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命題指導思想
符合選拔性考試的規(guī)律和要求,反映物理、化學、生物普通高中課程標準的整體要求,體現(xiàn)普通高中新課程的理念,以有利于高校選拔具有學習潛能和創(chuàng)新精神的合格新生。
試題以能力測試為主導,在考查考生對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方法掌握程度的同時,注重能力和科學素養(yǎng)的考查,注重考查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具體問題的能力;強調知識之間的內在聯(lián)系;注重理論聯(lián)系實際;注重時代性和實踐性;關注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發(fā)展、生態(tài)環(huán)境之間的協(xié)調發(fā)展。全面落實對“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三維目標的考查。
命題以教育部考試中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考試大綱(理科·課程標準實驗·2011年版)》和本說明為依據。試題適用于使用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初審通過的各版本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的考生。
Ⅱ.考試能力要求和考試范圍內容
依據教育部考試中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考試大綱(理科·課程標準實驗·2011年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03年頒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普通高中物理課程標準(實驗)》、《普通高中化學課程標準(實驗)》、《普通高中生物課程標準(實驗)》以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普通高中選修課開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粵教研[2005]7號)要求,確定理科綜合考試內容。
化 學
一、化學科要考查的能力
1.接受、吸收、整合化學信息的能力
(1)能夠對中學化學基礎知識融會貫通,有正確復述、再現(xiàn)、辨認的能力。
(2)能夠通過對實際事物、實驗現(xiàn)象、實物、模型、圖形、圖表的觀察,以及對自然界、社會、生產、生活中的化學現(xiàn)象的觀察,獲取有關的感性知識和印象,并進行初步加工、吸收、有序存儲的能力。
(3)能夠從試題提供的新信息中,準確地提取實質性內容,并經與已有知識塊整合,重組為新知識塊的能力。
2.分析問題和解決(解答)化學問題的能力
(1)能夠將實際問題分解,通過運用相關知識,采用分析、綜合的方法,解決簡單化學問題的能力。
(2)能夠將分析解決問題的過程和成果,用正確的化學術語及文字、圖表、模型、圖形等表達,并做出解釋的能力。
3.化學實驗與探究能力
(1)了解并初步實踐化學實驗研究的一般過程,掌握化學實驗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2)在解決簡單化學問題的過程中,運用科學的方法,初步了解化學變化規(guī)律,并對化學現(xiàn)象提出科學合理的解釋。
二、化學考試內容與要求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對新生科學素養(yǎng)的要求以及化學的學科體系和學科特點,考試內容包括:化學科學特點和化學研究基本方法、化學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常見無機物及其應用、有機化學基礎和化學實驗基礎五個方面。
為了便于考查,將高考化學命題對各部分知識內容要求的程度,由低到高分為了解、理解(掌握)、綜合應用三個層次,高層次的要求包含低層次的要求。其含義分別為:
了解:對所學化學知識有初步認識,能夠正確復述、再現(xiàn)、辨認或直接使用。
理解(掌握):領會所學化學知識的含義及其適用條件,能夠正確判斷、解釋和說明有關化學現(xiàn)象和問題,即不僅“知其然”,還能“知其所以然”。
綜合應用:在理解所學各部分化學知識的本質區(qū)別與內在聯(lián)系的基礎上,運用所掌握的知識進行必要的分析、類推或計算,解釋、論證一些具體化學問題。
(一)化學科學特點和化學研究基本方法
1.了解化學的主要特點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認識物質。了解化學可以識別、改變和創(chuàng)造分子
2.了解科學探究的基本過程,學習運用以實驗和推理為基礎的科學探究方法。認識化學是一門以實驗為基礎的科學
3.了解物質的組成、結構和性質的關系。了解化學反應的本質、基本原理以及能量變化等規(guī)律
4.了解定量研究的方法是化學發(fā)展為一門科學的重要標志。理解摩爾(mol)是物質的量的基本單位,可用于進行簡單的化學計算
5.了解科學、技術、社會的相互關系(如化學與生活、材料、能源、環(huán)境、生命過程、信息技術的關系等)。了解在化工生產中遵循“綠色化學”思想的重要性
(二)化學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
l.物質的組成、性質和分類
(1)了解分子、原子、離子等概念的含義。了解原子團的定義。
(2)理解物理變化與化學變化的區(qū)別與聯(lián)系。
(3)理解混合物和純凈物、單質和化合物、金屬和非金屬的概念。
(4)理解酸、堿、鹽、氧化物的概念及其相互聯(lián)系。
.化學用語及常用計量
(1)熟記并正確書寫常見元素的名稱、符號、離子符號。
(2)熟悉常見元素的化合價,能根據化合價正確書寫化學式(分子式),并能根據化學式判斷化合價。
(3)了解原子結構示意圖、分子式、結構式和結構簡式的表示方法。
(4)了解相對原子質量、相對分子質量的定義,并能進行有關計算。
(5)理解質量守恒定律的含義。
(6)能正確書寫化學方程式和離子方程式,并能進行有關計算。
(7)了解物質的量的單位——摩爾(mol)、摩爾質量、氣體摩爾體積、物質的量濃度、阿伏加德羅常數(shù)的含義。
(8)根據物質的量與微粒(原子、分子、離子等)數(shù)目、氣體體積(標準狀況下)之間的相互關系進行有關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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