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用于規(guī)定雙方或多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的簽訂能夠確保各方的合法權益,并且是商業(yè)社會中常見的一種行為。我相信在我們的生活中,簽訂合同是非常常見的。"編寫合同時應注重平衡各方的利益,確保公平和互利。這里有一些典型的合同樣本,對您起到參考作用。
建設用地合同篇一
授權代表: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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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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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或倉庫租賃于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經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____,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xù)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賃期限屆滿前__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權。
第三條免租期及租賃物的交付。
租賃物的免租期為___個月,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為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
第四條租賃費用。
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
租金第1年至第2年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將以屆時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為依據,由甲乙雙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為每年租金調整日。
物業(yè)管理費。
物業(yè)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供電增容費。
供電增容的手續(xù)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承擔。
第五條租賃費用的支付。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個月租金作為賃保證金。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yè)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合同規(guī)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后___日內,甲方將向乙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應于每月___號或該日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并由乙方匯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帳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
乙方應于每月__日或該日以前按第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物業(yè)管理費。逾期支付物業(yè)管理費,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物業(yè)管理費總額的______%。
第六條租賃物的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七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yǎng)。
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年審,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運行狀態(tài)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jiān)督權。
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fā)生的隱患。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_消防條例》以及______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guī)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臨時動火作業(yè)時,須消防主管部門批準。
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guī)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于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九條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分別由甲乙各方承擔。
第十條物業(yè)管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于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甲方有關租賃物物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若由于乙方違反上述規(guī)定影響建筑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裝修條款。
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和由甲方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
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進行。
第十二條租賃物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fā)生轉租行為,乙方還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如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4、乙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與甲方合同中有關轉租行為的規(guī)定,并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合同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乙方應將轉租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xié)議簽訂后的__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6、乙方對因轉租而產生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yè)管理費超過_個月,甲方在書面通知乙方交納欠款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未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yè)管理費超過_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條第2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并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fā)出之日起五日后,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于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全部費用。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xù),方可提前解約:.向甲方交回租賃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應于本合同提前終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當月租金_倍的款項作為賠償。甲方在乙方履行完畢上述義務后五日內將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四條免責條款。
凡因發(fā)生嚴重自然災害、戰(zhàn)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并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xù)租協(xié)議的,乙方應于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第十六條廣告。
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本體設立廣告牌,須按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完成相關的報批手續(xù)并報甲方備案。
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周圍設立廣告牌,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有關稅費。
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因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其他有關的稅項及費用,按有關規(guī)定應由甲方作為出租人、乙方作為承擔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xù)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八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給予乙方或乙方給予甲方的信件或傳真一經發(fā)出,掛號郵件以本合同第一頁所述的地址并以對方為收件人付郵10日后或以專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九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應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則通過仲裁程序解決。
本合同受_法律的管轄,并按_法律解釋。
第二十條其它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
第二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保證金款項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建設用地合同篇二
申請人:李申請事由:
剛住高大坪鄉(xiāng)坪營村山岔土村民組。
我戶住坪營村山岔土村民組,家庭人口7人,現有住房。
申請戶主姓名:李。
申請時間:2013年3月18日。
北抵:大田公路。
8米。
西抵:申請人竹林10米。
10米東抵:人行路。
8米。
南抵:申請人土。
(共計面積為:80平方米)共計面積為:平方米)。
2013年3月18日。
建設用地合同篇三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員代表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xié)議并簽定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村________________的田以有償的方式租賃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該田地總面積為________畝(具體以土地承包使用登記卡為準)。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土地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現狀承租。
1、租金計算:甲、乙雙方約定,以每畝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從第____年起每年租金根據市場行情調整。
2、租金支付: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后____年內繳當年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開付收款收據。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須按時繳交租金。如逾期未交租金的,則視乙方單方違約,因此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及糾紛由乙方自負,乙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2、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土地出賣、抵押給第三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否則,即屬乙方違約。
1、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設的基礎設施歸集體所有。
2、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xù)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yōu)先續(xù)租,并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首先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用地合同篇四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安徽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根據本合同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所有權屬第三條甲方以現狀轉讓給乙方的宗地位于面積為平方米,用途,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及現狀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年限為年,自領取該宗土地使用證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宗地,按照批準的用途為在轉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土地所有者及原審批機關同意,并調整或補交土地收益。
第六條本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平方米(小寫元/平方米),總額為人民幣大寫元人民幣(小寫元)。
第七條轉讓費按下列方式支付:
第八條應繳納的土地收益、土地開墾費等有關費用,由方交納。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當持土地使用證、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合同、轉讓合同等有關材料,向鄉(xiāng)鎮(zhèn)土地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轉讓期屆滿,土地所有者有權無償收回轉讓宗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宗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所有權有土地所有者無償取得。乙方應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xù)。
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該宗地,須在期滿30日前向土地所有者提交續(xù)期申請書,并在獲準續(xù)期后重新簽訂轉讓合同,辦理批準和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
第十一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應付款項等,從滯納或違約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5‰繳納滯納金。逾期15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甲方應從延期之日起,每日按乙方已付轉讓費的5‰賠償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甲方:
乙方: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流轉批轉機關批準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雙方,土地所有者、鎮(zhèn)、縣(區(qū))、市人民政府各執(zhí)兩份。本合同于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設用地合同篇五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市(縣)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受讓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有關行政法規(guī)及土地供應政策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地下資源、埋藏物不屬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受讓人對依法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在出讓期限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置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價款的繳納。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編號為,宗地總面積大寫平方米(小寫平方米),其中出讓宗地面積為大寫平方米(小寫平方米)。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平面界址為;出讓宗地的平面界址圖見附件1。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豎向界限以為上界限,以為下界限,高差為米。出讓宗地豎向界限見附件2。
出讓宗地空間范圍是以上述界址點所構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閉形成的空間范圍。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
第六條出讓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項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一)場地平整達到;。
周圍基礎設施達到;。
(二)現狀土地條件。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年,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承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xù)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定金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讓價款。
第十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一款第項的規(guī)定向出讓人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時,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第十一條受讓人應在按本合同約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讓價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讓價款繳納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第三章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開發(fā)投資強度按本條第項規(guī)定執(zhí)行: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用于工業(yè)項目建設,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的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不低于經批準或登記備案的金額人民幣大寫萬元(小寫萬元),投資強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項目的固定資產總投資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投資和出讓價款等。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用于非工業(yè)項目建設,受讓人承諾本合同項下宗地的開發(fā)投資總額不低于人民幣大寫萬元(小寫萬元)。
第十三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符合市(縣)政府規(guī)劃管理部門確定的出讓宗地規(guī)劃條件(見附件3)。其中:
主體建筑物性質;。
附屬建筑物性質;。
建筑總面積平方米;。
建筑容積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綠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十四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配套按本條第項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用于住宅項目建設,根據規(guī)劃建設管理部門確定的規(guī)劃建設條件,本合同受讓宗地范圍內住宅建設總套數不少于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數不少于套,住宅建設套型要求為。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占宗地開發(fā)建設總面積的比例不低于%。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配套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讓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項下第種方式履行:
1.移交給政府;。
2.由政府回購;。
3.按政府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銷售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
5.。
第十五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項目,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一);。
(二);。
(三)。
第十六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項目在年月日之前開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讓人不能按期開工,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經出讓人同意延建的,其項目竣工時間相應順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與宗地外主管線、用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但由此影響受讓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業(yè)營建主體應當給予合理補償。
第十八條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容積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在出讓期限內,需要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雙方同意按照本條第項規(guī)定辦理:
(二)依法辦理改變土地用途批準手續(xù),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受讓人按照批準改變時新土地用途下建設用地使用權評估市場價格與原土地用途下建設用地使用權評估市場價格的差額補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內,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規(guī)劃調整權,原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執(zhí)行。
第二十條對受讓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出讓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評估市場價格及經評估認定的直接損失給予土地使用者補償。
第二十一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首次轉讓的,應當符合本條第項規(guī)定的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已形成工業(yè)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二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本合同約定。
第二十三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全部或部分轉讓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四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抵押的,轉讓、抵押雙方應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依法辦理出讓、租賃等有償用地手續(xù),重新簽訂出讓、租賃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租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申請續(xù)期,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出讓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按本條第項約定履行:
(二)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沒有申請續(xù)期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出讓人無償收回。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恢復場地平整。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期間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二十九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7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信函、電報、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15日內,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報告及證明。
第七章違約責任。
‰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因自身原因終止該項目投資建設,向出讓人提出終止履行本合同并請求退還土地的,出讓人報經原批準土地出讓方案的人民政府批準后,分別按以下約定,退還除本合同約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不計利息),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宗地范圍內已建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可不予補償,出讓人還可要求受讓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恢復場地平整;但出讓人愿意繼續(xù)利用該宗地范圍內已建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給予受讓人一定補償:
(二)受讓人在本合同約定的開工建設日期超過一年但未滿二年,并在屆滿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應在扣除本合同約定的定金,并按照規(guī)定征收土地閑置費后,將剩余的已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退還受讓人。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造成土地閑置,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應依法繳納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滿兩年且未開工建設的,出讓人有權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約。
受讓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的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投資強度和開發(fā)投資總額未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投資總額和投資強度指標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并可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約。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最低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并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高于本合同約定最高標準的,出讓人有權收回高于約定的最高標準的面積部分,有權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工業(yè)建設項目的綠地率、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例、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等任何一項指標超過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宗地出讓價款‰的違約金,并自行拆除相應的綠化和建筑設施。
第三十七條受讓人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交付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0日,經受讓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其余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損失。
第三十八條出讓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或單方改變土地使用條件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土地使用年期自達到約定的土地條件之日起算。
第八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項約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保證本合同中所填寫的姓名、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開戶銀行、代理人等內容的真實有效,一方的信息如有變更,應于變更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無法及時告知的責任由信息變更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和附件共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價款、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受讓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建設用地合同篇六
集體建設用地是指鄉(xiāng)(鎮(zhèn))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個人投資或集資使用的土地。那么集體建設用地轉讓。
合同。
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集體建設用地轉讓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受讓方(以下稱乙方):根據《臨沂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臨政發(fā)[20xx]44號)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互利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現有宗地位于,土地使用證號為,宗地面積大寫平方米(小寫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坐標見附件《轉讓宗地界址圖》。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轉讓宗地的用途為。乙方如需改變土地用途須征得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和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準機關批準后,依法重新簽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合同,調整土地流轉收益,辦理登記手續(xù)。
第四條轉讓后,乙方使用年限為年,從年_月_日至年_月_日止。
第五條轉讓地塊面積為平方米,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轉讓土地、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附著物總金額萬元,其中轉讓土地金額萬元。
第六條乙方同意在取得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后,甲方與集體土地所有者簽訂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由乙方按流轉合同規(guī)定于每年月份前向土地所有者繳付下一年度土地使用權流轉收益人民幣大寫萬元(小寫萬元)。
第七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隨之轉讓。
第八條本合同批準之日起30日內雙方應當向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九條甲乙雙方要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履行本合同條款。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國土資源部門、土地所有者各執(zhí)一份。
轉讓方(章):受讓方(章):地址:
電話:
法人代表(簽字):
二〇〇地址:電話:法人代表(簽字):年月日。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廣東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就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地塊位置:_________。
4、地號: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
7、建筑面積:_________。
8、現狀:_________。
9、抵押、查封情況:_________。
10、地塊的具體位置詳見附圖,附圖已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三條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
法規(guī)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四條甲乙雙方確定轉讓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土地轉讓后,原出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乙方履行。
第六條轉讓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成交價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首期款兼履約保證金。其余款項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給甲方: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體如下:
(1)第一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第二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第三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提供給乙方使用,延遲期間甲方同意將履約保證金雙倍返還給乙方,作為違約賠償。延遲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并承擔乙方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九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含兩個月),乙方愿意以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guī)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乙方已支付的價款,扣除違約損失后,予以退還。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在簽訂合同后三十日內,到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xù)。轉讓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guī)定各自承擔,雙方有約定的除外。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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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合同篇七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有關行政法規(guī)及土地供應政策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受讓人對依法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在出讓期限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置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__,出讓宗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平面界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讓宗地的平面界址圖見附件1。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豎向界限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上界限,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下界限,高差為____________米。出讓宗地豎向界限見附件2。
出讓宗地空間范圍是以上述界址點所構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閉形成的空間范圍。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范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等,受讓人可結合規(guī)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并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筑物或其他設施等,也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xié)商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年,自出讓人向受讓人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第七條出讓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本條第(____________)項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
(二)現狀土地條件。
第八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讓金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當事人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實地驗明交付土地時該宗地的土地條件,并簽訂《交付土地確認書》。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出讓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時,受讓人應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出讓金。
第十一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繳齊土地出讓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第十二條受讓人應在按本合同約定付清本宗地土地出讓金后,持本合同和土地出讓金繳納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第三章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三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符合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出讓宗地規(guī)劃條件(見附件3),其中:
(一)建筑容積率/建筑總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符合如下土地利用要求:
(三)本合同項下宗地的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不低于經批準或登記備案的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投資強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項目的固定資產總投資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投資和土地出讓金等。
(四)本合同項下宗地用于工業(yè)項目建設,根據規(guī)劃部門確定的規(guī)劃設計條件,本合同受讓宗地范圍內用于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占地面積不超過受讓宗地面積的____________%,即不超過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不超過建筑總面積的____________%。受讓人同意不在受讓宗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設施。
(五)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項目,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項目在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日起_____個月之內開工建設。
受讓人不能按期開工,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經出讓人同意的可以延建,但延建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十七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項目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竣工。
受讓人不能按期竣工,應提前6個月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經出讓人同意的可以延建,但延建期限不得超過2年。
第十八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外部市政公用設施由受讓人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部門申請解決,并按規(guī)定繳納相應費用。
第十九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但由此影響受讓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業(yè)營建主體應當給予合理補償。
第二十條受讓人應當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huán)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一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規(guī)劃條件和土地利用要求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變。
需要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由出讓人有償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重新依法出讓;需要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準入產業(yè)類別的,受讓人應當重新進行新項目的核準、批準或備案后,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內,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規(guī)劃調整權,原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應當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對受讓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出讓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評估市場價格及經評估認定的直接損失給予土地使用者補償。
第四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出讓金,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取得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地,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項規(guī)定之條件:
(一)受讓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并經出讓人認定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25%以上,方可轉讓。
(二)受讓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形成工業(yè)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開發(fā)建設投資比例認定,應當由受讓人委托具有專業(yè)審計資格的審計師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出具已開發(fā)投資額及完成總投資比例的審計報告。開發(fā)投資總額以計劃管理部門的建設投資計劃為準。
第二十五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抵押,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出租期限超過6個月的,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約定。
第二十六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全部或部分轉讓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抵押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1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依法辦理出讓、租賃等有償用地手續(xù),重新簽訂出讓、租賃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讓金、租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
項約定履行:
(二)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十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沒有申請續(xù)期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交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出讓人無償收回。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由出讓人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恢復場地平整。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期間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三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7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信函、電報、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15日內,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報告及證明。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出讓金。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及逾期土地整理貸款利息,延期付款超過60天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四條受讓人造成土地閑置,閑置滿1年不滿2年的,應依法繳納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滿2年且未開工建設的,出讓人有權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三十五條受讓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的,每延期1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出讓金_____‰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約。
第三十六條受讓人應在合同約定的竣工期限內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通知書》,受讓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1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出讓金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投資強度和開發(fā)投資總額未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投資總額和投資強度指標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土地出讓金的違約金,并可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約。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最低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土地出讓金的違約金,并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九條工業(yè)建設項目的綠地率、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例、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等任何一項指標超過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宗地土地出讓金_____‰的違約金,并自行拆除相應的綠化和建筑設施。
第四十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交付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1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出讓金的1‰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0日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其余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四十一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土地使用年期自達到約定的土地條件之日起算。
第八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三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項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__________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保證本合同所填寫的姓名、住所、電話、傳真、開戶銀行、戶名、代理人等內容的真實有效,一方的信息如有變更,應于變更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無法及時告知的責任由信息變更方承擔。
第四十六條出讓人名稱與戶名不一致的,不影響土地出讓金的繳納,受讓人應當按照出讓人提供的戶名和開戶銀行繳存土地出讓金。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_____份,其余由出讓人分送有關單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附1:出讓宗地平面界限圖(略)。
附2:出讓宗地豎向界限圖(略)。
附3: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出讓宗地規(guī)劃條件(略)。
建設用地合同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使用甲方________場地。
乙方向甲方承諾,使用該________場地僅為________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公共場地使用和物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
甲方為乙方提供活動最佳場地位置和協(xié)助活動開展。
乙方保證,在使用場地期間內未征得甲方允許前,不得擅自進入小區(qū)使用場地;也不得利用場地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利責令乙方無條件出場。
甲乙雙方約定。使用場地使用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乙方可在小區(qū)內做次活動,活動次數滿后該協(xié)議自動失效。
甲、乙雙方約定:該場地在協(xié)議使用期的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乙方支付場地費用的方式:
1、現金支付。
2、轉賬。
甲方需提供乙方正規(guī)憑證:
1、發(fā)票。
2、收據。
1、使用期間,防火安全、場地的衛(wèi)生。
2、乙方不得在場地內、外存儲或排放有害,腐蝕性或污臭物質。
3、乙方在付清使用費用后即可與甲方協(xié)商活動時間。乙方須負責好自己帶來的財物,妥善保管,如有意外,甲方可協(xié)助調查,但不負責賠償。
4、乙方派駐設點現場的'人數每個攤位限于。
5、行為規(guī)范。乙方進場的人員必須遵守小區(qū)管理規(guī)定,須著工作制服、佩戴工作證、不允許光膀子、不得打赤腳、穿拖鞋、不允許著奇裝異服、不得相互打鬧、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
6、乙方進場人員,必須維護公共場地的所有設備、設施的完好。
1、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3、本協(xié)議連同附件一式。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建設用地合同篇九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倉庫租賃合同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呈貢東龍國際建材城門口右側,(整棟)的倉庫(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于乙方使用。
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3年,即從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租賃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倉庫租賃費用及相關事項
租金按每平米___元計算,面積以實計丈量為準,每年租金合計:___元,滿三年后遞增5%即20xx年6月30日開始。
租金支付方式:20xx年6月10日支付(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的租金,大寫:)。租賃期滿一年以后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為使乙方能夠正常經營,方負責倉庫改造,改造期為20天,需經乙方驗收合格,合同方可生效,現就具體改造事項給定如下:
1.以確保倉庫不漏水不進水不滲水為前提。改造期間發(fā)生的費用由方負責。
2.有實際負茶三相四線電供。有自來水。
3.倉庫內沿周邊砌磚墻高,厚度保證橡膠靠不倒,如果在使用過程中倒塌,甲方負責修復。
4.倉庫門高米,門口有遮雨,要求長,寬。
5.乙方在租用甲方的廠房期間,如有發(fā)生漏水,乙方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天時間內及時處理,維修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6.倉庫內有照明,具體照明需要多少按倉庫實際比例安裝。
甲方處理排污及其他。
甲方協(xié)助乙方協(xié)調消防部門的檢查工作,如產生費用由甲方負責。
由于土地等產權問題引起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甲方應返還乙方交納后未使用租金,并協(xié)助搬遷及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損失。
因甲乙雙方共同使用前大門及過道,雙方必須保證道路隨時暢通。
乙方在租用甲方廠房場地期間,乙方產生的衛(wèi)生及水電費自行繳納,場地交付乙方使用時電表數、水表數以實際表數為準。
乙方租用甲方廠房場地期間要合法經營,安全生產,如有違反,乙方需承擔一切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乙方經營的項目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而被國家查封甲方的場地廠房,查封期間的租金由乙方承擔。
在場地廠房租用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收回場地廠房,或干涉乙方經營。如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場地廠房,甲方應退還乙方繳納后未使用的租金,因甲方違約使乙方遭受損失時,需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在合同期間如遇國家強行拆遷時,國家賠償的裝修費及搬遷費歸乙方所有,房屋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如國家不賠償,甲方不賠償乙方任何損失。
如因乙方原因需提前退租,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甲方,甲方以實際使用月數結算租賃費用,多退少補。
第四條若租用期間滿時,乙方需繼續(xù)租用此場地廠房,乙方將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續(xù)租權。
第五條場所的維修,建設。
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特所有設施的專用權。租賃期倉庫維修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得擅自對場地廠房結構進行改變。
第六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_法律的管轄,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應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協(xié)商不成,可通過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它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用地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鑒于:
1.乙方因公司的業(yè)務增長、車人擴大,增加了運輸量,特向甲方租用停車用地。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出租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出租方和租借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停車場租用事宜,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停車場租用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借方向出租方租借停車用地為_________平方米,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交租方式由銀行辦理轉賬入戶,賬戶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租金額應按月計算,而每月______日定為交租日期,租金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幣,交租期限不得超于每月的_____日。
第四條租借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_________計算利息。
第五條乙方對其車輛自己行使保管責任。
第六條乙方除了停放其車隊的車輛外,還有權對外經營車輛保管業(yè)務。
第七條乙方自行辦理消防、公安、工商、稅務等一切相關的法律手續(xù)。
第八條乙方延遲兩個月末交清租金,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收回場地。
第九條水電費由乙方自理。
第十條租借方對該土地僅作停車用地使用,并沒有出售權,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出租方不得在租借途中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或違約,否則要負責租借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建設用地合同篇十一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xié)議并簽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_________,租賃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二、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租賃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于合同到期后____天內如期歸還,如乙方在該日期后仍未搬出,則該廠房內剩余所有物品(包括乙方私人物品)均給甲方所有。
三、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年租金為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租金。租金應預付三個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費用。
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fā)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在收到收據或發(fā)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fā)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tài)。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yǎng)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yǎng)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guī)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租賃期滿后,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tài)。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并協(xié)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wèi)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協(xié)議。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肆分,雙方各執(zhí)貳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用地合同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乙方____:根據《_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租憑甲方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租憑場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于________________。
二、租憑時間
乙方租憑甲方____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憑時間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憑____等地終止日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憑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權利及義務
1、在專用期間,甲方應確保場地設施安全
2、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租憑場地重復租憑給第三方。
3、乙方因辦公需要所產生的電費按表計費,按電業(yè)部門計價標準,據實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續(xù)簽
1、乙方不得利用租憑場地進行租憑用途以外的`違法活動。
2、甲乙雙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繼續(xù)履行協(xié)議,需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用地合同篇一
授權代表: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或倉庫租賃于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經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____,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xù)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賃期限屆滿前__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權。
第三條免租期及租賃物的交付。
租賃物的免租期為___個月,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為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
第四條租賃費用。
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
租金第1年至第2年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將以屆時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為依據,由甲乙雙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為每年租金調整日。
物業(yè)管理費。
物業(yè)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供電增容費。
供電增容的手續(xù)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承擔。
第五條租賃費用的支付。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個月租金作為賃保證金。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yè)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合同規(guī)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后___日內,甲方將向乙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應于每月___號或該日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并由乙方匯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帳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
乙方應于每月__日或該日以前按第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物業(yè)管理費。逾期支付物業(yè)管理費,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物業(yè)管理費總額的______%。
第六條租賃物的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七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yǎng)。
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年審,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運行狀態(tài)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jiān)督權。
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fā)生的隱患。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_消防條例》以及______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guī)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臨時動火作業(yè)時,須消防主管部門批準。
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guī)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于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九條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分別由甲乙各方承擔。
第十條物業(yè)管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于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甲方有關租賃物物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若由于乙方違反上述規(guī)定影響建筑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裝修條款。
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和由甲方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
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進行。
第十二條租賃物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fā)生轉租行為,乙方還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如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4、乙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與甲方合同中有關轉租行為的規(guī)定,并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合同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乙方應將轉租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xié)議簽訂后的__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6、乙方對因轉租而產生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yè)管理費超過_個月,甲方在書面通知乙方交納欠款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未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yè)管理費超過_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條第2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并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fā)出之日起五日后,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于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全部費用。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xù),方可提前解約:.向甲方交回租賃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應于本合同提前終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當月租金_倍的款項作為賠償。甲方在乙方履行完畢上述義務后五日內將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四條免責條款。
凡因發(fā)生嚴重自然災害、戰(zhàn)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并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xù)租協(xié)議的,乙方應于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第十六條廣告。
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本體設立廣告牌,須按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完成相關的報批手續(xù)并報甲方備案。
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周圍設立廣告牌,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有關稅費。
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因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其他有關的稅項及費用,按有關規(guī)定應由甲方作為出租人、乙方作為承擔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xù)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八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給予乙方或乙方給予甲方的信件或傳真一經發(fā)出,掛號郵件以本合同第一頁所述的地址并以對方為收件人付郵10日后或以專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九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應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則通過仲裁程序解決。
本合同受_法律的管轄,并按_法律解釋。
第二十條其它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
第二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保證金款項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建設用地合同篇二
申請人:李申請事由:
剛住高大坪鄉(xiāng)坪營村山岔土村民組。
我戶住坪營村山岔土村民組,家庭人口7人,現有住房。
申請戶主姓名:李。
申請時間:2013年3月18日。
北抵:大田公路。
8米。
西抵:申請人竹林10米。
10米東抵:人行路。
8米。
南抵:申請人土。
(共計面積為:80平方米)共計面積為:平方米)。
2013年3月18日。
建設用地合同篇三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員代表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xié)議并簽定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村________________的田以有償的方式租賃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該田地總面積為________畝(具體以土地承包使用登記卡為準)。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土地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現狀承租。
1、租金計算:甲、乙雙方約定,以每畝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從第____年起每年租金根據市場行情調整。
2、租金支付: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后____年內繳當年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開付收款收據。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須按時繳交租金。如逾期未交租金的,則視乙方單方違約,因此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及糾紛由乙方自負,乙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2、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土地出賣、抵押給第三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否則,即屬乙方違約。
1、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設的基礎設施歸集體所有。
2、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xù)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yōu)先續(xù)租,并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首先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用地合同篇四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安徽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根據本合同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所有權屬第三條甲方以現狀轉讓給乙方的宗地位于面積為平方米,用途,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及現狀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年限為年,自領取該宗土地使用證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宗地,按照批準的用途為在轉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土地所有者及原審批機關同意,并調整或補交土地收益。
第六條本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平方米(小寫元/平方米),總額為人民幣大寫元人民幣(小寫元)。
第七條轉讓費按下列方式支付:
第八條應繳納的土地收益、土地開墾費等有關費用,由方交納。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當持土地使用證、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合同、轉讓合同等有關材料,向鄉(xiāng)鎮(zhèn)土地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轉讓期屆滿,土地所有者有權無償收回轉讓宗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宗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所有權有土地所有者無償取得。乙方應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xù)。
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該宗地,須在期滿30日前向土地所有者提交續(xù)期申請書,并在獲準續(xù)期后重新簽訂轉讓合同,辦理批準和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
第十一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應付款項等,從滯納或違約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5‰繳納滯納金。逾期15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甲方應從延期之日起,每日按乙方已付轉讓費的5‰賠償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甲方:
乙方: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流轉批轉機關批準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雙方,土地所有者、鎮(zhèn)、縣(區(qū))、市人民政府各執(zhí)兩份。本合同于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設用地合同篇五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市(縣)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受讓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有關行政法規(guī)及土地供應政策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地下資源、埋藏物不屬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受讓人對依法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在出讓期限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置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價款的繳納。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編號為,宗地總面積大寫平方米(小寫平方米),其中出讓宗地面積為大寫平方米(小寫平方米)。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平面界址為;出讓宗地的平面界址圖見附件1。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豎向界限以為上界限,以為下界限,高差為米。出讓宗地豎向界限見附件2。
出讓宗地空間范圍是以上述界址點所構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閉形成的空間范圍。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
第六條出讓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項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一)場地平整達到;。
周圍基礎設施達到;。
(二)現狀土地條件。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年,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承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xù)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定金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讓價款。
第十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一款第項的規(guī)定向出讓人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時,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第十一條受讓人應在按本合同約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讓價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讓價款繳納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第三章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開發(fā)投資強度按本條第項規(guī)定執(zhí)行: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用于工業(yè)項目建設,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的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不低于經批準或登記備案的金額人民幣大寫萬元(小寫萬元),投資強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項目的固定資產總投資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投資和出讓價款等。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用于非工業(yè)項目建設,受讓人承諾本合同項下宗地的開發(fā)投資總額不低于人民幣大寫萬元(小寫萬元)。
第十三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符合市(縣)政府規(guī)劃管理部門確定的出讓宗地規(guī)劃條件(見附件3)。其中:
主體建筑物性質;。
附屬建筑物性質;。
建筑總面積平方米;。
建筑容積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綠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十四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配套按本條第項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用于住宅項目建設,根據規(guī)劃建設管理部門確定的規(guī)劃建設條件,本合同受讓宗地范圍內住宅建設總套數不少于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數不少于套,住宅建設套型要求為。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占宗地開發(fā)建設總面積的比例不低于%。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配套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讓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項下第種方式履行:
1.移交給政府;。
2.由政府回購;。
3.按政府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銷售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
5.。
第十五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項目,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一);。
(二);。
(三)。
第十六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項目在年月日之前開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讓人不能按期開工,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經出讓人同意延建的,其項目竣工時間相應順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與宗地外主管線、用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但由此影響受讓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業(yè)營建主體應當給予合理補償。
第十八條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容積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在出讓期限內,需要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雙方同意按照本條第項規(guī)定辦理:
(二)依法辦理改變土地用途批準手續(xù),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受讓人按照批準改變時新土地用途下建設用地使用權評估市場價格與原土地用途下建設用地使用權評估市場價格的差額補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內,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規(guī)劃調整權,原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執(zhí)行。
第二十條對受讓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出讓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評估市場價格及經評估認定的直接損失給予土地使用者補償。
第二十一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首次轉讓的,應當符合本條第項規(guī)定的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已形成工業(yè)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二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本合同約定。
第二十三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全部或部分轉讓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四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抵押的,轉讓、抵押雙方應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依法辦理出讓、租賃等有償用地手續(xù),重新簽訂出讓、租賃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租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申請續(xù)期,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出讓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按本條第項約定履行:
(二)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沒有申請續(xù)期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出讓人無償收回。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恢復場地平整。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期間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二十九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7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信函、電報、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15日內,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報告及證明。
第七章違約責任。
‰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因自身原因終止該項目投資建設,向出讓人提出終止履行本合同并請求退還土地的,出讓人報經原批準土地出讓方案的人民政府批準后,分別按以下約定,退還除本合同約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不計利息),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宗地范圍內已建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可不予補償,出讓人還可要求受讓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恢復場地平整;但出讓人愿意繼續(xù)利用該宗地范圍內已建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給予受讓人一定補償:
(二)受讓人在本合同約定的開工建設日期超過一年但未滿二年,并在屆滿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應在扣除本合同約定的定金,并按照規(guī)定征收土地閑置費后,將剩余的已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退還受讓人。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造成土地閑置,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應依法繳納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滿兩年且未開工建設的,出讓人有權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約。
受讓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的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投資強度和開發(fā)投資總額未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投資總額和投資強度指標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并可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約。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最低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并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高于本合同約定最高標準的,出讓人有權收回高于約定的最高標準的面積部分,有權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工業(yè)建設項目的綠地率、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例、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等任何一項指標超過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宗地出讓價款‰的違約金,并自行拆除相應的綠化和建筑設施。
第三十七條受讓人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交付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0日,經受讓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其余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損失。
第三十八條出讓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或單方改變土地使用條件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土地使用年期自達到約定的土地條件之日起算。
第八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項約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保證本合同中所填寫的姓名、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開戶銀行、代理人等內容的真實有效,一方的信息如有變更,應于變更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無法及時告知的責任由信息變更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和附件共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價款、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受讓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建設用地合同篇六
集體建設用地是指鄉(xiāng)(鎮(zhèn))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個人投資或集資使用的土地。那么集體建設用地轉讓。
合同。
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集體建設用地轉讓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受讓方(以下稱乙方):根據《臨沂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臨政發(fā)[20xx]44號)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互利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現有宗地位于,土地使用證號為,宗地面積大寫平方米(小寫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坐標見附件《轉讓宗地界址圖》。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轉讓宗地的用途為。乙方如需改變土地用途須征得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和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準機關批準后,依法重新簽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合同,調整土地流轉收益,辦理登記手續(xù)。
第四條轉讓后,乙方使用年限為年,從年_月_日至年_月_日止。
第五條轉讓地塊面積為平方米,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轉讓土地、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附著物總金額萬元,其中轉讓土地金額萬元。
第六條乙方同意在取得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后,甲方與集體土地所有者簽訂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由乙方按流轉合同規(guī)定于每年月份前向土地所有者繳付下一年度土地使用權流轉收益人民幣大寫萬元(小寫萬元)。
第七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隨之轉讓。
第八條本合同批準之日起30日內雙方應當向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九條甲乙雙方要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履行本合同條款。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國土資源部門、土地所有者各執(zhí)一份。
轉讓方(章):受讓方(章):地址:
電話:
法人代表(簽字):
二〇〇地址:電話:法人代表(簽字):年月日。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廣東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就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地塊位置:_________。
4、地號: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
7、建筑面積:_________。
8、現狀:_________。
9、抵押、查封情況:_________。
10、地塊的具體位置詳見附圖,附圖已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三條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
法規(guī)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四條甲乙雙方確定轉讓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土地轉讓后,原出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乙方履行。
第六條轉讓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成交價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首期款兼履約保證金。其余款項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給甲方: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體如下:
(1)第一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第二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第三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提供給乙方使用,延遲期間甲方同意將履約保證金雙倍返還給乙方,作為違約賠償。延遲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并承擔乙方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九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含兩個月),乙方愿意以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guī)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乙方已支付的價款,扣除違約損失后,予以退還。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在簽訂合同后三十日內,到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xù)。轉讓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guī)定各自承擔,雙方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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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合同篇七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有關行政法規(guī)及土地供應政策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受讓人對依法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在出讓期限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置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__,出讓宗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平面界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讓宗地的平面界址圖見附件1。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豎向界限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上界限,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下界限,高差為____________米。出讓宗地豎向界限見附件2。
出讓宗地空間范圍是以上述界址點所構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閉形成的空間范圍。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范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等,受讓人可結合規(guī)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并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筑物或其他設施等,也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xié)商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年,自出讓人向受讓人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第七條出讓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本條第(____________)項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
(二)現狀土地條件。
第八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讓金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當事人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實地驗明交付土地時該宗地的土地條件,并簽訂《交付土地確認書》。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出讓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時,受讓人應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出讓金。
第十一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繳齊土地出讓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第十二條受讓人應在按本合同約定付清本宗地土地出讓金后,持本合同和土地出讓金繳納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第三章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三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符合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出讓宗地規(guī)劃條件(見附件3),其中:
(一)建筑容積率/建筑總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符合如下土地利用要求:
(三)本合同項下宗地的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不低于經批準或登記備案的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投資強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項目的固定資產總投資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投資和土地出讓金等。
(四)本合同項下宗地用于工業(yè)項目建設,根據規(guī)劃部門確定的規(guī)劃設計條件,本合同受讓宗地范圍內用于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占地面積不超過受讓宗地面積的____________%,即不超過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不超過建筑總面積的____________%。受讓人同意不在受讓宗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設施。
(五)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項目,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項目在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日起_____個月之內開工建設。
受讓人不能按期開工,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經出讓人同意的可以延建,但延建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十七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項目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竣工。
受讓人不能按期竣工,應提前6個月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經出讓人同意的可以延建,但延建期限不得超過2年。
第十八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外部市政公用設施由受讓人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部門申請解決,并按規(guī)定繳納相應費用。
第十九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但由此影響受讓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業(yè)營建主體應當給予合理補償。
第二十條受讓人應當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huán)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一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規(guī)劃條件和土地利用要求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變。
需要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由出讓人有償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重新依法出讓;需要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準入產業(yè)類別的,受讓人應當重新進行新項目的核準、批準或備案后,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內,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規(guī)劃調整權,原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應當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對受讓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出讓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評估市場價格及經評估認定的直接損失給予土地使用者補償。
第四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出讓金,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取得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地,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項規(guī)定之條件:
(一)受讓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并經出讓人認定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25%以上,方可轉讓。
(二)受讓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形成工業(yè)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開發(fā)建設投資比例認定,應當由受讓人委托具有專業(yè)審計資格的審計師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出具已開發(fā)投資額及完成總投資比例的審計報告。開發(fā)投資總額以計劃管理部門的建設投資計劃為準。
第二十五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抵押,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出租期限超過6個月的,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約定。
第二十六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全部或部分轉讓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抵押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1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依法辦理出讓、租賃等有償用地手續(xù),重新簽訂出讓、租賃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讓金、租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
項約定履行:
(二)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十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沒有申請續(xù)期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交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出讓人無償收回。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由出讓人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恢復場地平整。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期間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三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7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信函、電報、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15日內,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報告及證明。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出讓金。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及逾期土地整理貸款利息,延期付款超過60天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四條受讓人造成土地閑置,閑置滿1年不滿2年的,應依法繳納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滿2年且未開工建設的,出讓人有權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三十五條受讓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的,每延期1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出讓金_____‰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約。
第三十六條受讓人應在合同約定的竣工期限內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通知書》,受讓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1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出讓金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投資強度和開發(fā)投資總額未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投資總額和投資強度指標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土地出讓金的違約金,并可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約。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最低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土地出讓金的違約金,并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九條工業(yè)建設項目的綠地率、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例、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等任何一項指標超過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宗地土地出讓金_____‰的違約金,并自行拆除相應的綠化和建筑設施。
第四十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交付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1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出讓金的1‰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0日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其余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四十一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土地使用年期自達到約定的土地條件之日起算。
第八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三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項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__________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保證本合同所填寫的姓名、住所、電話、傳真、開戶銀行、戶名、代理人等內容的真實有效,一方的信息如有變更,應于變更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無法及時告知的責任由信息變更方承擔。
第四十六條出讓人名稱與戶名不一致的,不影響土地出讓金的繳納,受讓人應當按照出讓人提供的戶名和開戶銀行繳存土地出讓金。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_____份,其余由出讓人分送有關單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附1:出讓宗地平面界限圖(略)。
附2:出讓宗地豎向界限圖(略)。
附3: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出讓宗地規(guī)劃條件(略)。
建設用地合同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使用甲方________場地。
乙方向甲方承諾,使用該________場地僅為________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公共場地使用和物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
甲方為乙方提供活動最佳場地位置和協(xié)助活動開展。
乙方保證,在使用場地期間內未征得甲方允許前,不得擅自進入小區(qū)使用場地;也不得利用場地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利責令乙方無條件出場。
甲乙雙方約定。使用場地使用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乙方可在小區(qū)內做次活動,活動次數滿后該協(xié)議自動失效。
甲、乙雙方約定:該場地在協(xié)議使用期的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乙方支付場地費用的方式:
1、現金支付。
2、轉賬。
甲方需提供乙方正規(guī)憑證:
1、發(fā)票。
2、收據。
1、使用期間,防火安全、場地的衛(wèi)生。
2、乙方不得在場地內、外存儲或排放有害,腐蝕性或污臭物質。
3、乙方在付清使用費用后即可與甲方協(xié)商活動時間。乙方須負責好自己帶來的財物,妥善保管,如有意外,甲方可協(xié)助調查,但不負責賠償。
4、乙方派駐設點現場的'人數每個攤位限于。
5、行為規(guī)范。乙方進場的人員必須遵守小區(qū)管理規(guī)定,須著工作制服、佩戴工作證、不允許光膀子、不得打赤腳、穿拖鞋、不允許著奇裝異服、不得相互打鬧、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
6、乙方進場人員,必須維護公共場地的所有設備、設施的完好。
1、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3、本協(xié)議連同附件一式。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建設用地合同篇九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倉庫租賃合同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呈貢東龍國際建材城門口右側,(整棟)的倉庫(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于乙方使用。
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3年,即從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租賃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倉庫租賃費用及相關事項
租金按每平米___元計算,面積以實計丈量為準,每年租金合計:___元,滿三年后遞增5%即20xx年6月30日開始。
租金支付方式:20xx年6月10日支付(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的租金,大寫:)。租賃期滿一年以后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為使乙方能夠正常經營,方負責倉庫改造,改造期為20天,需經乙方驗收合格,合同方可生效,現就具體改造事項給定如下:
1.以確保倉庫不漏水不進水不滲水為前提。改造期間發(fā)生的費用由方負責。
2.有實際負茶三相四線電供。有自來水。
3.倉庫內沿周邊砌磚墻高,厚度保證橡膠靠不倒,如果在使用過程中倒塌,甲方負責修復。
4.倉庫門高米,門口有遮雨,要求長,寬。
5.乙方在租用甲方的廠房期間,如有發(fā)生漏水,乙方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天時間內及時處理,維修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6.倉庫內有照明,具體照明需要多少按倉庫實際比例安裝。
甲方處理排污及其他。
甲方協(xié)助乙方協(xié)調消防部門的檢查工作,如產生費用由甲方負責。
由于土地等產權問題引起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甲方應返還乙方交納后未使用租金,并協(xié)助搬遷及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損失。
因甲乙雙方共同使用前大門及過道,雙方必須保證道路隨時暢通。
乙方在租用甲方廠房場地期間,乙方產生的衛(wèi)生及水電費自行繳納,場地交付乙方使用時電表數、水表數以實際表數為準。
乙方租用甲方廠房場地期間要合法經營,安全生產,如有違反,乙方需承擔一切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乙方經營的項目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而被國家查封甲方的場地廠房,查封期間的租金由乙方承擔。
在場地廠房租用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收回場地廠房,或干涉乙方經營。如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場地廠房,甲方應退還乙方繳納后未使用的租金,因甲方違約使乙方遭受損失時,需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在合同期間如遇國家強行拆遷時,國家賠償的裝修費及搬遷費歸乙方所有,房屋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如國家不賠償,甲方不賠償乙方任何損失。
如因乙方原因需提前退租,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甲方,甲方以實際使用月數結算租賃費用,多退少補。
第四條若租用期間滿時,乙方需繼續(xù)租用此場地廠房,乙方將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續(xù)租權。
第五條場所的維修,建設。
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特所有設施的專用權。租賃期倉庫維修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得擅自對場地廠房結構進行改變。
第六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_法律的管轄,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應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協(xié)商不成,可通過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它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用地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鑒于:
1.乙方因公司的業(yè)務增長、車人擴大,增加了運輸量,特向甲方租用停車用地。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出租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出租方和租借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停車場租用事宜,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停車場租用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借方向出租方租借停車用地為_________平方米,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交租方式由銀行辦理轉賬入戶,賬戶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租金額應按月計算,而每月______日定為交租日期,租金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幣,交租期限不得超于每月的_____日。
第四條租借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_________計算利息。
第五條乙方對其車輛自己行使保管責任。
第六條乙方除了停放其車隊的車輛外,還有權對外經營車輛保管業(yè)務。
第七條乙方自行辦理消防、公安、工商、稅務等一切相關的法律手續(xù)。
第八條乙方延遲兩個月末交清租金,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收回場地。
第九條水電費由乙方自理。
第十條租借方對該土地僅作停車用地使用,并沒有出售權,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出租方不得在租借途中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或違約,否則要負責租借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建設用地合同篇十一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xié)議并簽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_________,租賃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二、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租賃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于合同到期后____天內如期歸還,如乙方在該日期后仍未搬出,則該廠房內剩余所有物品(包括乙方私人物品)均給甲方所有。
三、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年租金為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租金。租金應預付三個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費用。
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fā)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在收到收據或發(fā)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fā)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tài)。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yǎng)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yǎng)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guī)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租賃期滿后,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tài)。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并協(xié)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wèi)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協(xié)議。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肆分,雙方各執(zhí)貳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用地合同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乙方____:根據《_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租憑甲方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租憑場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于________________。
二、租憑時間
乙方租憑甲方____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憑時間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憑____等地終止日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憑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權利及義務
1、在專用期間,甲方應確保場地設施安全
2、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租憑場地重復租憑給第三方。
3、乙方因辦公需要所產生的電費按表計費,按電業(yè)部門計價標準,據實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續(xù)簽
1、乙方不得利用租憑場地進行租憑用途以外的`違法活動。
2、甲乙雙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繼續(xù)履行協(xié)議,需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