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記者葉永康5月8日紐約報道:一對來自廣東的廖姓移民夫婦,去年12月被鄰居舉報虐待子女,紐約州兒童保護服務處(NYC office of children & family services)經調查后,認為發(fā)現了可信證據,發(fā)信通知廖氏90天內提出答辯。但廖氏不懂英文,沒有回復,直到政府把他提告后,他們才知事態(tài)嚴重,除了聘請律師外,8日并到聯(lián)成公所求助。
30余歲的廖先生帶同太太上午來到聯(lián)成面見趙文笙顧問,出示州兒童保護服務處給他們的公函。該信說,該處于2011年12月7日曾通知廖,有關他們涉嫌兒童虐待及不良待遇的舉報。由于舉報被定為發(fā)現跡象,舉報內容會保留在州兒童虐待及不良待遇記錄系統(tǒng)。如果認為舉報資訊不實,有權向州兒童與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