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法定婚齡不是為了提倡早婚,但對于一些農村居民來說則有實際意義。要認識到,在我國的廣大農村地區(qū),男子低于22歲、女子低于20歲結婚早已成為普遍事實。
筆者認為,這些反對者誤解了“法定婚齡”的含義。事實上,降低法定婚齡并不等于提倡早婚。這是因為,法定婚齡只是法律上允許登記結婚的最低年齡,并不是說到了法定婚齡就應該結婚或必須結婚。按照一些人的邏輯,允許18歲結婚就是提倡18歲結婚,那么法律也允許80歲的老人結婚,難道能說法律提倡人們到80歲才結婚?
我國法律規(guī)定18歲的公民已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了,結婚也屬于一種民事行為。如果一個人還達不到法定婚齡,這意味著還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一個網(wǎng)絡段子說:“法律規(guī)定男人18歲可以參軍,22歲才可以結婚,說明女人比敵人難纏,結婚比打仗危險。”這個段子正是對過高法定婚齡的一種反諷。
不錯,現(xiàn)在很多人到18歲還沒有經濟獨立,但也有很多人到22歲還要靠父母養(yǎng)活,按照一些反對者的邏輯,是不是說法定婚齡應高于22歲?
既然降低法定婚齡不是為了提倡早婚,那么降低法定婚齡有何實際意義呢?對于城市居民來說,降低法定婚齡或許沒有實際意義;但對于一些農村居民來說則有實際意義。一些農村青年并不讀高中,而是初中畢業(yè)后就去打工了(初中畢業(yè)時一般為15歲左右)。由于這些農村青年較早邁入社會,因此,他們的心理成熟較早,也具有一定的經濟能力。
現(xiàn)在農村有一些十八九歲的青年男女談戀愛之后想結婚,但由于達不到法定婚齡,領不到結婚證,雖然是事實婚姻,但法律又不承認這種婚姻關系,他們只好“非法同居”了。其中一些情侶未婚先孕,又不能登記結婚,如果孩子生出來就要被計生部門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只好做人工流產了,這也是中國女性人工流產率較高的原因之一。
在我國的廣大農村地區(qū),男子低于22歲、女子低于20歲結婚早已成為普遍事實。然而,現(xiàn)行法定婚齡卻是橫在他們面前的一道難以逾越的障礙。就因為差一兩歲達不到法定婚齡,他們的婚姻關系﹑孩子戶口以及一些正當?shù)臋嘁娑嫉貌坏椒杀Wo,也導致農村未婚先孕﹑未婚媽媽﹑黑戶口孩子的現(xiàn)象增多。所以,與其不讓他們登記結婚,造成眾多的“非法同居”現(xiàn)象,不如降低法定婚齡,允許他們登記結婚,保護這些青年男女的婚姻權利。
有人建議把法定婚齡降到17歲或16歲。筆者認為,未成年人不宜結婚,而成年人已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因此,法定婚齡應與法定的成年人年齡相同。
我國1980年修訂的《婚姻法》將法定婚齡提高到現(xiàn)行的男22歲、女20歲,主要是出于推行“一胎化”政策控制人口增長的考慮。如今,我國已經進入“二孩時代”,有必要降低不合時宜的、過高的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