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一
《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guī)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05年9月9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具體細則如下:
第一條為了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適用本規(guī)定。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條本規(guī)定由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公安機關是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市和區(qū)、縣應當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質量技術監(jiān)督、交通、市政管理等行政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組織組成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協(xié)調工作機制,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基層組織應當協(xié)助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做好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開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活動。中小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應當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
第五條市和區(qū)、縣人民政府對舉報違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人員予以獎勵。
第六條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業(yè)主委員會可以召集居民會議、村民會議和業(yè)主會議,就本居住地區(qū)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并組織監(jiān)督實施。居民、村民和業(yè)主應當遵守公約。
第七條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禁止生產煙花爆竹。本市對銷售、運輸煙花爆竹依法實行許可制度。
第八條在本市銷售煙花爆竹應當取得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許可,未經許可,不得銷售并儲存。銷售儲存場所的設置應當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條件。
第九條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運輸煙花爆竹,應當取得公安機關的運輸許可,未經許可,不得運輸。承運單位運輸煙花爆竹應當攜帶許可證件,按照核準載明的品種、數量、路線、有效期限等規(guī)定運輸。
第十條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公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煙花爆竹安全質量國家標準,確定可以在本市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的規(guī)格和品種,并予以公布。
不符合本市公布的規(guī)格和品種的煙花爆竹,禁止銷售、儲存、攜帶、燃放。
第十一條禁止在下列地點及其周邊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機場等交通樞紐;。
(三)油氣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
(五)醫(yī)療機構、幼兒園、敬老院;。
(六)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qū);。
(七)重要軍事設施;。
(八)市和區(qū)、縣人民政府根據維護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確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
前款規(guī)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及其周邊具體范圍,由有關單位設置明顯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標志,并負責看護。
第十二條本市五環(huán)路以內的地區(qū)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qū),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時至二十四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五環(huán)路以外地區(qū),區(qū)、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劃定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qū)域。
國家、本市在慶典活動和其他節(jié)日期間,需要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qū)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決定并予以公告。
第十三條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統(tǒng)籌規(guī)劃、合理布局的原則設置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qū)內的臨時銷售網點。
第十四條本市對銷售煙花爆竹實行專營。專營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煙花爆竹銷售單位應當采購符合規(guī)定的生產企業(yè)的煙花爆竹。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采購、銷售的煙花爆竹,應當符合國家的安全質量標準和本市規(guī)定的規(guī)格、品種,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關于包裝標識的規(guī)定;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得采購、銷售。
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應當遵守安全管理規(guī)定,在銷售場所明顯位置懸掛銷售許可證,并按照銷售許可證規(guī)定的許可范圍、時間和地點銷售煙花爆竹。
第十五條臨時銷售網點在許可的期限屆滿后,其經營者應當停止銷售,并將未銷售的煙花爆竹及時處理,不得繼續(xù)存放。
第十六條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從具有許可證的銷售網點購買,燃放時應當按照燃放說明正確、安全地燃放,并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內、屋頂、陽臺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
(三)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五)不得存放超過一箱或者重量超過30公斤的煙花爆竹。
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jiān)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第十七條違反本規(guī)定,未經許可違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罰。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收繳其煙花爆竹,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第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攜帶、燃放的煙花爆竹不符合本市公布的規(guī)格和品種的;。
(二)違反第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燃放的;。
(三)違反第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燃放的;。
(四)違反第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燃放、存放煙花爆竹的。
第十九條違反本規(guī)定第十四條第二款,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采購、銷售的煙花爆竹不符合本市規(guī)定的品種和規(guī)格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收入,收繳煙花爆竹,并可以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銷售許可證。
第二十條燃放煙花爆竹給國家、集體財產造成損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本規(guī)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1993年10月12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北京市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guī)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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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二
為規(guī)范食品標簽及食品貯存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制度。
一、標簽上需強制標示的內容。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強制標示內容:
(1)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guī)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guī)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二、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貯存預包裝食品。
三、銷售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
四、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包裝,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診斷功能;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所載明的內容與實際相符;食品生產者對標簽、說明書、包裝上的聲稱承擔法律責任。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的標簽,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三
1、 幼兒園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
2、各校應本著"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堅持不懈地抓好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應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堂教學內容,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落實交通安全教育進教材、進課堂的要求。
3、有學生接送車輛的學校必須按規(guī)定取得由省公安廳負責制作的"學生接送車"標志牌,要嚴格執(zhí)行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的準入制度,建立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4、學校應通過學校家長會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家長的安全乘車意識和責任,形成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lián)動機制。
5、各校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不乘"黑車"、"病車"和超載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學生放學時盡可能安排值勤教師在樓梯口、校門口進行安全疏導,避免因過于擁擠引發(fā)事故。有條件的學??梢砸晫W校門口的交通情況建立學生放學路隊或佩戴小黃帽制度。
6、各校應主動與交通、公安部門聯(lián)系,加緊落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的各項措施,在校園周邊創(chuàng)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環(huán)境。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幼兒園有義務教育幼兒遵守交通規(guī)則,為此特制定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堅持不懈地對幼兒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教育,讓每一個幼兒從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規(guī)光榮、違反交通規(guī)則恥辱。
二、幼兒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三、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yōu)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四、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五、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邊情況,不要東張西望,不準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嬉戲,不邊走路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時,在橫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時,應注意來往車輛。在無來往車輛時,從人行橫道線內通過。
七、前進途中,遇到路邊堆放障礙物時,要特別注意來往車輛,待無來往車輛通過時再通過,并且要靠安全一側。
八、在霧、雨、雪天等天氣行走,最好穿著色彩鮮艷的衣服,以便于機動車司機盡早發(fā)現(xiàn)目標,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別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擋住視線,如果撐雨傘不能讓雨傘攔住視線,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十、建立健全“家園聯(lián)系”制度,幼兒未按時到幼兒園上課,班主任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并及時報告幼兒園;幼兒未按時返家,家長要及時報告幼兒的班主任教師,避免意外傷害。
十一 、教職工必須依法駕駛和擁有機動車輛,按時到幼兒園和公安部門登記,不得非法從事營運活動,規(guī)范停放車輛。
十二、幼兒園集體一律不得經營車輛接送師生,因工作和學習確需集體使用客運車輛,必須經幼兒園園長批準并報邛崍市教育局備案后,方可組織教職工或幼兒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車。
十三 、出現(xiàn)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報告和報警求助的義務,所有教職工都有緊急救援的義務和責任。
邛崍市羊安鎮(zhèn)泉水中心幼兒園
2015年8月28日
幼兒園應高度重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安全涉及千家萬戶,要從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高度出發(fā),以對全園師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做好本園交通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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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用車輛應取得準運證件,幼兒接送車輛的駕駛員必須取得由市公安局車輛管理部門發(fā)放的《機動車輛駕駛資格證》且3年以上,否則一律不得從事接送業(yè)務。
二、嚴禁接送專用車超載,嚴格按照車輛的核定人數載客。不得搭載本園幼兒以外的其他乘客。嚴禁將車輛轉交他人駕駛。
三、加強接送專用車管理。要嚴格堅持接送專用車定期檢查保養(yǎng),駕駛員定期安全教育。堅持接送專用車“專人負責制”、“駕駛員安全責任制”等制度,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四、完善校門口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設置警示標志、人行橫道線、減速帶、振蕩減速標線、移動式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設施。加強幼兒上學、放學時段的交通管理,維持學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五、加強對幼兒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規(guī)的自覺性。教育幼兒在車上不得將頭、手等伸出車窗外,過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亂坐無照車輛、非法車輛。
六、勸告接送司機及時維修車輛,不允許酒后駕車,開快車,要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絕不允許發(fā)生上下班途中的安全責任事故。一經發(fā)現(xiàn)將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
(1)引導幼兒學習認識交通標志,遵守交通規(guī)則。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在街 上亂跑。
(2)乘車時,幼兒不可將頭、手伸出車外。
(3)教師要隨時關注本班幼兒情況,加強安全意識,注意安全防范,及時發(fā)現(xiàn) 并消除危險隱患。
(4)不得讓幼兒單獨離園,不能讓陌生人接走幼兒。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四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一)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食品生產經營的餐廳、水吧、外賣點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舉報食品生產經營中的違法行為,對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職責。
(一)本公司所有公園應當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和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證食品安全。
(二)公園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公園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經營負責人、食品從業(yè)人員人員應認真履行本單位規(guī)定的相關職責,切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1、公司食品從業(yè)人員、新入職員工包括實習生,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應當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yè)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公司食品從業(yè)人員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對其的初次培訓時間應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建立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5、公司應當定期使用廣播、壁報、標語、視頻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和普及教育。
(二)員工身體健康、衛(wèi)生要求。
1、公司食品從業(yè)人員須持有《健康證》且在有效期內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食品從業(yè)人員,新入職員工包括實習生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嚴禁先上崗后查體的情況發(fā)生。
2、公司負責組織食品從業(yè)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其衛(wèi)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理崗位,并對從業(yè)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jiān)督管理。
3、凡是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òú≡瓟y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是餐飲從業(yè)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的,必須調離工作崗位。當觀察到員工有以下癥狀時,應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fā)熱;嘔吐。
5、餐飲從業(yè)人員應當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崗位的衛(wèi)生紀律要求,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勤洗手,勤洗澡、理發(fā)、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6、操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從事與食品加工無關的其他活動后、上廁所后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7、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8、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9、要注意個人衛(wèi)生形象,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fā)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進入備餐間必須更衣兩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帶口罩、帶衛(wèi)生手套、帶工作帽。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五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靈)近日,市教委等5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了《北京市校車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今年9月1日起,本市將對中小學校車實行規(guī)范管理,設立3年過渡期,3年后本市接送小學生校車必須是按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專用小學生校車。
一直以來,校車安全問題備受關注,《北京市校車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是以國務院下發(fā)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為依據,對校車司機駕駛經歷、校車行駛規(guī)范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如要求校車司機必須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60周歲。校車司機應符合最近連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車記錄;無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等條件。
校車上路時,應在規(guī)定的位置懸掛校車標牌,按規(guī)定路線、規(guī)定時間行駛,在規(guī)定站點???。校車司機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fā)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配備校車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指派照管人員跟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
針對以往曾發(fā)生過學生被遺忘在校車后導致悶死的情況,北京的《規(guī)定》對校車的安全配置提出了更為規(guī)范的.要求。今后,中小學校車車窗不得粘貼不透明和帶任何鏡面反光材料的色紙或隔熱紙。同時,應當配備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wèi)星定位和視頻功能裝置以及座椅安全帶、逃生錘、abc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施設備。
早在,國家就出臺了首部強制性國家標準《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明確規(guī)定校車每座必須配備安全帶,還應配備逃生錘、滅火器,安裝“汽車黑匣子”等。同時,還規(guī)定了校車座椅、內飾材料、車窗、校車標志的組成及式樣、車身外觀涂裝、標牌和??空军c標志等。目前,本市在市教委備案的校車約500余輛,分為學校自有車輛、社會提供車輛和共建單位提供的車輛幾大類。如北京史家小學的校車是由專業(yè)的校車公司負責運營,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公司在選聘司機時一直執(zhí)行嚴格的標準。據了解,目前本市在市區(qū)內運行的校車多以大巴和中巴車為主,一些車輛僅是依據國家標準對現(xiàn)有車輛進行改裝。
據介紹,目前,本市已陸續(xù)啟動對遠郊區(qū)縣學校校車更換工作,按照校車新國標進行采購。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六
第一條為加強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管理,提高衛(wèi)生保健工作質量,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依據《母嬰保健法》,并根據衛(wèi)生部、國家教委頒發(fā)的《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管理辦法》,結合北京市托兒所、幼兒園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北京市所有招收0~6歲兒童的托兒所、幼兒園。
第三條市、區(qū)(縣)衛(wèi)生行政部門主管行政區(qū)域內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工作,負責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規(guī)章的實施和監(jiān)督檢查。托兒所、幼兒園各級主管行政部門協(xié)助衛(wèi)生行政部門檢查、指導托兒所、幼兒園的衛(wèi)生保健工作。
第四條各級各類托兒所、幼兒園必須設立保健室,并符合《保健室設備標準》(見附件1)。
第五條各級各類托兒所、幼兒園必須設立隔離室(收托兒童在70名以下的單位可設立隔離床),并符合《隔離室標準》(見附件2)。
第六條托兒所、幼兒園必須根據接收兒童的數量配備衛(wèi)生保健人員。
(一)全日制托兒所、幼兒園100名以下,寄宿制托兒所、幼兒園50名以下至少應配備兼職保健人員1名;全日制托兒所、幼兒園100~150名,寄宿制園所50~100名設專職保健醫(yī)1名,以后每增加100名兒童增設專職保健醫(yī)1名。
(二)醫(yī)師應當具有醫(yī)學院校畢業(yè)程度,醫(yī)士和護士具有中等衛(wèi)生學校畢業(yè)程度,或者取得衛(wèi)生行政部門資格認可。保健員應當具在高中畢業(yè)程度,并受過兒童保健知識培訓,取得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資格認可。
(三)兼職保健人員必須由托兒所、幼兒園在職人員兼任。并在開始工作1年內受過2個月衛(wèi)生保健的理論學習與進修。
第七條各級各類托兒所、幼兒園要執(zhí)行衛(wèi)生部有關規(guī)定及《北京市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工作常規(guī)》。
第八條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工作包括:
(一)建立合理的生活制度,培養(yǎng)兒童良好的生活習慣,促進兒童身心健康。
(二)制定符合本園(所)實際的衛(wèi)生消毒制度,做好環(huán)境衛(wèi)生、個人衛(wèi)生及美化綠化工作,定期檢查,確保兒童在園的健康。
(三)建立健康檢查制度,做好常見病的預防。
(四)建立體弱兒管理制度,使體弱兒早日康復。
(五)采取各種安全措施,保障兒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六)結合本園所條件,根據不同年齡開展與其相適應的體格鍛煉,增強兒童的`抗病能力。
(七)完成計劃免疫工作,預防傳染病的發(fā)生,做好傳染病的管理。
(八)建立營養(yǎng)管理制度,保證給兒童提供必要條件,有哺乳室的應設立人奶庫,及時添加輔助食品。
(九)重視家長工作,對家長及兒童進行健康教育。
(十)建立衛(wèi)生保健登記統(tǒng)計制度,對園所內有關兒童健康的檔案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及時進行資料的登記與匯總,以反映和指導本園所衛(wèi)生保健工作。
(十一)協(xié)助園所領導選擇適合兒童身心發(fā)展和健康的兒童玩具教具以及制作材料。
第九條兒童入托兒所、幼兒園要求:
(一)兒童入托兒所、幼兒園必須到當地婦幼保健機構或當地衛(wèi)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并逐項填寫健康檢查表。托兒所、幼兒園在接受兒童入園(所)時要一并收取兒童的健康檔案。
兒童入托兒所、幼兒園健康檢查表由衛(wèi)生部統(tǒng)一監(jiān)制。
(二)對離園(所)2個月以上兒童或有肝炎接觸史的兒童在檢疫42天后,經體檢證實其健康方能重新回班。
第十條托兒所、幼兒園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要求:
(一)托兒所、幼兒園的工作人員每年必須到本區(qū)(縣)婦幼保健所(院)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并逐項填寫健康檢查表。
(二)工作人員檢查合格后,由婦幼保健所(院)簽發(fā)健康證明書,持證上崗工作。
托兒所、幼兒園工作人員健康證明由衛(wèi)生部統(tǒng)一監(jiān)制。
(三)患有國家法定傳染病、滴蟲性及霉菌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精神病的保教人員、炊事員不得從事保教工作、炊事員工作。
第十一條托兒所、幼兒園從事飲食工作的人員應了解有關兒童營養(yǎng)及食品衛(wèi)生方面的知識。
第十二條托兒所、幼兒園應貫徹保教結合的方針,認真做好衛(wèi)生保健工作,并將其作為園(所)評估的重要指標。
第十三條對認真執(zhí)行細則,在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及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衛(wèi)生行政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四條對違反本細則的,由衛(wèi)生行政部門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限期整頓、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行政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本細則由北京市衛(wèi)生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細則公布之日起施行。
婦幼衛(wèi)生。
/06/07。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七
各區(qū)縣教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教師資格條例》及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教育部關于印發(fā)〈關于首次認定教師資格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規(guī)定,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現(xiàn)就北京地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中等專業(yè)學校、職業(yè)學校師范教育類幼教專業(yè)畢業(yè)但在校期間無教學實踐環(huán)節(jié)的人員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后,方可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對原已取得低一級教師資格證書,后取學歷達到??苹虮究疲瑪M再申請認定高一類別的'教師資格證書者,均需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后,方可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三、對高等院校中初等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只能直接申請認定與培養(yǎng)目標相對應的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均應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后,方可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四、對于戶口不在北京的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思想品德鑒定,既要有工作單位的證明,又要有在本市存放人事檔案的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北京的,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本通知從4月1日起執(zhí)行,請各區(qū)縣按《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和本通知的規(guī)定組織實施。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八
各區(qū)縣政府文教辦、衛(wèi)生局、教育局:
為了加強對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工作的管理與監(jiān)督,確保嬰幼兒及學齡前兒童的身心健康,衛(wèi)生部和國家教委聯(lián)合頒發(fā)了《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管理辦法》。結合我市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北京市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管理實施細則》,請認真學習、貫徹。
本《細則》未提及的其他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工作按衛(wèi)生部頒發(fā)的《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制度》執(zhí)行。
1995年4月7日。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九
園長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幼兒園的一切安全工作。我將不斷加強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幼兒園的各項安全工作制度,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1、幼兒園周邊環(huán)境安全、衛(wèi)生,無危險設施。不使用危舊園舍和建筑質量不合格園舍,活動場所、欄桿、圍墻、柵欄等符合安全要求。每年三月、九月進行安全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有整改措施和記錄。如果出現(xiàn)無法整改的,立即封閉并撤離幼兒。
2、購置設備和玩具,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安全和衛(wèi)生標準,經常組織人員對各種設備和大型玩具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淘汰過時和有安全隱患的設施設備和玩具。
3、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安全消毒制度,按要求定期對幼兒的用具、玩教具進行清洗、消毒。
4、加強用水用電用火安全。保證幼兒飲用水安全。園內電線經常檢查,防止電線脫皮,防止漏電、觸電,不使用不合格電器。活動室、寢室等要符合消防要求,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設備。
1、幼兒園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堂保持清潔衛(wèi)生,做到“三防”,即防塵、防蠅、防鼠;炊具和幼兒餐具要按要求及時清洗和消毒,防止病從口入。
2、制訂和落實食品采購制度。幼兒的食用點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定點采購,采購食品留樣冰凍48小時。嚴禁采購劣質和過期的食物,防止中毒事件發(fā)生。
幼兒園教職員工的聘用嚴格按對其任職資格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按要求定期對教職工(包括臨時工人員)每年至少進一次行健康檢查和崗位培訓,對不適合崗位要求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工作崗位。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wèi)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1、加強衛(wèi)生保健工作,每天晨、午檢率達100%。定期為幼兒進行健康檢查并作好記錄。加強幼兒用藥安全,幼兒園備用藥品和幼兒自帶藥物不得放置在幼兒能接觸到的地方。
2、制定幼兒安全接送制度和教師交接班制度,嚴格使用幼兒接送卡,避免幼兒走失和冒領。
3、切實做好園內外師生集體活動的安全保障工作。園內集會、運動會、文藝演出,由園長批準進行。戶外活動須有序、安全、進行,避免擁擠發(fā)生事故。未經教育局批準,嚴禁幼兒園到園外組織或參加各種大型活動。
4、實行社會、家庭與幼兒園安全共建制度。聘請公安、司法人員擔任幼兒園法制副園長,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法制教育。
5、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制定幼兒園各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師生開展消防、應急疏散、緊急救護等演練活動,對易發(fā)事故的重點部位及設施進行有效監(jiān)測,建立幼兒園安全巡回檢查制度,確保在園幼兒的安全、健康。
6、制訂并執(zhí)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幼兒園發(fā)生安全事故要根據預案進行緊急、妥善處理,并及時向當地派出所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不得瞞報。
幼兒園如出現(xiàn)安全事故,將主動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辦園資格,并承擔相應的民事、刑事責任。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十
1、明白不能輕信陌生人的話,不跟陌生人走。
2、了解和掌握一些和陌生人相處的方法。
1、有關的圖片四張。
2、請一位幼兒不認識的阿姨扮演陌生人,并設置表演情境。
3、玩具、果凍、巧克力。
1、講述故事《沙沙和陌生人》:變色龍沙沙獨自在院子里玩,這時一個陌生人問他公園怎樣走,沙沙有禮貌地告訴了他該怎樣走,陌生人十分感謝沙沙。回到家里,沙沙把這件事告訴了媽媽,媽媽說:“沙沙,你做得對!但是還有一些事情你要多加注意?!鄙成尺B忙問媽媽:“還有什么事情就應注意的呢”
2、群眾討論:
(1)媽媽為什么說沙沙做得對。
(2)我們來猜猜媽媽還對沙沙說了哪些就應注意的事情。
3、出示圖片:
圖一:陌生人要你跟他出去玩時,你不能跟他一齊去。
圖二:陌生人給你禮物或好吃的東西時,你不能要。
圖三:陌生人要去你家時,你不能帶路。
圖四:陌生人硬拉你跟他走時,你要反抗,大聲呼救。
情境一:一個陌生的叔叔對一位小朋友說:“小朋友你真可愛、我請你吃果凍?!敝笥帜贸鐾婢呓o他玩。
群眾討論:能不能理解陌生人的禮物,就應怎樣對他說。
情境二:一個陌生的阿姨敲門進入教室,對某幼兒說:“我是你媽媽的好朋友,她這天沒有空來接你。讓我送你回家,跟我走吧?!?BR> 教師提醒:
(1)你認識她嗎。
(2)如果你不認識她、能不能輕信她的話。
(3)那你就應怎樣對這位阿姨說。
教師小結:
對待陌生人要有禮貌,但不能輕易相信他們的話,尤其是不能跟陌生人走。
1、陌生人就是壞人嗎。
a、陌生人就是壞人。
b、陌生人不必須是壞人。
2、能不能跟陌生人走。
a、能去公園和游樂場。
b、不能去任何地方。
3、有個認識的阿姨想帶你出去玩。
a、能夠和她去。
b、務必先告訴爸爸媽媽。
4、有個不認識的.叔叔給你東西吃:
a、巧克力、果凍不能吃,飲料能夠喝。
b、什么都不能吃。
5、下大雨時一個陌生人說用車送你回家。
a、先說謝謝再上車。
b、不能上車。
6、陌生人問你的名字、家里有誰、能不能告訴他。
a、只能告訴名字,不能告訴他家里有誰。
b、什么都不能告訴他。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十一
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是餐飲服務單位法定代表(負責人)或者由餐飲服務單位授權,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質,對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活動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并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的正式從業(yè)人員。
二、大型以上餐館(含大型餐館)、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及企事業(yè)單位食堂、餐飲連鎖企業(yè)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及承擔重大活動接待任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設置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并至少配備1名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上述六類以外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如無條件,可以配備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不得同時在2個以上(含2個)餐飲服務提供者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餐飲服務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員發(fā)生變動后,應當在10天內將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名單向《餐飲服務許可證》原發(fā)證機關備案。
五、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
(1)身體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證明;。
(2)具備相應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知識和工作實踐經驗;。
(3)持有效的培訓合格證明,并按要求參加繼續(xù)教育培訓。
(1)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2)常見的食品污染因素及其預防控制措施;。
(3)食源性疾病的預防處理原則;。
(4)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要求;。
(5)餐飲服務其他相關食品安全要求。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1)組織制定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培訓檔案;。
(5)對場所環(huán)境衛(wèi)生和餐廚廢棄物處理進行管理;。
(8)其他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有關的管理工作。
八、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年至少參加1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組織的繼續(xù)教育培訓。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繼續(xù)教育培訓時間應當不少于40學時。
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對食品安全管理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十、對12個月內連續(xù)3次被不同餐飲服務提供者因履行職責不到位而解聘的食品安全管理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應注銷其食品安全管理員資質。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十二
我園安全教育活動的主題是“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毒V要》明確指出“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因此,加強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是社會、家庭共同關注的問題,也是每個幼教工作者義不容辭的重任。我園歷年來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切實將安全工作擺到突出位置,強化日常管理,狠抓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并根據幼兒園的實際情況,將9月份最后一周定為幼兒園的“安全教育周”,以“安全在我心中”為口號,積極有效地做好今年的安全教育周工作,我園全體教職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圍繞上級文件的精神,制定出安全教育周工作重點,同時,積極利用身邊的資源,請社區(qū)民警、總務主任共同參與幼兒的安全教育,本著一日生活中有機滲透的原則,有計劃、有目的、分層次地開展一系列圍繞交通、飲食、活動、生活常識等方面內容的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幼兒應掌握的安全知識與技能,既包括對自然環(huán)境和主體感覺等方面變化(或異常情況)的感知與處理,也包括對社會環(huán)境中不安全因素和危險處境的認識與應對。據此,提出如下安全自護的內容:
進餐:進餐或飲水時先用手摸摸碗或杯子,以免燙嘴;不能亂吃或亂喝沒有生產標志的東西;不能用牙簽剔牙。
睡眠:睡前要洗臉、洗腳、漱口;不能含著東西睡覺,不把雜物帶到床上玩。
行走:行走時手不插在衣兜里;會扶著欄桿上下樓梯;學會靠右行走,不猛跑;過馬路走人行橫道,注意來往車輛;認識紅、綠燈等交通安全標志。
藥物:學會辨認藥物和一些容易與飲料混淆的有害物品,不亂吃藥;知道120急救電話,認識防毒標志。
防觸電:教育幼兒不接觸電插頭、插座等,不在靠近電源的地方玩耍;知道高壓電的標志,并遠離它們。
開、關門:不在門邊玩;不把手放在門縫、抽屜里;知道“安全門”的作用。
防火、防燙傷:不在火源附近玩耍;不玩火柴、打火機和蠟燭;知道衣服著火時迅速澆水并快速脫衣服;燙傷后迅速用涼水沖或浸泡患處;知道119火警電話,認識防火標志。
防雷電:知道打雷下雨時,不能在大樹及高大的建筑物下避雨;不在雷雨天看電視。
防洪水:了解自救知識。抓住能浮起來的物品,或上樹或爬到地勢較高的地方。
防地震:了解地震發(fā)生時的一些現(xiàn)象。進行簡單的自救訓練。
防拐騙:知道自己及父母的姓名、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知道父母的工作單位;不接受陌生人的玩具、食品,不跟陌生人走;遇險時,會用電話呼救;知道報警電話110。
防異物吸入:不將別針、硬幣、小玻璃球、鈕扣、黃豆等放入口、鼻、耳中;不將氣球的碎片放入口中倒吸氣。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十三
1. 暖水瓶、開水壺、熱飯、菜、湯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 地方,禁止熱源進班。
2、幼兒進餐、飲水或喂藥時,溫度要適宜,手摸杯子不燙 手為宜。
3. 冬季取暖期間,保證取暖器的'安全。
1. 清除園內房屋、場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 器械邊角要圓滑,墻面要軟處理。 大型玩具每天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隱 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時修復。
2. 教師組織戶外活動要隨時觀察每個孩子?;顒臃秶?要太分散,要在教師的視線內,避免過于疲勞或保護不到所造成 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3. 幼兒使用的設備要穩(wěn)固。桌椅板凳沒有毛刺,飲水桶、 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 剪子、刀子、針等銳利物品要放在成人專用材料柜內 (儲藏室、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5. 通過游戲形式,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他們的 安全意識,逐漸使他們過渡到自我保護階段。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十四
一、幼兒來園和離園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
二、幼兒戶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后一定要清點幼兒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三、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后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四、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紐扣、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五、園內各活動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時防止人員入內。
六、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各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七、園長每天早晚要巡視一遍園所,發(fā)現(xiàn)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教師在活動中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
八、意外事故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包括家長工作。然后必須寫出事故報告,并根據產生影響程度、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理。戶外活動和放學老師負責,其他時間由當班老師負責。
九、熱開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燙傷事故。
十、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十一、幼兒玩大型玩具要加強監(jiān)護,隨時糾正幼兒的不安全動作,組織活動要有秩序?;顒油旰?,要清點幼兒人數。
十二、幼兒室內外活動時,教育幼兒不大聲喧嘩,要有秩序、不亂跑亂撞,劃定活動范圍,所有教師到位。
十三、幼兒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防護措施一定嚴格執(zhí)行,針對具體情況對幼兒加強常規(guī)教育,不得有半點疏忽。
十四、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tài)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時不會客,不打、接電話,如有急事,須經領導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師下班前,檢查并關閉門窗、水管、電源等。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十五
1、班級教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2、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guī)范”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guī)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后有小結,活動前后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3、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任。
5、凡出現(xiàn)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yī)務室,必要時送醫(yī)院,并及時向園長匯報。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十六
1. 各班教師與配班保育員必須按時照顧本班幼兒水下及起床。睡覺時間:12:00,起床時間:14:30。
2. 幼兒午睡必須排隊進出,不準互相推搡。
3. 保育員應及時進入午睡室,維護好幼兒紀律,不能做與午睡管理無關的事情。
4. 午睡時要注意開窗通風(冬天提前開窗通風),管理人員要保持午睡室的干凈.通風.無臭氣.霉味。
5. 午睡管理人員必須保持午睡室安靜,任何人不得因任何事在午睡室喧嘩,更不能扎堆閑聊。
6. 保育員要根據季節(jié)特點照顧幼兒午睡,幫助幼兒養(yǎng)成良好的睡眠習慣,教會幼兒正確的穿脫衣服的方法及順序。脫衣服應先脫褲子,用被子蓋住腿后再脫衣服;穿衣服應坐在被子里面先穿衣服,再穿褲子。有效防止幼兒感冒。
7. 午睡室要勤于打掃,幼兒被褥勤換洗并定期晾曬消毒,做好清潔衛(wèi)生工作,午睡值班人員定期檢查。
8. 保育員要對本班幼兒午睡情況作好記錄,注意發(fā)現(xiàn)并消除睡眠室的安全隱患。
9. 造成睡眠室安全事故者,由園領導研究決定處理方案。后果嚴重著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幼兒園教育與安全管理篇十七
1、幼兒園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wèi)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wèi)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fā)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幼兒園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衛(wèi)生辦證中心申領《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yǎng)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定的`城鄉(xiāng)生活飲用水的衛(wèi)生標準。
6、幼兒園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