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護法運動(1921年-1922年)。1918年夏,孫中山被南方軍政府中的桂系軍閥所排擠,6月離廣東赴上海,他領導的第一次護法運動失敗。
粵軍陳炯明是孫中山在第一次護法運動中任大元帥時親自培植起來的。1920年8月,在孫中山一再催促下,陳炯明發(fā)動對桂系的進攻,重建廣東護法軍政府,1921年4月7日,國會非常會議參眾兩院聯(lián)合會議選舉孫中山為非常大總統(tǒng),委陳炯明為護法軍政府陸軍部長、內(nèi)務部長。孫中山再次舉起護法旗幟,這就是第二次護法運動的開始。
1921年6月,廣東軍政府發(fā)動粵桂戰(zhàn)爭,打敗桂系,統(tǒng)一廣西。孫中山計劃由桂入湘北伐,而陳炯明卻與湖南軍閥趙恒惕結成反孫聯(lián)盟,暗殺了擁護孫中山的粵軍參謀長鄧鏗,還囚禁廖仲愷,在后方牽制北伐力量,迫使孫中山回師廣東。1922年5月,孫中山由廣東進攻江西,北伐直系,6月,陳炯明叛變,孫中山從前線返回廣州時,陳炯明炮轟總統(tǒng)府。孫中山避入永豐艦(后改稱中山艦),8月被迫到上海。第二次護法運動失敗。這是孫中山遭受的他一生中最慘重的一次失敗,標志著中國資產(chǎn)階級領導的舊民主主義革命的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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