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聘用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工作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
(二)具有較強的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熱愛公安工作;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裸眼視力在1.0以上,身高1.75米(含)以上,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的男性(1981年8月25日——1998年8月25日期間出生);
(四)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會駕駛、有較強文秘寫作能力的和退伍軍人、警察院校畢業(yè)生及學科技通信專業(yè)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六)居住在廣安城區(qū)內(棗山園區(qū)轄區(qū)內優(yōu)先),食宿自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一)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治安處罰的;
(二)有違法犯罪嫌疑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或曾有損害國家及警察群體形象言論及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參加邪教組織等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2016年廣安市公安局棗山園區(qū)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