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試《憲法》精選考點:制憲機關
出國留學網司法考試專欄精選2016司法考試憲法制憲機關考點詳解,希望對考生有所幫助。
制憲機關
人民作為制憲主體總是通過特定的機構進行制定憲法的工作,這種為了憲法的制定專門成立的機關就是制憲機關。
制憲機關不同于憲法起草機構,制憲機關是行使制憲權的國家機關,而憲法起草機構是負責起草憲法文本的具體工作機構,不能獨立地行使制憲權;制憲機關有權批準通過憲法,而憲法起草機構無權批準通過憲法;制憲機關由公民選舉產生,具有廣泛的民意基礎,而憲法起草機構主要通過任命方式產生,注重來源的廣泛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標志著以中國共產黨為代表的中國人民事實上成為我國憲法的制定主體。1954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它標志著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是我國的制憲機關。根據憲法的規(guī)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的權力機關,具有修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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