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材料包括:
⑴本人簽字的《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2);
⑵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主要科研成果等;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就業(yè)推薦表,能夠正常畢業(yè),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⑷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供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⑸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需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guī)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shù)。
2016年聊城大學招聘工作人員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