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方(甲方):xxx
受讓方(乙方):xxx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江蘇省土地登記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地塊概況
土地座落:
地 號: 土地證書號:
宗地總面積: m2 轉讓面積: m2
使用權類型: 終止日期:
批準用途: 實際用途:
批準建設期限: 實際投資比例:
國有出讓土地轉讓時土地開發(fā)建設必須達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約定的條件,轉讓后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條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后的終止期限不變,仍為甲方原土地使用證所載明的終止期限。若國家建設需要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