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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優(yōu)質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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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學習過程中,總結是鞏固知識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學習方法對于提高學習效果至關重要,我們應該掌握一些科學的學習方法。以下是大師總結的時間管理技巧,幫你合理利用時間提高效率。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一
            第一條為規(guī)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用于規(guī)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xié)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q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xié)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yè)、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發(fā)布、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四條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jiān)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文件。
            第五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yè)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yè)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fā)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guī)模較小,事故類型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類型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xiàn)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yè)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yè)場所的現(xiàn)場處置方案。
            現(xiàn)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guī)規(guī)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xiàn)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并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十一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guī)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guī)熘谐槿 ?BR>    大型規(guī)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yè)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于5人;中型規(guī)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yè)專家人數不得少于3人。
            小型規(guī)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qū)域劃分采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并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并向社會公布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gu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yè)品德、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jiān)總廳應急〔20xx〕73號)及《關于印發(fā)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jiān)發(fā)〔20xx〕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yè)負責的態(tài)度,嚴格執(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簽通過。
            第十八條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實施。
            第十九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對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三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嚴格執(zhí)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yè)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yè)準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jiān)管監(jiān)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yè)、建筑施工企業(yè)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yè)企業(yè),不予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二十六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qū)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八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qū)、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xiàn)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guī)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區(qū)、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三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發(fā)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guī)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三十六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guī)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三十九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標準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yè)〔20xx〕143號)執(zhí)行。
            第四十一條本實施細則自發(fā)布30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二
            2、在險情發(fā)生時,物業(yè)領導必需馬上到達現(xiàn)場進行搶險工作,并通知公司客服部負責物力、人力的調配,修理部依據現(xiàn)場狀況,實行有效措施。保衛(wèi)部負責調配人員協(xié)作進行搶險救援。險情發(fā)生在夜間和雙休日時,值班人員臨時負責指揮,并準時通知防汛小組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現(xiàn)場。
            2、汛期到來之前,小區(qū)主管應認真巡查。
            (1)樓頂平臺排水溝是否暢通無阻,同時將樓頂垃圾清運潔凈;
            (2)檢查地下積水坑污水泵是否靈敏有效,并將掌握開在“自動”位置;
            (4)修理組檢查配電室、掌握室等重要機房是否有漏雨狀況,若有發(fā)生應準時處理。
            (5)防汛組長重點檢查雨水口、排水管、污水泵、電梯底坑四周和以往記錄在冊的`問題點。
            (6)同時加強電氣設備、設施、包括避雷網(針)、電纜溝等的檢查、巡察,發(fā)覺問題準時解決。
            2、小區(qū)保潔人員清除各處積水;
            3、險情發(fā)生后,公司辦公室要進行全面檢查,統(tǒng)計本次汛情造成的損失和物資消耗狀況,并準時補充防汛物資,做好下次防汛預備。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三
            陵縣干線公路計有國道1條,省道4條,g104線與s315線連接線1條,總里程151.903公里,橋梁40座,總計2399.2延米。其中大橋6座,1212.16延米;中小橋梁34座,1187.04延米。其中四類橋梁1座。事故類型為橋面沉陷、橋板斷裂、坍塌等,其嚴重程度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交通中斷。
            本預案適用于轄區(qū)內國省道干線公路橋梁在建設、維修、檢測、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重大隱患或發(fā)生坍塌等的應急救援工作。
            成立國省道干線公路橋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邢訓海。
            副組長:趙?軍。
            成?員:付立軍??林玉霞??孫寶恩??于洪霞。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養(yǎng)護科,主任由養(yǎng)護科科長付立軍擔任,成員由養(yǎng)護科全體人員及公路站人員組成。
            橋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具體職責是:
            (1)負責監(jiān)督、檢查公路橋梁的日常養(yǎng)護管理以及公路橋梁檢測等制度的落實情況;
            (2)時刻了解和掌握公路橋梁的隱患情況,視隱患嚴重程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更新、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4)統(tǒng)一領導、指揮搶險救援工作,綜合協(xié)調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5)負責緊急調用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及占用場所;
            (6)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及可能波及的范圍,組織人員的疏散工作;
            (7)配合上級或其他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搶險組。
            由養(yǎng)護科長付立軍任組長,養(yǎng)護科、公路站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具體負責公路橋梁事故傷員的搶救,對損壞的橋梁進行搶修加固,盡快恢復交通。
            (2)專家組。
            安全科負責組織橋梁設計、施工、維修、養(yǎng)護等方面的專家,成立專家組,專家組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研究分析事故的有關情況,對事故的發(fā)展提前做出判斷,對損毀橋梁的搶險恢復研究制定具體方案,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協(xié)助事故調查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專家意見。完成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養(yǎng)護科負責全縣境內國省道干線公路橋梁的日常巡查、檢測、維修和養(yǎng)護工作,對發(fā)現(xiàn)的隱患,能立即消除的,及時予以消除;為危機行車安全,一時難以消除的,應及時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匯報后,應立即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限制通行,并通過媒體向社會發(fā)布信息。同時,及時派專家組和搶險組趕赴現(xiàn)場,對橋梁進行勘察和技術檢測,提出隱患整改方案,盡快排出險情。
            橋梁事故發(fā)生后,橋梁管理人員要立即向橋梁管養(yǎng)部門報告,按照規(guī)定,單位負責人立即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現(xiàn)場概況;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縣局安全科電話:8221467。
            縣局養(yǎng)護科電話:8223456。
            按照公路橋梁的損壞程度和事故性質分為一級事故、二級事故、三級事故三個級別。
            (1)一級事故:公路橋梁坍塌導致死亡和人員失蹤的事故;超出本認為處置能力的其他公路橋梁重大事故。
            (2)二級事故:除一級事故中規(guī)定以外的各類公路橋梁發(fā)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3)三級事故:公路橋梁雖未坍塌,但橋面已出現(xiàn)沉陷,主體結構失去承載力,必須立即采取措施的事故;交通事故造成橋梁設備嚴重損壞的事故。
            一級、二級橋梁事故發(fā)生后,橋梁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級橋梁事故發(fā)生后,應啟動相應預案,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向市局報告。
            (1)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組長要立即啟動橋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險救援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xiàn)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調配橋梁事故搶險所需的物資、設備、機械,做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
            (2)搶險組趕赴現(xiàn)場后,迅速組織成立搶險救援隊伍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同時,配合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疏導工作,協(xié)助醫(yī)療救助人員做好傷員的救治工作。必要時架設臨時便橋,盡快恢復交通。
            (3)專家組趕赴現(xiàn)場后,立即勘察、檢測損毀橋梁,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搶險工作建議,并研究制定搶險救援的具體方案,為搶險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根據職責范圍和應急工作需要,必須儲備足夠的應急物資與裝備,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應急物資和裝備應包括:警示燈、切割工具、鐵馬圍欄、反光衣、反光桶、反光帶、伸縮梯、腳手架型材、安全帽、安全繩、完全網、絕緣手套、絕緣鞋、開關箱、照明燈、發(fā)電機、吊車、鏟車、空壓機、風炮等。
            事故的.現(xiàn)場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后,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現(xiàn)場應急結束。同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四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發(fā)〔2010〕23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安委辦〔2010〕25號)及國家安監(jiān)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1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監(jiān)總廳〔2011〕19號)精神,在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17號)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魯安監(jiān)發(fā)〔2009〕124號)基礎上,并結合濟南工作實際,制定《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xiàn)予以發(fā)布,望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zhí)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用于規(guī)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xié)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q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xié)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yè)、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發(fā)布、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四條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jiān)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文件。
            第五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yè)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yè)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fā)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guī)模較小,事故類型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類型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xiàn)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yè)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yè)場所的現(xiàn)場處置方案。
            現(xiàn)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guī)規(guī)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xiàn)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并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十一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guī)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guī)熘谐槿 ?BR>    大型規(guī)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yè)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于5人;中型規(guī)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yè)專家人數不得少于3人。
            小型規(guī)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qū)域劃分采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并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并向社會公布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gu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yè)品德、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jiān)總廳應急〔2009〕73號)及《關于印發(fā)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jiān)發(fā)〔2009〕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yè)負責的態(tài)度,嚴格執(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簽通過。
            第十八條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實施。
            第十九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對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三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嚴格執(zhí)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yè)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yè)準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jiān)管監(jiān)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yè)、建筑施工企業(yè)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yè)企業(yè),不予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二十六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qū)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八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qū)、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xiàn)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guī)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區(qū)、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三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發(fā)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guī)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guī)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標準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yè)〔2003〕143號)執(zhí)行。
            第四十一條本實施細則自發(fā)布30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五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guī)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防范風險與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地組織對公司突發(fā)的生產安全事故采取應急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社會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70號)。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28號)。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第4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73號)。
            1.2.6《勞動保護用品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1號)。
            1.2.9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機械傷害、高溫燙傷、觸電、火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和風險的評估結果,建立針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1個綜合應急預案、6個專項應急預案和2個現(xiàn)場處置方案構成。(見下圖)。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公司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fā)點和根本點,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5.2統(tǒng)一指揮,分級負責。
            公司負責統(tǒng)一協(xié)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所屬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部門必須迅速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同時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公司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做出判斷,決定響應行動。
            1.5.4預防為主,平戰(zhàn)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堅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與日常演練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tài)下的風險評估、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1.5.5采集信息,科學決策。
            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先進技術,多元化獲取事故的各種信息、數據,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提高應急救援的處置能力。
            2.1企業(yè)概況。
            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創(chuàng)建于20xx年,是一家集再生資源回收環(huán)保利用和無紡布生產的民營企業(yè)。
            公司座落于馬鞍山當涂縣烏溪鎮(zhèn)工業(yè)園,占地面積22000多平方米,生產廠房10000多平方米,現(xiàn)有員工52余人,擁有總資產6000萬元年。公司生產能力達到20000多噸。公司還生產各種規(guī)格噴膠棉、紡絲棉、針刺棉,pp棉、珍珠棉及電腦絎縫業(yè)務,年生產20xx多噸,絎縫300萬米。
            公司擁有2個車間、2個庫房和1棟辦公樓。車間和倉房安全門寬度3米,每個車間、庫房保證有兩個安全出口。
            2.2危險性分析。
            2.2.1火災危險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料為廢棄塑料瓶,屬于較容易燃燒的材料。該原料廠區(qū)存放量大,分布廣,消防設備設施不足,電器火花、工人吸煙以及動火作業(yè)等行為容易引發(fā)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2.2.2物體打擊危險分析。
            原材料堆放高,在運輸火災叉車行駛過程中容易發(fā)生碰撞原材料,造成原材料倒塌,發(fā)生物體打擊事故;工人登高作業(yè),拋擲工具或者物料等作業(yè)。
            2.2.3機械傷害危險性分析。
            各類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工人違章操作設備設施、設備設施安全附件缺失等。
            2.2.4高溫燙傷危險分析。
            公司設備在生產過程中有加熱、烘烤等工藝,在該生產過程中溫度達到100度甚至更高,工人違章操作、未佩戴勞保用品或者設備實施缺陷損壞等容易發(fā)生燙傷事故。
            2.2.5觸電危險分析。
            電氣設備因維護、保護不當,安全管理不嚴,非電工作業(yè)人員裝修電器設備和線路,違反操作規(guī)程,檢修前不驗電及懸掛標志牌制度等極易發(fā)生觸電事故。
            2.2.6車輛傷害風險分析。
            公司內的運輸車輛易發(fā)生車輛碰撞、擠軋、擦刮設備、管線等事故,同時也有可能發(fā)生人員受到車輛傷害的危險。常見的車輛傷害事故有:車輛行使中引起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造成的人身傷害;車輛運行中碰撞建筑物、構筑物、堆積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體飛濺下落和擠壓地面而產生物體飛濺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3.1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救援組織架構圖》見附件3。
            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救援工作的.綜合組織、指揮和協(xié)調,組成:現(xiàn)場總指揮、副總指揮。
            相關機構與職責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生產科負責人進行現(xiàn)場指揮。工作組職責:
            通訊聯(lián)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應急救援組:負責滅火、搶險、重要和危險物資的轉移。
            疏散引導組:負責非救援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域的疏散工作。
            安全救護組:負責現(xiàn)場傷者的救護。
            后勤保障組:負責照明和通訊的暢通,急救物資的提供。
            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和傷亡賠付。
            應急指揮中心臨時地點設在保安室處。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六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yè)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企業(yè)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yōu)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yōu)先、保護環(huán)境優(yōu)先”的原則,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huán)境的安全。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guī)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guī)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 、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 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 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fā)生的重大問題;協(xié)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系;組織演練總結 與追蹤。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yè)應急預案規(guī)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 、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調度室)、技安處、保衛(wèi)處(消防隊)、設備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yī)院、廠辦、綜合處等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并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xié)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于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zhàn)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 xxx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并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xié)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
            模擬傷員: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
            5、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qū)安監(jiān)局、化醫(yī)安環(huán)部等領導 前來觀看。
            20xx年xx月xx日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七
            20xx年4月,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以第17號局長令發(fā)布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進行了規(guī)范。《管理辦法》的發(fā)布對于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而且,截至20xx年底,全國31個省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大部分都結合實際發(fā)布實施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規(guī)范性文件,各地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有了具體依據,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基本做到了全覆蓋,應急預案編制、備案、培訓、演練等工作逐步規(guī)范,我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進展。
            一、修訂必要性
            在這四年多的時間里,我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發(fā)生了較大變化,應急管理的各項政策及方針也逐步健全和完善,《管理辦法》中部分內容條款已不能完全適應當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因此需要對原《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具體原因如下:
            (一)國務院及安全監(jiān)管總局下發(fā)的相關文件中對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提出更具體的要求需要進行落實。如國發(fā)23號文件要求,企業(yè)應急預案要與當地政府應急預案保持銜接,并定期進行演練。國發(fā)40號文件也提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動態(tài)修訂完善。落實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預案報備制度,加強企業(yè)預案與政府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這些文件的要求和具體的落實需要在《管理辦法》中體現(xiàn)出來。
            (二)原《管理辦法》在近年的實施過程中也發(fā)現(xiàn)了一些問題。首先,原《管理辦法》中關于預案編制要求不符合當前對生產經營單位預案提出的要“簡明扼要、管用有效”的原則,有些內容可以刪除或調整,總體需要進一步簡化。同時,需要進一步強化預案編制前的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工作,在預案發(fā)布前增加桌面演練環(huán)節(jié)。其次,原《管理辦法》中提出的應急預案評審和備案的內容也過于原則,在實施過程中也沒有很好解決這兩個方面的問題,需要對兩部分內容進一步梳理和細化相關規(guī)定。同時,在應急預案實施方面的內容和要求也亟需進一步充實和完善。再次,原《管理辦法》中的罰則部分內容過于單一,只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備案的進行處罰,不利于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監(jiān)督檢查,需要細化罰則內容,強化監(jiān)督檢查方面的要求。
            (三)新標準、新規(guī)范的制定和發(fā)布也要求對原《管理辦法》進行更新和完善。如近幾年陸續(xù)發(fā)布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 9007-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等標準、規(guī)范,有許多的新的內容和要求需要充實到《管理辦法》中。特別是gb/t 29639-20xx的發(fā)布,該標準中關于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程序、編制內容及要求均與以前的行業(yè)標準有較大變化,原《管理辦法》也應當圍繞這些新內容和新要求的變化進一步修訂和完善。
            (四)近幾年,一些地方的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部分中央企業(yè)在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方面也進行了積極探索,總結出了許多好的經驗和做法,對于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實用性,健全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重要的借鑒意義,這也需要在新《管理辦法》吸納和充實進來,有助于推進我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總之,修訂《管理辦法》是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務院文件要求的重要舉措,是解決當前應急預案編制、管理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的必然要求,也是優(yōu)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和提高應急預案實用性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各級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水平的重大機遇。因此,開展《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修訂的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
            二、修訂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xx〕23號)、《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fā)展安全發(fā)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好轉的意見》(國發(fā)〔20xx〕40號)、《國務院安委會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明電〔20xx〕8號)等文件以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
            三、修訂主要過程
            (1)20xx年3月份,對《管理辦法》進行系統(tǒng)梳理和分析,制定了《管理辦法》修訂工作方案,明確修訂工作內容和時間進度安排。同時,對《管理辦法》進行初步修訂。
            (2)20xx年4月底,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fā)文,向中央企業(yè)總部、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以及相關專家征求對原《管理辦法》的修訂意見,修訂單位負責對反饋意見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再對原《管理辦法》進行系統(tǒng)修訂。
            (3)20xx年5月10日前,完成《管理辦法》(討論稿),并組織有關專家及人員(小范圍)對討論稿及原稿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討論,在對討論稿進行完善,形成征求意見稿。
            (4)20xx年5月30日前,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召開研討會議,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研討,對反饋的意見進行整理,并進一步完善征求意見稿。
            (5)20xx年7月25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fā)文(應指信息函〔20xx〕6號),向各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以及有關中央企業(yè)征求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截止到8月15日,各單位以傳真或郵件方式將修改意見反饋回來,根據反饋意見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一步完善,形成當前的新的《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6)20xx年9月23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fā)文(應指信息函〔20xx〕8號),邀請了重慶市安全監(jiān)管局、寧夏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神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等部門和單位人員再次對新的《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座談,起草單位再次對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完善。
            (7)20xx年9月27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召開主任業(yè)務辦公會,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各部門以及礦山應急救援中心有關負責人參加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座談會,再次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征求意見。會后,根據反饋意見又再次完善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四、主要修訂內容
            新修訂的《管理辦法》總共包括7章、47條規(guī)定,具體修訂情況如下:
            (一)總則
            主要修訂《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使適用范圍在原來基礎上進一步擴充,增加了“宣傳”、“評估”、“監(jiān)督管理”三個方面內容,使應急預案管理的范圍更加明確和具體。此外,增加了第五條,即是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工作,并負責應急預案中涉及到的應急職責、應急程序以及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和實施。
            (二)應急預案的編制
            本章進行了較大幅度修改,保留了原《管理辦法》中的第5條和第12條,其他條均進行了修改或完善。具體情況如下:
            1.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第6條提前,并修改了部分內容,明確提出“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同級辦事處以及上級部門的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編制方面的規(guī)范要求,結合本行政區(qū)域主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組織、指導編制相應部門的應急預案。同時,編制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程序手冊,明確職責任務及應急處置流程、應急保障措施等內容”,增加了“應急預案編制方面的規(guī)范要求”、“結合本行政區(qū)域主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組織、指導編制相應部門的應急預案”、“編寫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程序手冊”等要求。
            2.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第7條中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替換為《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刪除了“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點”的要求,改為“結合本單位實際”。
            3.依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內容,在新修訂的《管理辦法》的第8、9、10條中重新描述了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xiàn)場處置方案的概念和編寫要求。
            4.規(guī)定了生產經營單位在建設項目施工前和投產試運行前應編制完成相應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工程監(jiān)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的應急預案應納入建設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
            5.增加了應急預案編制前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的要求,并且要求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并及時根據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結果,完善生產安全事故風險防控措施,配置相應應急物資和裝備,把應急準備貫穿應急預案編制的全過程。
            6.修改了原《管理辦法》中的第5條(現(xiàn)第13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中的第4、5、7、8款內容。
            7.增加了第14條,規(guī)定了生產經營單位承擔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的主體責任,可邀請相關中介機構或專家進行指導,但不得全權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編制應急預案。
            8.增加了第15條,要求應急預案評審前,應當組織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或人員對預案進行桌面演練,通過桌面演練來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
            (三)應急預案的評審與公布
            該章在原《管理辦法》基礎上對預案評審環(huán)節(jié)要求進行了簡化,并增加了預案公布要求。具體如下:
            1.新《管理辦法》中要求,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guī)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應當邀請具有相應專業(yè)應急救援經驗的人員參加。同時,邀請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加。評審人員與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2.新《管理辦法》中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組建應急預案評審專家?guī)?,制定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為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提供便利條件。同時,明確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具體評審方法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公布的應急預案評審辦法或標準執(zhí)行。
            3.新《管理辦法》中增加了對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應急預案的發(fā)布要求,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應急預案應當通過政務網站、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應急預案的備案
            1.增加了預案發(fā)布后備案時限要求以及受理備案的時限要求。規(guī)定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自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進行備案。規(guī)定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的要求。
            2.關于備案要求的調整。明確提出中央企業(yè)總部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的各級分(子)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按照隸屬或業(yè)務關系報所在地辦事處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此外,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guī)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行政許可部門備案,抄送所在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無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或業(yè)務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辦事處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五)應急預案的實施
            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本部門、本行業(yè)(領域)應急預案演練,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本行政區(qū)域、本行業(yè)(領域)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預案演練活動,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2.要求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zhàn)演練、桌面演練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部門協(xié)同聯(lián)動、形式多樣、節(jié)約高效的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3.要求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行政區(qū)域或本行業(yè)(領域)綜合或專項應急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結合本單位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現(xiàn)場處置方案實戰(zhàn)演練,并結合實際經常性開展桌面演練。高危行業(yè)生產經營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或專項應急演練。
            4.明確提出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與地方辦事處及其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的銜接工作,建立政府與生產經營單位之間、生產經營單位彼此之間的應急聯(lián)動機制,統(tǒng)籌配置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隊伍、裝備和物資,共享區(qū)域應急資源。
            5.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6.增加了預案定期評估的要求。要求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適用情況的評估,分析評價其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實現(xiàn)應急預案動態(tài)優(yōu)化和科學規(guī)范管理,并編制評估報告。
            (六)監(jiān)督管理
            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獎勵與處罰”修改為“監(jiān)督管理”。具體內容如下:
            1.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應當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作為執(zhí)法檢查的主要內容之一,并每年組織一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情況的專項執(zhí)法檢查,重點監(jiān)督檢查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情況。
            2.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于一般生產經營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于高危行業(yè)生產經營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1)未按照規(guī)定編制應急預案的,或抄襲其他單位應急預案與本單位實際情況不符的;
            (2)未按照規(guī)定定期進行應急預案全面修訂的;
            (3)未按照規(guī)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4)未按照規(guī)定進行應急預案培訓的;
            (5)未按規(guī)定進行應急預案演練的;
            (6)未按照應急預案配置應急物資的;
            (7)全權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編制的。
            3.各級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在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中不得以各種形式收取、攤派與之相關的費用。
            (七)附則
            沒有較大修改,增加了“本辦法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20xx年5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的說明。
            五、基本框架
            根據部門規(guī)章起草的基本規(guī)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框架分為七章,包括總則、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預案的評審與公布、應急預案的備案、應急預案的實施、監(jiān)督管理、附則等內容。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八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范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yè)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企業(yè)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yōu)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yōu)先、保護環(huán)境優(yōu)先”的原則,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huán)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guī)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guī)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fā)生的重大問題;協(xié)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系;組織演練總結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并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xié)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
            成員:×××××××××(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于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zhàn)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組長:×××。
            成員:××××××××××××。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并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xié)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
            模擬傷員:***。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模擬泄漏)***(釋放煙霧)。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5、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qū)安監(jiān)局、化醫(yī)安環(huán)部等領導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月*日*:00-**:**時。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九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鎮(zhèn)黨委、政府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突發(fā)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鎮(zhèn)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基地指揮部和前線指揮部。基地指揮部負責上傳、下達指令,組織指揮,協(xié)調各村、單位,提供后勤保障,鎮(zhèn)長林安順同志任基地指揮,鎮(zhèn)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黃乃贛任基地副指揮。前線指揮部負責上傳,執(zhí)行指令和臨場組織指揮處置,控制現(xiàn)場,副書記甘乾棠同志任前線指揮。前線指揮部設事故救援小組、醫(yī)療急救組、安全保障組、事故救緩組,由黨委辦、人武辦、政府辦、安辦、應急分隊組成,由黃乃贛同志負責。醫(yī)療急救組由衛(wèi)生院120急救中心組成,由衛(wèi)生院院長高恩良同志負責。安全保障組由派出所、民政辦組成,由派出所所長章建平同志負責。
            1、重、特大工業(yè)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應第一時間內將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和直接損失的初步估計以及事故情況,一個小時內報告鎮(zhèn)政府。聯(lián)系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鎮(zhèn)領導和安全生產辦公室同志在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及時向主要領導報告。并在2個小時內向上級主管局報告事故基本情況。
            3、鎮(zhèn)領導核實事故發(fā)生后立即起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基地指揮部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力量趕赴事故現(xiàn)場,并協(xié)調各單位做好后勤保障。前線指揮部三個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xiàn)場協(xié)助事故單位應急處理搶救受傷人員。事故救援組負責事故現(xiàn)場的救助、疏散人員、搶救受傷人員,醫(yī)療急救組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和轉運工作,安全保障組負責維持現(xiàn)場的秩序,封鎖保護現(xiàn)場等待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組的調查鑒定。同時將事故情況準確向上級政府報告。
            4、指導事故單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維護秩序,指導事故單位保護事故現(xiàn)場,待調查上級調查組到達后方可清理事故現(xiàn)場。
            5、按照事故調查的程序,權限范圍,屬于鎮(zhèn)政府協(xié)調調查處理的,應全力配合開展調查。事故調查應按上級的規(guī)定開展,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后,鎮(zhèn)政府領導以及分管領導應及時組織人員、力量,趕赴現(xiàn)場查清基本情況和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制定防范措施,以防沿發(fā)和擴大。
            6、重、特大事故發(fā)生后,對有關事故單位隱瞞不報、謊報,事故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或者拒絕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嚴格按照國務院第302號、493號令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和行政領導的責任。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十
            為了規(guī)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xié)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xié)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yè)、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xié)調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qū)內本行業(yè)、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規(guī)定;
            (二)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xiàn)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fā)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xiàn)場處置方案。
            現(xiàn)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xiàn)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lián)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guī)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
            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或者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yè)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二十三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qū)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q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xiàn)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fā)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發(fā)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fā)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guī)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四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tǒng)一制定。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guī)定,結合本地區(qū)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十一
            我局接到市局《關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后,局領導班子非常重視,及時召開了局長辦公會,研究部署在我縣生產經營單位全面開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并以縣安辦名義下發(fā)了《關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安辦字12號),對全縣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預案,分別提出了指導意見,并要求各鄉(xiāng)鎮(zhèn)及有關單位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和行業(yè)監(jiān)管原則,加強對了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預案工作的監(jiān)督、指導、服務和檢查工作,使我縣的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預案工作進一步得到了加強?,F(xiàn)將工作總結如下:
            縣安委會領導及我局領導對搞好這次制定和完善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十分重視,明確了這將對于我縣進一步理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關系,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和救援程序,落實安全責任,減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安全穩(wěn)定局面,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同時,加強了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的思想發(fā)動和檢查督促,工作中堅持抓緊抓好、抓實抓細的思想,強化了宣傳教育和檢查督促,促進了此項工作的開展。
            現(xiàn)有生產經營單位22000家,生產經營范圍涵蓋我縣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業(yè)涉及廣泛和復雜,企業(yè)安全基礎和素質參差不齊。為做好此項工作,我局及時召開了相關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并充分聽取了有關行業(yè)部門和部分生產經營單位的意見,制定了“按照行業(yè)分類、對口負責”的`工作原則,將我縣生產經營單位劃分為非煤礦山、?;盁熁ū衿髽I(yè)、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旅游餐飲、商貿加工、文化娛樂及其他等8個行業(yè),我局會同公安局、建委、旅游局、商務局、衛(wèi)生局、體育局、經委、文化委、工商局等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對口幫助、指導和服務,并加強監(jiān)督檢查。
            我縣生產經營單位一是數量眾多,二是中小型企業(yè)多,三是企業(yè)安全意識參差不齊,要在短時間內要求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都制定出完善的安全預案難度很大。為此,我局結合全縣實際情況,制定了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分兩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是集中精力對非煤礦山、?;髽I(yè)、服裝加工、建筑施工、旅游景區(qū)、大型商市場等重點行業(yè)及300人以上的重點企業(yè)進行集中宣傳培訓和幫扶指導,以促使行業(yè)企業(yè)能夠按照市、縣要求,在20xx年制定的安全預案基礎上進一步進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時組織開展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對預案內容進行實戰(zhàn)檢驗,針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對預案進行再次修改和完善,使預案更加趨于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和實效性更強。
            第二步,在重點行業(yè)和企業(yè)完善預案的基礎上,發(fā)揮典型示范和推廣作用,逐步對現(xiàn)有其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推廣和規(guī)范,按照行業(yè)監(jiān)管和屬地管理原則,組織有關部門和屬地管理部門開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預案工作,力爭用2-3年的時間,我縣80%的生產經營單位都要制定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為保證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預案制定完善科學、規(guī)范、合理,使安全預案真正能夠在突發(fā)事件中發(fā)揮應有作用,我局請縣法制辦、公安局和我局有經驗的人員先后組織了部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了3期集中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事故可能發(fā)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責任分工、事故報告的程序、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應急預案編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我局還對各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修訂預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給予認真負責的指導幫助,消除了企業(yè)在制訂預案過程中的顧慮,起到了良好的服務保障作用。
            截止到9月底,全縣已有1149家生產經營單位已制定完善了預案。包括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227家,其中經營單位114家,使用110家;非煤礦山企業(yè)10家,其中礦泉水企業(yè)2家;建筑施工單位72家,其中本縣施工企業(yè)10家,外埠施工項目部56家;旅游景區(qū)19家,其中a級以上景區(qū)7家,星級賓館19家、星級餐飲11家、公園10家;1000平米以上的商市場21家,10000平米7家,集貿市場5家,家具城5家;交通運輸業(yè)9家,其中客運5家、貨運1家、水運3家、汽修企業(yè)67家,其中一類汽修5家,二類汽修62家(其中7家停業(yè));文化娛樂經營單位,其中網吧11家,歌廳6家,健身房9家,洗浴場所20家,美容美發(fā)152家。我局按照計劃組織了7家重點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了安全演練,并對照演習暴露的不足對原有預案進行了修訂,進一步提高了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下一步,我局將按照市縣政府工作要求和局工作計劃,以現(xiàn)有重點行業(yè)和重點企業(yè)制訂完善預案為典型,在全縣范圍加大力度進行規(guī)范和推廣,以促進我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進一步制定和完善。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十二
            河東區(qū)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yè)發(fā)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后,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區(qū)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河東區(qū)行政區(qū)域內非煤礦山企業(yè)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qū)政府成立河東區(qū)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tǒng)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qū)政府分管副區(qū)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qū)安監(jiān)局、區(qū)公安分局、區(qū)總工會、區(qū)衛(wèi)生局、區(qū)民政局、區(qū)國土資源分局、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qū)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qū)應急救援工作,發(fā)布應急救援命令;
            3、在全區(qū)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wěn)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qū)安監(jiān)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xié)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xié)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fā)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wèi)組由區(qū)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xiàn)場秩序。
            2、醫(yī)療救護組由區(qū)衛(wèi)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y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xiàn)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區(qū)安監(jiān)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xiàn)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事故發(fā)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由區(qū)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fā)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后勤保障組由區(qū)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7、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fā)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qū)民政局、區(qū)總工會、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wěn)定工作。
            8、新聞組由區(qū)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fā)布信息,及時了解并提供事故動態(tài)和事故搶險救援、醫(y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fā)生的區(qū)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采石廠??赡馨l(fā)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非煤礦山應急救援以發(fā)生事故單位和事故發(fā)生地的街道有關部門為主,實行區(qū)域互救原則。有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轄區(qū)內非煤礦山的實際,制定訓練計劃,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以各企業(yè)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設備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區(qū)各礦山企業(yè)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六、事故報告和現(xiàn)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單位應立即報告區(qū)安監(jiān)局和所在街道辦事處,區(qū)安監(jiān)局在30分鐘內報區(qū)政府,并按程序上報。
            2、事故發(fā)生單位應在事故發(fā)生后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區(qū)安監(jiān)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yè)規(guī)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xié)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fā)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xiàn)場事故發(fā)生后,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事故發(fā)生單位要保護好現(xiàn)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警戒保衛(wèi)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lián)絡區(qū)政府值班室電話:區(qū)安監(jiān)局值班室電話:
            七、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qū)安監(jiān)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qū)政府,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xiàn)場,并組織專業(yè)救助力量趕赴現(xiàn)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現(xiàn)場搶救工作應在現(xiàn)場搶險指揮部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現(xiàn)場搶救應根據坍塌范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fā)生后,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設備(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tǒng)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tǒng)一領導和現(xiàn)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fā)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并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進程中,應采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fā)生新的事故。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十三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guī)定,按照省、市、縣有關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的要求,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在發(fā)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統(tǒng)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堅持以電站為整體組織自救的原則,堅持電站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的原則。
            電站成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施救指揮部,統(tǒng)一組織指揮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由站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站分管領導擔任
            成 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安全生產部負責人、保衛(wèi)部負責人、行政工作部負責人、工會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實業(yè)總公司負責人、發(fā)電運行部負責人、水電修試公司負責人、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人。
            2、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tǒng)一協(xié)調電站各部門、全站職工應急施救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制定并實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3)、統(tǒng)一調配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
            (5)、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參加應急救援。
            (6)、根據事故狀況,視情況成立事故調查組、施救組、善后組和后勤保障組,并有效領導其開展工作。
            1、重、特大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部門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電站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并根據現(xiàn)場實際迅速采取措施,封閉并保護現(xiàn)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qū)域人員,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站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xiàn)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同時視事故特點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電站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xiàn)場參加救援。
            3、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電站指揮部應按規(guī)定及時把事故簡要情況快速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管理機關。必要時請求當地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救援。
            4、緊急救援工作應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周密組織,嚴防事故損失程度擴大。
            5、生產事故處理的安全措施按照電站制定的《設備運行規(guī)程》、《事故處理規(guī)程》中有關規(guī)定進行。
            6、所有參加事故救援人員應按指揮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服從指揮部指揮。
            7、生產運行部、水電修試公司負責生產事故應急施救措施;保衛(wèi)部負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施救措施;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防汛應急預案措施;實業(yè)總公司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負責人員受傷事故急救措施,負責保障事故應急通訊暢通;電站生活后勤部門負責事故應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財務部負責事故救援所需資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宣傳報導;安生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協(xié)調和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督;并定期開展反事故演習。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十四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范圍內所有發(fā)生的如下事故
            2.1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正己烷職業(yè)中毒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xiàn)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fā)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fā)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xiàn)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1泄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qū)。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泄漏,則必須切斷污染區(qū)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序執(zhí)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泄漏(泄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松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皮膚接觸時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于15分鐘。
            4.2.5眼睛手污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于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迅速送醫(yī)院治療。
            4.3正己烷職業(yè)中毒預防
            4.3.1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yè)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tǒng)器質性疾病、皮膚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yè)。
            4.3.4接觸者發(fā)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盡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甲苯職業(yè)中毒的預防
            4.4.1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fā)生源。
            4.4.2采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yè)環(huán)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加強個體防護。
            5.1每次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后應及時補充。
            5.3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fā)生時能按程序進行。
            5.4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十五
            為了規(guī)范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全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xié)調管理工作。
            3.2其他負有安全生產責任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同時根據生產作業(yè)特點制定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措施的管理。
            3.3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落實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4.1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上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基本要求;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指導文件。
            4.2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地區(qū)及上級公司的應急預案,結合本單位、本部門職責和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同時,編制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手冊,明確職責任務及應急處置流程、應急保障措施等內容。
            4.3編制應急預案應全面分析、評估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點。同時廣泛聽取一線操作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的意見,根據gb/t29639-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編寫。
            4.4對單位內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fā)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4.5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4.6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公司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4.7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yè)場所,公司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yè)場所的現(xiàn)場處置方案?,F(xiàn)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4.8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的聯(lián)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各種預案之間應相互銜接,并與預案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4.9新成立的單位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必須編制相關應急預案,并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
            4.10應急預案應每年修訂一次。當生產工藝、危險源狀況發(fā)生重大改變時,應急預案應及時進行修訂。
            5.1公司組織有關專家、上級公司相關責任部門對本公司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并聽取各相關方面的意見。涉及到有關部門的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5.2對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部門,應當另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公司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專項評審。
            5.3應急預案評審應邀請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加。除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外,根據公司的規(guī)模,參與評審的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2人。但是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5.4參加評審的專家,應具備相應的專業(yè)知識和資歷。歡迎地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人員、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管職責的行業(yè)部門、有關的行業(yè)協(xié)會參加。
            5.5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jiān)總廳應急〔20xx〕73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yè)負責的態(tài)度,嚴格執(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5.6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應急預案名稱;
            5.7公司編制應急預案,根據專家和政府工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公司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簽通過。
            5.8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并修訂完善后,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6、應急預案的備案
            6.1公司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應當報當地人民政府相關管理責任部門和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管部門備案,同時必須保存上報備案的記錄。
            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6.3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應該進行分類存檔。
            7.1公司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及班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7.2公司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的責任部門應建立培訓檔案,跟蹤督促,確保落實。
            7.3組織開展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應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7.4公司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應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當地人民政府相關管理責任部門和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管部門。組織本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時,應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公司應該指導和督促各部門車間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
            7.5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xiàn)場處置方案演練。
            7.6應急預案演練如果對周圍社區(qū)、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組織有關專家及應急管理人員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7.7公司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7.8當事故、災難、事件發(fā)生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同時按照規(guī)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7.9公司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偨Y應報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管部門、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管部門。
            8.1對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公司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8.2應急預案未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備案的,由公司給予警告處罰,并列入全年安全生產管理績效考核。
            8.3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或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進行責任追究,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9.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執(zhí)行。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十六
            為加強和規(guī)范我中心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中心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為了在中心面臨突發(fā)火災事故時,能夠統(tǒng)一指揮,及時有效的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xiàn)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zhàn)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傷。
            我中心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中心火災現(xiàn)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消防應急指揮小組職責:指揮協(xié)調各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xié)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1、總值班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
            2、各科主任、護士長負責組織人員疏導被困人員、病人;維持現(xiàn)場秩序。
            3、單位辦公室負責立即同公安、消防部門的聯(lián)系,說明詳細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出人到路口接應。
            4、后勤科、公衛(wèi)科負責現(xiàn)場物質的調度。
            根據人員的變動情況及時調整人員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實戰(zhàn)演習,教育全體職工學習滅火器使用常識,掌握防火滅火器滅火要點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況,及時更換過期的滅火器,保證滅火器的正常有效。
            1、報警:中心員工、值班人員發(fā)現(xiàn)火情后應立即向醫(yī)院總值班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2、接警:總值班接警后,應立即向中心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小組報告,通知各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啟動應急預案。
            3、處置:指揮各工作小組、義務消防隊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對火災現(xiàn)場人員有序的進行疏散。撲救火災時按照“先控制、后滅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點后一般”的滅火戰(zhàn)術原則。并派人及時切斷電源,接通消防水泵電源,組織搶救傷亡人員,隔離火災危險源和重要物資,充分利用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滅火。傷員身上燃燒的衣物一時難以脫下時,讓傷員躺在底上滾動,或用水灑撲滅火焰,并立即進行救治。
            4、協(xié)助消防員滅火。在自救的基礎上,當專業(yè)消防隊到達火災現(xiàn)場后,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小組要簡要的向消防隊隊負責人說明火災情況,并全力支持消防員滅火,要聽從消防隊的指揮,齊心協(xié)力,共同滅火。
            5、保護現(xiàn)場。當火災發(fā)生時和撲救完畢后,指揮小組要派人保護好現(xiàn)場,維護好現(xiàn)場秩序,等待對事故原因及責任人的調查,同時應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時清理,將火災造成的垃圾分類處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從而將火災事故對環(huán)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6、火災撲滅后,由我中心辦公室、后勤科電工協(xié)助公安消防部門,查明火災原因,調查火災損失。
            按照中心事故(事件)報告分析處理制度規(guī)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小組在調查和審查事故情況報告出來以后,作出有關處理決定,重新落實防范措施。并報中心應急搶救領導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
            1、常備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滅火器等救火物資。
            2、注意事項:檔案資料室、b超、心腦電圖、dr、x光機、生化儀等,一旦著火不可用水撲救,宜用干粉滅火器,滅火過程注意人身安全。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篇十七
            為提高我局應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處置能力,保證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時能夠快捷、有序、高效地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的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應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本縣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fā)道路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處置原則
            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
            1.以人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管理原則,條塊結合,密切配合;
            5.屬地管理原則,在縣委、縣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建立統(tǒng)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領導。
            為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原因并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時向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根據組長指令調度人員、物資到指定位置,協(xié)調有關部門解決實際問題。
            (二)負責與相關部門的聯(lián)系,協(xié)調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三)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及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一)人員組織工作。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由辦公室快速組織人員參加施救工作。
            (二)機械組織工作。由公路所成立應急搶修專業(yè)隊,保證機械設備儲備充足,保證應急使用及隨時對縣鄉(xiāng)公路進行搶修,保障縣鄉(xiāng)公路的安全有序暢通。
            (三)車輛組織工作。由局運輸股、執(zhí)法大隊、發(fā)展中心負責落實客、貨應急運輸車輛儲備和調配,及時組織運輸人員、物資車輛參加救援工作。
            (四)物資組織工作。由局辦公室、交通戰(zhàn)備辦公室和公路所準備好鏟、鋤頭、繩子等物資設備。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辦公室和交通戰(zhàn)備辦公室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由局規(guī)建股、公路所、建設所組織,切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一)公路暢通應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靈山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公路暢通應急保障組職責抓好落實。
            (二)道路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由局運輸股、執(zhí)法大隊、發(fā)展中心負責落實客運、貨運車輛各10臺,隨時應急運輸搶險等重點物資和人員運輸。
            (三)信息收報工作。由局辦公室及法規(guī)安全股及時收集因天氣原因造成公路中斷和客運停運、旅客滯留等信息上報局領導以及上級有關部門。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了解掌握情況,預測后果,及時上報。
            (二)以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為指導,服從指揮,協(xié)調好其他部門工作。
            (三)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快速組織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時間到達現(xiàn)場展開救援工作。
            (四)根據現(xiàn)場情況,依照相關預案的領導指示,配合好各單位現(xiàn)場應急救援的行動,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及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時報告救援進程和信息。
            (六)做好縣事故應急指揮部布置的各項善后工作的調查總結工作。
            (一)啟動應急預案前,執(zhí)行應急任務的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及人員,應每周對應急車輛及物資進行檢查保養(yǎng),嚴禁車輛和物資帶病作業(yè)。
            (二)啟動應急預案后,根據應急的實際需要,立即召開領導小組碰頭會議,組織確定實施救援方案,各單位人員應在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積極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三)一般事故應及時組織救援和上報,按照市、縣相關部門的統(tǒng)一部署,首先保障搶險救災道路的安全暢通,按照先急后緩的原則,及時對公路進行搶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時上報縣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開展救援工作。
            (五)根據事故災情變化和救援需要,適時因地制宜,對其他社會車輛進行調度,滿足道路運輸需要。
            (六)主動做好公眾宣傳教育工作,大力宣傳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緊急應對、處置知識和技能,有計劃地組織救援應急隊伍的培訓學習,按照上級布置,積極參與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啟動應急預案時,各二層機構要安排好人員值班。落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記錄,及時將有關情況按程序上報,確保信息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