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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利不寫利息(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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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是一種法律文件,記錄了雙方在特定事項上的約定和責任。如有必要,可以尋求專業(yè)法律意見或請律師參與合同的起草。如果你還對合同的寫作有所困惑,不妨參考一下以下的范文。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利不寫利息篇一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xiàn)向甲方借款,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xié)議簽訂后2日內(nèi)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chǎn)作為抵押擔保,房產(chǎn)位于,房產(chǎn)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nèi)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后15日內(nèi)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chǎn),房屋作價元,借款數(shù)額經(jīng)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xié)助辦理過戶手續(xù)。
            第五條、抵押房產(chǎn)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nèi)按第四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條、房產(chǎn)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chǎn)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guī)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利不寫利息篇二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xiàn)向甲方借款,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 元整,借款協(xié)議簽訂后2日內(nèi)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chǎn)作為抵押擔保,房產(chǎn)位于,房產(chǎn)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nèi)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后15日內(nèi)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chǎn),房屋作價 元,借款數(shù)額經(jīng)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xié)助辦理過戶手續(xù)。
            第五條、抵押房產(chǎn)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nèi)按第四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條、房產(chǎn)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chǎn)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guī)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利不寫利息篇三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chǎn)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chǎn)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
            通知書。
            (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chǎn)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項下房產(chǎn)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的部分樓款。經(jīng)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nèi),除合約內(nèi)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chǎn)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內(nèi)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nèi),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jù)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jīng)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jù)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nèi),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shù)。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xiàn)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shù)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shù);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jīng)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chǎn)、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chǎn)。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chǎn)、物業(yè)或財產(chǎn)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30天內(nèi)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jīng)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chǎn)出現(xiàn)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chǎn)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huán)。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chǎn)。
            如發(fā)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jīng)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jù)本合同內(nèi)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nèi)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xiàn)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nèi)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chǎn)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jīng)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1.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內(nèi)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
            (3)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現(xiàn)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fā)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chǎn)管理機關申領房產(chǎn)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chǎn),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chǎn)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慕痤~。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shù),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chǎn)在本合約有效期內(nèi)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jīng)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chǎn)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chǎn)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
            證明書。
            ”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chǎn)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的《房產(chǎn)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chǎn)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的《房產(chǎn)權證書》及《房產(chǎn)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chǎn)管理機關,并將房產(chǎn)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chǎn)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的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chǎn)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2)接管人可依據(jù)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chǎn)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nèi)部附著物及室內(nèi)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chǎn)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chǎn)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chǎn)的權力: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chǎn)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chǎn)。
            5.當?shù)盅簷嗳艘勒丈鲜鰴嗔Χ鍪墼摲慨a(chǎn)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chǎn)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lián)p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chǎn)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chǎn)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chǎn)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chǎn)內(nèi),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fā)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chǎn),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chǎn)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shù)盅簷嗳说膿p失。
            五、未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chǎn)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chǎn)的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chǎn)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chǎn)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nèi)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壹個月內(nèi),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nèi)進入該房產(chǎn),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chǎn)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chǎn)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chǎn)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nèi)的條文,并須賠償?shù)盅簷嗳艘虻盅喝瞬宦男猩鲜鍪乱说膿p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chǎn)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guī)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yè)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yè)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yè)(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yè)),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yè))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shù)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yè)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yè)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yè)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yè)執(zhí)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guī)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30天內(nèi)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chǎn)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chǎn)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xié)助辦理物業(yè)抵押有關手續(xù),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chǎn)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yè),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yè),即可強制執(zhí)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guī)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chǎn)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chǎn)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yè)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yè)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jīng)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zhí)并經(jīng)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nèi),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xiàn)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fā)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nèi)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shù)。
            四、本合約規(guī)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jīng)發(fā)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jīng)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xù)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shù)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shù)證據(jù),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fā)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qū),或為該地區(qū)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zhí)行本合約內(nèi)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zhí)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qū)執(zhí)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qū)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nèi)任何規(guī)定,在該地區(qū)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guī)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jīng)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jīng)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nèi)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利不寫利息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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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chǎn)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chǎn)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chǎn)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chǎn)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項下房產(chǎn)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的部分樓款。經(jīng)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在此貸款合約內(nèi),除合約內(nèi)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chǎn)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內(nèi)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nèi),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jù)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jīng)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jù)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nèi),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利不寫利息篇五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chǎn)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chǎn)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chǎn)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項下房產(chǎn)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的部分樓款。經(jīng)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在此貸款合約內(nèi),除合約內(nèi)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chǎn)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內(nèi)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nèi),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jù)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jīng)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jù)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nèi),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shù)。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xiàn)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shù)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 萬元整的倍數(shù);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jīng)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chǎn)、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chǎn)。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chǎn)、物業(yè)或財產(chǎn)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30天內(nèi)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jīng)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chǎn)出現(xiàn)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chǎn)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huán)。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chǎn)。
            如發(fā)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jīng)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jù)本合同內(nèi)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nèi)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xiàn)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 幣____ 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nèi)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chǎn)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jīng)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 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 公證機關公證。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chǎn)抵押是指:
            1.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內(nèi)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jīng)____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
            (3)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現(xiàn)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fā)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 市房產(chǎn)管理機關申領房產(chǎn)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chǎn),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chǎn)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慕痤~。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shù),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chǎn)在本合約有效期內(nèi)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jīng)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1.物業(yè)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chǎn)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chǎn)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chǎn)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的《房產(chǎn)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chǎn)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的《房產(chǎn)權證書》及《房產(chǎn)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 市房產(chǎn)管理機關,并將房產(chǎn)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 市房產(chǎn)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的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chǎn)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接管人可依據(jù)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chǎn)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nèi)部附著物及室內(nèi)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chǎn)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chǎn)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chǎn)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chǎn)。
            5.當?shù)盅簷嗳艘勒丈鲜鰴嗔Χ鍪墼摲慨a(chǎn)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chǎn)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lián)p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chǎn)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chǎn)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chǎn)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chǎn)內(nèi),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fā)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chǎn),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chǎn)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shù)盅簷嗳说膿p失。
            五、未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chǎn)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chǎn)的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chǎn)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chǎn)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nèi)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壹個月內(nèi),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nèi)進入該房產(chǎn),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chǎn)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chǎn)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chǎn)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nèi)的條文,并須賠償?shù)盅簷嗳艘虻盅喝瞬宦男猩鲜鍪乱说膿p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chǎn)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guī)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yè)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yè)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yè)(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yè)),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yè))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shù)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yè)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yè)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yè)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一、擔保人____ ,地址____ ,(營業(yè)執(zhí)照)____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guī)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30天內(nèi)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chǎn)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chǎn)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xié)助辦理物業(yè)抵押有關手續(xù),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chǎn)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yè),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yè),即可強制執(zhí)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一定期押貸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guī)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chǎn)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chǎn)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yè)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yè)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jīng)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zhí)并經(jīng)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nèi),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xiàn)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fā)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一、對本合約內(nèi)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shù)。
            四、本合約規(guī)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jīng)發(fā)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jīng)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xù)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shù)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shù)證據(jù),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fā)生時,按下述第( )項解決:(1)向____ 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臺灣等地區(qū),或為該地區(qū)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zhí)行本合約內(nèi)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zhí)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qū)執(zhí)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qū)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nèi)任何規(guī)定,在該地區(qū)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guī)定的效力。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jīng)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jīng)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nèi)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利不寫利息篇六
            抵 押 權 人:
            抵押人:
            合同號: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權人(貸款人):
            (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住址:
            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乙方以其自有房產(chǎn)作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借款事宜,根據(jù)《物
            權法》、《擔保法》規(guī)定,自愿簽訂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1、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自愿將坐落在 (房屋所有權證號: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產(chǎn)作為抵押物,向甲方申請抵押借款。
            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產(chǎn)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電、氣等全部設備、設施和全部裝修、裝潢。
            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符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抵押物評估價值:
            抵押物議定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 抵押借款金額、期限、費利率
            1、根據(jù)乙方的實際申請,經(jīng)甲方審核確定,向乙方發(fā)放借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時內(nèi)以現(xiàn)金、支票或轉賬的方式予以支付。
            2、借款期限:甲乙雙方確定,借款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個月。乙方應于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所擔保債務本息償清為止。
            4、費利率: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項下的利率為2%每月,乙方逾期還款時,除補交逾期天數(shù)的利息外,還需按央行規(guī)定的罰息標準(0.05%)交納罰息。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
            甲乙雙方確定,抵押擔保范圍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關費用,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和抵押權發(fā)生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連續(xù)性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xù)性,抵押權不因乙方的任何變化而受影響。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繼承人、受贈人),不受乙方發(fā)生人身或財產(chǎn)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蹤、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六條 提前還款、續(xù)期
            1、乙方可提前還款,甲方應當允許,利率仍按原合同規(guī)定結算。
            2、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贖回抵押物,則必須在抵押期限屆滿后五日內(nèi)向甲方申請續(xù)期,經(jīng)甲方同意后,方可辦理續(xù)期手續(xù)。辦理續(xù)期手續(xù)時,乙方應付清前期利息。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續(xù)期。
            3、乙方拒不還款又不續(xù)期的,甲方有權采取包括自行委托拍賣、變賣、折價等方式處置乙
            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償還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罰息以及實現(xiàn)債權等抵押擔保范圍內(nèi)的一切費用。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xù)向乙方追償,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甲方應當退還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上述任意處置,并自愿協(xié)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xù)。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抵押借款。
            2、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據(jù)證件,不得遺失、損毀(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則,補辦手續(xù)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后,甲方應將抵押的契據(jù)證件交還乙方。
            3、甲方應積極與乙方溝通,共同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公證手續(xù)、后續(xù)的解除抵押手續(xù);乙方拒不還款又不續(xù)期的,甲方負責抵押物的委托拍賣、變賣手續(xù)。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還款,交納利息和其他各項費用。
            5、下列任一情況出現(xiàn)時,乙方自愿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并在此不可撤銷授權委托甲方有權直接自行委托拍賣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1)乙方未按約清償借款、利息或其他費用;
            (2)乙方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的;
            (3)乙方被宣告破產(chǎn)、解散、撤銷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
            (4)乙方發(fā)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響其償還借款及各項費用能力的事件。
            甲方行使上述抵押權,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6.甲方同時保留通過追償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財產(chǎn)和財產(chǎn)權利以實現(xiàn)債權的權利。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約定取得借款。
            2、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規(guī)定時間內(nèi)主動還本付息。
            3、抵押借款期內(nèi),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內(nèi)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確保抵押物價值不會減小,并按規(guī)定繳交有關稅款及費用。
            4、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時內(nèi),將與抵押物有關的房地產(chǎn)證、納稅證明及其他契據(jù)證件交給甲方保管,并保證所提供契據(jù)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同時保證在辦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間不得將抵押物作為標的予以出售、轉讓、抵押、贈與或以其他形式交易處置(除非獲得甲方書面同意),承諾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否則,由此造成一切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義務,不影響或侵犯甲方的合同權益。
            6、乙方承諾:除抵押物外,乙方另有可供居住房產(chǎn)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無能力履約償還到期借款時,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內(nèi)搬出居住,并無條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產(chǎn)權交易過戶手續(xù),房屋處理金額不足以償還甲方本金、利息時,所造成的甲方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7、本合同及其各項條款在有效期內(nèi)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贈人、合法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
            第八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nèi),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
            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nèi),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乙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則應繼續(xù)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乙方須在保險手續(xù)辦理完畢五日內(nèi),將保險單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臈l款。
            3、乙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于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項。
            4、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fā)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乙方應在十五天內(nèi)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的手續(xù)。
            第九條 抵押物的歸還
            本合同履行完畢,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后,甲乙雙方抵押借款關系即告終止。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天內(nèi)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甲方同時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契據(jù)證件返還給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以實事求是的友好態(tài)度、切實可行的方法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的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為終局判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本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附表、授權委托書、房產(chǎn)抵押承諾書等是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辦理完畢完整的抵押手續(xù)(抵押登記)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登記、保險、公正、證明、保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房屋抵押登記機關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條款所使用的文字,用手填寫和印刷品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約定事項: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利不寫利息篇七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1.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
            借款用途:用于經(jīng)營資金周轉。
            借款利率:按每月6%計算。
            2.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如實際借款數(shù)額與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shù)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jù)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歸還:利息由借款人一次性歸還,利息人民幣_____萬(大寫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金到期一并歸還,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jù),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1.借款人以下房產(chǎn)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產(chǎn)權證號碼:
            房屋地址:房屋面積:
            房屋所有權人:
            2.借款人應保證該抵押之房產(chǎn)無第三人主張權利。
            3.抵押期間,未經(jīng)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4.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致使部份或全部失效,不影響抵押條款,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5.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字后生效,如本合同發(fā)生爭執(zhí)或糾紛,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利不寫利息篇八
            甲方:
            某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正、相互誠信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
            四、甲方在雙方訂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為抵押證明的國土使用證后的____天內(nèi)分__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賬戶劃款(以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證明為憑):
            七、違約責任。
            八、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2、本合同為打印件,合同條款手寫與涂改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寶代表人(簽名):
            法寶代表人(簽名):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定地點:
            簽定地點: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利不寫利息篇九
            抵押權人:
            抵押人:
            合同號:。
            抵押權人(貸款人):
            (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地址:
            抵押人(借款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住址:
            權法》、《擔保法》規(guī)定,自愿簽訂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抵押物:
            1、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自愿將坐落在(房屋所有權證號:號,建筑面積:平方米)自有房產(chǎn)作為抵押物,向甲方申請抵押借款。
            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產(chǎn)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電、氣等全部設備、設施和全部裝修、裝潢。
            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符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抵押物評估價值:
            抵押物議定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1、根據(jù)乙方的實際申請,經(jīng)甲方審核確定,向乙方發(fā)放借款人民幣元整,(大寫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時內(nèi)以現(xiàn)金、支票或轉賬的方式予以支付。
            2、借款期限:甲乙雙方確定,借款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個月。乙方應于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所擔保債務本息償清為止。
            4、費利率: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項下的利率為2%每月,乙方逾期還款時,除補交逾期天數(shù)的利息外,還需按央行規(guī)定的罰息標準(0.05%)交納罰息。
            第四條抵押擔保范圍。
            甲乙雙方確定,抵押擔保范圍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關費用,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和抵押權發(fā)生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連續(xù)性。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xù)性,抵押權不因乙方的任何變化而受影響。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繼承人、受贈人),不受乙方發(fā)生人身或財產(chǎn)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蹤、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六條提前還款、續(xù)期。
            1、乙方可提前還款,甲方應當允許,利率仍按原合同規(guī)定結算。
            2、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贖回抵押物,則必須在抵押期限屆滿后五日內(nèi)向甲方申請續(xù)期,經(jīng)甲方同意后,方可辦理續(xù)期手續(xù)。辦理續(xù)期手續(xù)時,乙方應付清前期利息。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續(xù)期。
            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償還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罰息以及實現(xiàn)債權等抵押擔保范圍內(nèi)的一切費用。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xù)向乙方追償,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甲方應當退還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上述任意處置,并自愿協(xié)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xù)。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抵押借款。
            2、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據(jù)證件,不得遺失、損毀(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則,補辦手續(xù)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后,甲方應將抵押的契據(jù)證件交還乙方。
            3、甲方應積極與乙方溝通,共同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公證手續(xù)、后續(xù)的解除抵押手續(xù);乙方拒不還款又不續(xù)期的,甲方負責抵押物的委托拍賣、變賣手續(xù)。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還款,交納利息和其他各項費用。
            5、下列任一情況出現(xiàn)時,乙方自愿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并在此不可撤銷授權委托甲方有權直接自行委托拍賣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1)乙方未按約清償借款、利息或其他費用;
            (2)乙方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的;
            (3)乙方被宣告破產(chǎn)、解散、撤銷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
            (4)乙方發(fā)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響其償還借款及各項費用能力的事件。
            甲方行使上述抵押權,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6.甲方同時保留通過追償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財產(chǎn)和財產(chǎn)權利以實現(xiàn)債權的權利。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約定取得借款。
            2、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規(guī)定時間內(nèi)主動還本付息。
            3、抵押借款期內(nèi),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內(nèi)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確保抵押物價值不會減小,并按規(guī)定繳交有關稅款及費用。
            4、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時內(nèi),將與抵押物有關的房地產(chǎn)證、納稅證明及其他契據(jù)證件交給甲方保管,并保證所提供契據(jù)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同時保證在辦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間不得將抵押物作為標的予以出售、轉讓、抵押、贈與或以其他形式交易處置(除非獲得甲方書面同意),承諾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否則,由此造成一切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義務,不影響或侵犯甲方的合同權益。
            6、乙方承諾:除抵押物外,乙方另有可供居住房產(chǎn)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無能力履約償還到期借款時,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內(nèi)搬出居住,并無條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產(chǎn)權交易過戶手續(xù),房屋處理金額不足以償還甲方本金、利息時,所造成的甲方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7、本合同及其各項條款在有效期內(nèi)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贈人、合法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
            第八條抵押物的保險。
            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nèi),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乙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則應繼續(xù)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乙方須在保險手續(xù)辦理完畢五日內(nèi),將保險單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臈l款。
            3、乙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于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項。
            4、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fā)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乙方應在十五天內(nèi)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的手續(xù)。
            第九條抵押物的歸還。
            本合同履行完畢,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后,甲乙雙方抵押借款關系即告終止。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天內(nèi)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甲方同時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契據(jù)證件返還給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以實事求是的友好態(tài)度、切實可行的方法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的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為終局判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本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附表、授權委托書、房產(chǎn)抵押承諾書等是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辦理完畢完整的抵押手續(xù)(抵押登記)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登記、保險、公正、證明、保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房屋抵押登記機關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條款所使用的文字,用手填寫和印刷品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約定事項: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利不寫利息篇十
            甲方(出借方、抵押權人):身份證: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證。
            本合同各方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1.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萬元整。(大寫)。
            借款用途:用于經(jīng)營資金周轉。
            借款利率:按每月6%計算。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如實際借款數(shù)額與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shù)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jù)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歸還:利息由借款人一次性歸還,利息人民幣萬(大寫)日期年月日。
            本金到期一并歸還,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jù),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1.借款人以下房產(chǎn)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產(chǎn)權證號碼:
            房屋地址:房屋面積:
            房屋所有權人:
            2.借款人應保證該抵押之房產(chǎn)無第三人主張權利。
            3.抵押期間,未經(jīng)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4.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致使部份或全部失效,不影響抵押條款,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5.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字后生效,如本合同發(fā)生爭執(zhí)或糾紛,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利不寫利息篇十一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房產(chǎn)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xié)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房產(chǎn)證。
            2、抵押:借款人將房產(chǎn)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元整(小寫:元)。
            2、本合同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的貸款利率為月利率5%。
            2、貸款從提款日起息,利息以每月30天為基礎,根據(jù)實際占用的天數(shù)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貸款到期日。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房產(chǎn)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jīng)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jīng)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zhí)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zhí)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guī)、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xù)。
            3、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4、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2、借款人發(fā)生或將要發(fā)生解體、重組或破產(chǎn)。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shù)項違約事件發(fā)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fā)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nèi)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5‰的罰息。
            (2)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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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利不寫利息篇十二
            工作單位及職務:現(xiàn)住址: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
            工作單位及職務:現(xiàn)住址: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
            鑒于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借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jù)《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種類。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為(長期或中期或短期)流動資金借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
            2.2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3.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3乙方向甲方提供3.1條借款時,實際借款日期與還款日期以甲、乙雙方辦理的借據(jù)或者匯款憑證記載的日期為準。
            借據(jù)或借款支取憑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記載事項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借款日起計息,利息確定為年利率為____%的固定利率,若利率需要調整,乙方應于利率變更之日起30日內(nèi)書面通知甲方,但通知送達與否不影響執(zhí)行。
            第五條還款日期及還款方式
            5.1甲方應在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及利息,還款方式為。
            第六條擔保及抵押。
            6.1為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實現(xiàn),甲方以其個人所有的房屋作以抵押,該房屋基本信息如下:
            房屋位置:
            房屋性質房屋結構及現(xiàn)狀。
            建筑面積:
            使用面積:
            房屋買賣合同價格:
            房屋買賣合同編號:
            房屋所有權署狀況:產(chǎn)權人:;擁有%的產(chǎn)權房屋目前使用情況:
            該房產(chǎn)所涉土地使用年限:
            6.2甲方承諾及保證:
            甲方承諾并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全部的所有權,權屬無爭議,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予以足額賠償,并承擔借款本金總額的%的違約金。甲方承諾并保證對該抵押物不再增設其他抵押債務,否則給乙方造成債權不能實現(xiàn)的損失部分,甲方應向乙方足額賠償。甲方承諾并保證向乙方提供的一切相關抵押房產(chǎn)的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完全符合法律與本合同關于抵押財產(chǎn)的條件。
            6.3鑒于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chǎn)權的房屋,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nèi)或乙方另行要求的合理時間內(nèi)辦妥登記備案手續(xù)或預抵押登記手續(xù)。甲方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日內(nèi)或貸款人乙方要求的合理時間內(nèi)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xù)。甲方拒絕在上述時間內(nèi)辦理正式抵押登記手續(xù),并由此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乙方予以足額賠償。
            6.4抵押擔保的范圍與期限:
            6.4.1抵押擔保的范圍: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應支付的罰息(利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違約金以及實現(xiàn)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拍賣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登記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6.4.2抵押擔保期限。
            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擔保的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償清時止。
            6.5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chǎn)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chǎn)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6.6鑒于抵押物的現(xiàn)狀,甲方應將關于該抵押物的買賣合同等相關信息原件在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償前交由乙方保管,并且甲乙雙方同意將抵押物在抵押期間交付由使用,方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甲方使用該抵押物的,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但由于違反本條所作的改變而產(chǎn)生對該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該增加物則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關于該抵押物的維修、自然損毀應由甲方承擔。
            6.7抵押權存續(xù)期間,若甲方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乙方并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6.10條的約定處理。
            6.8抵押物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擔?;蛘咛崆斑€款。
            6.9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BR>    6.1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乙方配合甲方辦理注銷預抵押登記手續(xù)。
            6.12抵押物的處分。
            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委托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評估,將抵押物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或經(jīng)與甲方協(xié)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乙方在行使抵押物處分權時,應向甲方或者該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發(fā)出書面通知,在該書面通知發(fā)出后30日內(nèi),甲方或者其他占有人應立即無條件搬離該抵押房屋。
            6.1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范圍內(nèi)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甲方。
            6.14乙方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予積極配合。抵押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甲方應當在個月內(nèi)主動騰空房屋。如果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臨時住房,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租金;已經(jīng)產(chǎn)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yōu)先扣除。
            6.15乙方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產(chǎn)生的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yōu)先扣除。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甲方的權利、義務:
            7.1.1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7.1.2甲方提前還款,應經(jīng)乙方同意,并補償乙方的預期收益損失及其他費用;。
            7.1.3對貸款審查過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7.1.4自覺接受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jiān)督;。
            7.1.5積極配合乙方對其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jiān)督;。
            7.1.6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7.1.9抵押物共有權人發(fā)生變化、或者甲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等基本信息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五日內(nèi)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發(fā)生其他債權債務訴訟、仲裁的,應在發(fā)生之日起三日內(nèi)通知乙方。
            7.1.10其他。
            7.2乙方的權利、義務:
            7.2.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7.2.2對甲方逃避乙方監(jiān)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
            7.2.3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提供借款(因甲方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7.2.4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其債務、財務、經(jīng)營等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7.2.5借款期限屆滿,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清償債務及利息,對于甲方到期不能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7.2.6其他。
            第八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zhí)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9.1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9.2.1甲方財產(chǎn)狀況發(fā)生重大變化,直接影響乙方債權的實現(xiàn);。
            9.2.3甲方未按期歸還借款或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欠息或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9.2.4甲方如要求貸款展期,應于本合同到期日前日與乙方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爭議,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0.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雙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房產(chǎn)抵押借款合同利不寫利息篇十三
            抵押權益之房產(chǎn)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nèi),除合約內(nèi)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chǎn)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內(nèi)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nèi),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jù)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jù)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nèi),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shù)。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xiàn)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shù)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shù);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jīng)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chǎn)、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chǎn)。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_____,要對具不動產(chǎn)、物業(yè)或財產(chǎn)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_____又不能在發(fā)生后30天內(nèi)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jīng)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chǎn)出現(xiàn)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chǎn)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huán)。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chǎn)。
            第九條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xiàn)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nèi)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_____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chǎn)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jīng)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_____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_____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1.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內(nèi)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
            (3)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現(xiàn)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fā)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chǎn)管理機關申領房產(chǎn)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的_____。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將_____單過戶于抵押權人。_____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慕痤~。
            3._____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_____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6.倘該房產(chǎn)在本合約有效期內(nèi)受到損壞,而_____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jīng)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chǎn)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chǎn)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chǎn)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的《房產(chǎn)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chǎn)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的《房產(chǎn)權證書》及《房產(chǎn)買賣合同》。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2)接管人可依據(jù)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chǎn)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nèi)部附著物及室內(nèi)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chǎn)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chǎn)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chǎn)的權力: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chǎn)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chǎn)。
            6.抵押權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lián)p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chǎn)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chǎn)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chǎn)內(nèi),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fā)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四、抵押房產(chǎn)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shù)盅簷嗳说膿p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chǎn)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chǎn)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nèi)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壹個月內(nèi),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nèi)進入該房產(chǎn),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chǎn)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chǎn)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_____公司投保買房產(chǎn)_____或抵押人的人壽_____,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_____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guī)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yè)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yè)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yè)(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yè)),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yè))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shù)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yè)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yè)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yè)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yè)執(zhí)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guī)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30天內(nèi)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chǎn)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chǎn)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xié)助辦理物業(yè)抵押有關手續(xù),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chǎn)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yè),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_____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yè),即可強制執(zhí)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guī)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chǎn)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chǎn)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yè)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yè)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jīng)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zhí)并經(jīng)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nèi),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xiàn)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fā)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nèi)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shù)。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jīng)發(fā)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jīng)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xù)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shù)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shù)證據(jù),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fā)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1)向_________委申請_____;(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jīng)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jīng)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nèi)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