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雖然考核目標仍然是“獲取和解讀地理信息”等四個方面,但新大綱要求更具體、更強調能力立意。如“認證和探討地理問題”的考核方面,要求學生“能夠發(fā)現或提出科學的、具有創(chuàng)新意識的地理問題;能夠提出必要的論據來認證和解決地理問題;能夠用科學的語言、正確的邏輯關系,表達出論證和解決地理問題的過程與結果;能夠運用正確的地理觀念,探討、評價現實中的地理問題。”
2.從考試范圍和內容看,舊大綱分“自然地理、人文地理、世界地理、中國地理”四部分,新大綱分為必修部分、選修兩大模塊。必修部分有“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區(qū)域可持續(xù)發(fā)展”三部分,增加的第三部分“區(qū)域可持續(xù)發(fā)展”考試內容變化較大。
3.新考綱中必修必考的內容沒有涉及初中地理四本教材(中國地理、世界地理)。
4.新考綱最大的變化是增加了選修內容,甘肅省選考內容為《旅游地理》《自然災害與防治》《環(huán)境保護》。
【備考建議】
1.狠抓基礎,突出主干知識的復習,注重地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的提高。
2.重視地理能力培養(yǎng),加強對知識的重組、提煉及升華。注重同類題型的歸類、整理和延伸。
3.將區(qū)域知識與系統(tǒng)知識有機結合,重視區(qū)域發(fā)展知識積累和訓練。
4.重視地圖、圖表、圖文之間的有機聯系和相互轉化,訓練從圖中提取信息的能力,提高識圖、繪圖和析圖的能力。
5.注重學生“理論探究與結論表達”能力訓練,強調理論聯系實際,體現學以致用。
2013年全國高考考試說明解析及考試大綱 |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慶 | 遼寧 | |||||
吉林 | 甘肅 | 河北 | 山西 | 陜西 | |||||
河南 | 山東 | 江蘇 | 安徽 | 江西 | |||||
浙江 | 福建 | 廣東 | 廣西 | 海南 | |||||
貴州 | 云南 | 四川 | 湖南 | 湖北 | |||||
青海 | 寧夏 | 內蒙古 | 黑龍江 | 新疆 | |||||
西藏 | |||||||||
全國版高考考試說明解析及考試大綱 | |||||||||
出國留學網考試頻道編輯整理 |
高考大綱 | 高考改革 | 高考政策 | 高考真題 | 高考復習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