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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陜西執(zhí)業(yè)藥師報名新老考生都需要審核
根據陜西人事考試網發(fā)布的《2017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公告》獲悉,2017年陜西執(zhí)業(yè)藥師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分為現場審核和網絡審核,新老考生均需要審核,具體安排如下:
現場資格審核時間:7月17日至7月23日17:00止,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節(jié)假日不休);
網絡上傳資料和網絡審核時間:7月26日至8月2日17:00止;
報考人員情況界定 :參加過陜西省2016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被視為“老考生”;其他報考人員均被視為“新考生”。
2016年在外省參加過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的考生,視為“新考生”,原考試成績有效。
1.現場資格審核人員范圍 :中專學歷的“新考生”;2001年及以前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以上學歷的“新考生”;符合免試2科目的“新考生”。
現場資格審核地點: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大廳,西安市建設東路3號人社廳1號辦公樓一層。
審核時間地區(qū)具體安排:由于參加現場資格審人員較多,為提高審核效率,現將資格審核時間按照行政地區(qū)進行劃分。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審核時段安排參加審核。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的,逾期不再受理。陜西戶籍的報考人員,根據身份證簽發(fā)機關行政區(qū)域確定審核時段,非陜西戶籍但工作地在陜西的,根據單位工作地址行政區(qū)域確定審核時段。
7月17日 新城區(qū)、灞橋區(qū)、臨潼區(qū)、藍田縣
7月18日 碑林區(qū)、雁塔區(qū)、長安區(qū)、鄠邑區(qū)
7月19日 蓮湖區(qū)、楊凌示范區(qū)、周至縣、西咸新區(qū)
7月20日 未央區(qū)、高陵區(qū)、閻良區(qū)
7月21日 渭南市(韓城)、漢中市、安康市、商洛市
7月22日 銅川市、延安市、榆林市
7月23日 寶雞市、咸陽市
現場資格審核提供材料:
(1)加蓋單位公章的《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
(2)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證明》表1份。
審核過程中,若對報考人員提供的《工作年限證明》有質疑,審核人員將根據報考者的身份證號碼,查詢其與報名單位一致的一年以上基本養(yǎng)老保險參保相關信息;
(3)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若出現難以辨別的學歷證書時,報考人員應配合提供相關學籍檔案或教育部門的有關學歷認證報告。
(4)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5)符合免試2科目的報考人員,除提供評聘為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有關證件(資格證書、聘書、繼續(xù)教育證書)外,還須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的職稱評審表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網絡資格審核人員范圍:參加過陜西省2016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的“老考生”(含免試2科目的考生);2002年以后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以上學歷的“新考生”。以上報考人員必須進行網絡資格審核。現場不受理其申報材料。
符合網絡審核的報考人員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注冊成功后,須在規(guī)定時限內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www.sxrsks.cn),點擊“網上報名”欄目進入網上資格審核系統界面,選擇與報名時相同的報考級別,并按要求上傳相關資料掃描電子文件,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上傳資料,將視其放棄報名資格,并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中做不予審核處理。
網絡資格審核上傳材料:
(1)參加過陜西省2016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的“老考生”須上傳①本人身份證原件有個人照片面,掃描圖片1份;②本人參加2016年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準考證或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考試成績單掃描圖片1份(成績單截圖即可)。
(2)2002年以后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新考生”須上傳①加蓋單位公章的《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②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證明》表1份: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的學歷(注冊報名時所填報符合條件的學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加蓋單位公章的《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和《工作年限證明》表原件,報考人員須保留至考試合格領證時備查。
每名報考人員有兩次上傳提交電子資料的機會,請考生務必按要求準備資料,及時、準確上傳提交。資料上傳后,請及時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查詢審核結果。
審核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配合審核部門及時補充相關材料。對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及本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一經核實,對該單位將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取消該單位工作人員下一年度的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將給予終止考試資格和取消考試成績的處理,同時,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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