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獎學金留學生的招生有以下3種方式,其中大使館推薦和通過大學推薦的招生與選拔考試可在中國國內完成申請 。
(1)大使館推薦
通過日本駐外大使館實施的招生為“大使館推薦”。在中國不直接面向個人招生,需要通過中國教育部下屬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事務部)進行申請,所以請首先同所在大學或直接向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HP: http://www.csc.edu.cn/ 電話:010-6609-3935)咨詢。在中國能夠通過大使館推薦的項目有以下五種。
1研究留學生
2青年領導者項目
3教員研修生
4日本語日本文化留學生
5專修學校留學生
1)研究留學生
未滿35歲,碩士畢業(yè)者(含即將畢業(yè)者)。只有到日本申請攻讀博士課程的人才可以申請該項目。(如果是大學推薦或日本國內推薦的話是可以申請碩士課程的,但是在中國通過大使館推薦的人員根據(jù)兩國政府協(xié)議必須是到日本攻讀博士課程的人員,請留意這一點)。其中包括:
日本政府博士生留學生項目(110名)
一般在上一年秋季到當年3月,征集下一個年度10月赴日留學生的報名。當年4~6月在當?shù)剡M行一次選考(書面審查、面試),當年秋季大使館將選考候選人通過外務省推薦給文部科學省。
不會日語的留學預定人員將從當年秋季開始赴長春留日預備學校(東北師范大學內,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運營)學習十個月左右的日語,然后于下一年的10月赴日留學。
關于招募要領等必須材料請參考下面網(wǎng)頁
http://www.studyjapan.go.jp/ch/toj/toj0307c.html#1
關于以前的考試題目請參考下面網(wǎng)頁
http://www.studyjapan.go.jp/ch/toj/toj0308c.html#1
2)青年領導者項目(YLP)
以有望作為國家領導級人物活躍于將來的亞洲各國國家政治舞臺上的青年行政官員、具有大學學歷并在行政機關及企業(yè)等有3~5年工作經歷者為對象(注),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推薦候選人。這是1年學習碩士課程的項目,基本上是用英語授課。
(注)YLP現(xiàn)有5種課程,不同課程的設置機構、要求工作經歷的年數(shù)、推薦機構都不同。在中國招募的是四個課程,有行政、地方行政、經營和法律。
上一年8月~10月期間募集候選人,第二年的1月~3月在當?shù)貒嬖嚕?月文部科學省通知大使館選考結果,合格者在10月赴日留學。
行政、地方行政:政策研究大學院大學HP
http://www.grips.ac.jp/pstudents/inter_programs/leader.html
經營:一橋大學HP
http://www.ics.hit-u.ac.jp/program/
法律:九州大學HP
http://www.law.kyushu-u.ac.jp/programsinenglish/index.htm
3) 教員研修留學生
未滿35歲,大學或師范類學校畢業(yè);且在初、中等教育機構任現(xiàn)職教師或在本國師范類學校任教師,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者(現(xiàn)職的大學教師除外)。
上一年12月到當年的2月是募集期間,于當年10月赴日。3月在當?shù)貒M行第一次選拔考試,4月上旬大使館通過外務省向文部科學省推薦。
關于招募要領等必須材料請參考下面網(wǎng)頁
http://www.studyjapan.go.jp/ch/toj/toj0307c.html#1
4)日本語、日本文化研修留學生
18歲以上且未滿30歲,來日及回國時在籍日本以外國家的大學,學習有關日語、日本文化專業(yè)者
大致上一年12月到當年的2月是募集期間,于當年10月赴日。2月~3月在當?shù)貒M行第一次選拔考試,4月上旬大使館通過外務省向文部科學省推薦。
關于招募要領等必須材料請參考下面網(wǎng)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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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以前的考試題目請參考下面網(wǎng)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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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專修學校留學生
17歲以上且未滿22歲,完成12年學校教育課程者,或完成與日本高中相當?shù)膶W校課程者(含即將畢業(yè)者)。
當年的5月~7月是募集期間,于第二年4月赴日。當年的7月~8月在當?shù)貒M行第一次選拔考試,9月上旬大使館通過外務省向文部科學省推薦。
關于招募要領等必須材料請參考下面網(wǎng)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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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過大學推薦的招生與選拔考試
1)根據(jù)大學間的校際交流協(xié)定作為國費留學生赴日的交換留學生等稱為”大學推薦”。主要為研究留學生和日語、日本文化研修留學生,由接收大學向文部科學省推薦的方式招生。
2)由大學推薦的國費外國留學生的赴日時期,研究留學生原則上為10月赴日。日語、日本文化研修留學生根據(jù)大學的計劃,原則上為10月赴日。大學的推薦時間至4月中旬為止,由各大學向文部科學省推薦。
3)這種推薦途徑不通過日本大使館,中國的大學直接同日本的大學辦理各種手續(xù),請直接咨詢各自所在的大學。
(3)日本國內錄取的招生
1)在日本國內大學在籍的自費留學生,由在籍大學推薦,被錄取為國費外國留學生的方式為”國內錄取”。錄取對象為在籍日本的大學院正式課程或即將升入大學院正式課程的自費留學生、以及大學的正式生即將升入4年級(醫(yī)學等為6年級)的自費留學生;經過選考從4月份開始成為國費留學生。除短期大學以外,在各國立、公立及私立大學實施招生。
2)各大學經過嚴格選拔,挑選出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于每年12月中旬前向文部科學省推薦。
3)這種推薦也同日本大使館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