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丈夫背棄了她,李女士成了單親母親。李女士并不是輕易會讓困難嚇倒的女子,盡管感情生活里受了嚴重挫折,她很快振作起精神,帶著兩歲的女兒,重新開始了新生活。
為孩子背上債務
看著面前無辜的孩子,李女士壓下心中凄涼,決心一個人擔起扶養(yǎng)她的重任。她自信自己完全能夠做到,而且會不讓孩子缺少任何東西。因為,李女士自小受父母教誨,頭腦清醒,知道要在社會上立足,必須自強。她很早便獲得了經濟上的獨立,感情風暴過后因而能很快解脫。李女士從中也悟出一個道理:她一定要保證讓女兒接受最好的教育,讓她將來也像自己一樣,獲得抵御一切考驗的能力。主意既定,李女士同數家金融機構簽了好幾份貸款合同,以保證用最理想的標準實施培養(yǎng)女兒的計劃。
以貸款來保障長遠教育計劃的實現不是一個壞主意。不過,因為同丈夫的分手極不順利,對方不但拋棄她們母女二人,而且徹底離開了歐洲,據朋友傳說他已經去了大洋彼岸……李女士在經濟上只能依靠自己。這也就意味著她將長期承受還貸壓力。
以贖買辦法償還債務
李女士靜心一算,銀行貸款加上利息和賬戶透支,總計欠債49000歐元。按銀行規(guī)定的期限償還這樣一筆鉅款,壓力實在太大,李女士在朋友的介紹下,找到一家專營贖買債務的公司,以便減輕些償還壓力。她接受了后者較優(yōu)惠的緩期償還條件,最后將債權轉給了新債主。然而,幾個月下來,李女士發(fā)現自己為還貸,月月拮據,再仔細一算,總計債務不再是49000歐元,而是74000歐元了。贖買公司雖給了她一些緩期,但她每月要從工資中取出四分之一來還貸款。李女士前去與該公司交涉,希望將每月定期還貸的款額減少一些,可是數次申請始終未能獲得對方同意。李女士陷入了困境。
通過司法途徑找出路
經過咨詢,李女士了解到:債務人完全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以緊急訴訟方式(par simple référé),請求獲得2年的償還寬限期。萬一這條路走不通,她還可以向“嚴重負債委員會”(commission de surendettement)提出訴求,法官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或降低或取消壓在負債人頭上的過高利息。法國消費法第L331-6條中規(guī)定:“嚴重負債委員會”的職責是調解債務人和債權人間的糾紛,尋求二者都能接受的一個解決方案。方案內容可以包括重新確定償還期限和分期還款數額、削減或取消利率及幫助債務人償還的相關措施,使其不致因過重負債最后陷入無力償還境地,方案里還包括具體實施方式。這一方案的有效期不得超過10年。
謹慎從事才是上策
李女士回過頭想,自己做事實在不夠謹慎,首先是借貸時沒有充分考慮還貸能力。其次是求助于贖買公司時,沒有認真研究合同,看清細節(jié)條款,比較一下它的利息是否合理。只看到償還債務的時間拉長了,忽略了與此同時自己是否能通過其他財政手段儲蓄生利的問題。特別嚴重的是,自己只想少還一些債,卻沒有意識到可能走上以借新債來還舊債的危險道路。一念及此,不禁出了一身冷汗。希望與李女士有同樣想法的朋友們從她的親身經歷里汲取經驗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