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投資移民項目的優(yōu)勢眾多,憑借便捷的辦理程序、寬松的申請條件、以及快速的申請流程受到了移民申請者的極大青睞。下面出國留學網(wǎng)小編就來給您介紹一下美國投資移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先投資后移民
投資人不能先申請移民簽證而后投資,而是在確實進行了投資之后才能申請簽證。即使移民局很快批準其投資移民的申請,只是一個有條件限制的臨時綠卡。兩年之后,移民局對其投資項目進行考查,合格者方能將臨時綠卡轉為永久綠卡,倘若投資人在這兩年中投資失敗,投資人不僅喪失了大筆資金,而且還可能喪失永久居留權身份。
費用不退還
一般而言,美國的所有律師費、移民局的申請費等都是無法退還的,因為一旦相關服務開始,按美國的法律,被服務者就必須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因此,所謂可退還的部分,實際上只有投資的本金:1)如果投資期滿,區(qū)域中心或者項目方退還本金;2)移民申請沒有通過,區(qū)域中心直接退還投資款項。
納稅
在美國投資和申請永久居留身份后,該投資者在世界上其他地方的收入也必須在美國納稅。
投資項目選擇
“美國投資移民與加拿大不一樣,所有的EB-5類投資項目都不可能有什么政府擔保,因此,投資移民項目是有風險的。盡管美國投資移民看上去門檻比加拿大低,但確實存在投資項目失利的風險。
美國移民局會在投資人確定投資以后,發(fā)放一個有條件限制的臨時綠卡,兩年以后,移民局會對投資項目進行考察。如果兩年之中投資失敗,沒有保證10個就業(yè)人數(shù),投資人不僅會失去大筆金錢,而且無法獲得永久居留權身份。
“因此,目前有一些EB-5項目在宣傳時都避開風險不談,而強調有政府保障。但實際上,美國政府是不會為任何一個投資項目擔保的,美國是一個發(fā)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絕大多數(shù)的銀行的基金都是私有的,政府有時候都必須找私人借錢?!保魏我患壝绹疅o權也無能力對項目進行任何擔保。而所有EB-5項目都是風險投資,對項目進行擔保本身就違反美國《移民法》。而且移民局一旦發(fā)現(xiàn)有任何機構為投資人做投資擔保,這類項目通常會立刻被移民局取締。
在篩選項目時,以下五種情況,需要投資人予以提防。
陷阱一:沒有區(qū)域中心的批文
區(qū)域中心的批文單位、收件人的名字和合同也許是私人、私人企業(yè)或者是政府機構,政府機構擁有區(qū)域中心和私人擁有區(qū)域中心沒有任何差別,政府支持并不等于政府。
陷阱二:項目為預售
預售項目投資者不要參與,一個項目正式推廣,應該有下列正式文件:a)英文認購協(xié)議;b)英文商業(yè)計劃書;c)有限合伙人企業(yè)登記文件;d)普通合伙人登記文件;e)區(qū)域中心批文?!坝捎陬A售項目還沒有正式批準,投資人等半年甚至一年都不能遞申請材料到移民局?!?BR> 陷阱三:承諾可以換項目
不少人會問如果A項目不行,可以換到項目B嗎?加達移民認為,一般這種情況是行不通的。比如,有人提前預售項目A,但A項目由于種種原因不能成為移民項目,推介方將投資人的錢已控制了,所以根本無法拿回投資款,也就不可能投向B項目。如果不屬于上述現(xiàn)象,投資人要換到B項目。
陷阱四:承諾有政府直接經(jīng)營管理
“美國投資移民項目沒有政府直接經(jīng)營管理的。”少數(shù)的機構為了增加賣點,借政府兩個字吸引客戶上鉤,實則是所有項目都是市場行為。“美國移民局的政策是投資人要擔市場風險,沒有一個政府機構違背移民法給客戶擔保?!?。
陷阱五:研讀項目內容與廣告不一致
如果是某一名牌的冠名項目,要查實是否有該名牌企業(yè)的批文,比如可以通過美國當?shù)孛襟w、律師所調查是否有該項目。
“投資者可以要求中介機構在委托合同里寫明是什么移民合法項目,保證該項目的真實性;要求中介公司在提供的英文文件上蓋公章,并在廣告上也蓋公章?!?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