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縣公安局向社會公開招錄平安巡防隊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人數(shù)和崗位
鄉(xiāng)鎮(zhèn)(街道) | 轄區(qū)派出所 | 招錄人員數(shù) |
城南街道(含開發(fā)區(qū)) | 城南所 | 65 |
桐君街道 | 城北所 | 34 |
分水鎮(zhèn) | 分水所 | 30 |
百江鎮(zhèn) | 分水所 | 5 |
合村鄉(xiāng) | 分水所 | 3 |
橫村鎮(zhèn) | 橫村所 | 20 |
舊縣街道 | 橫村所 | 5 |
莪山鄉(xiāng) | 橫村所 | 3 |
鐘山鄉(xiāng) | 橫村所 | 5 |
富春江鎮(zhèn) | 富春江所 | 15 |
江南鎮(zhèn) | 江南所 | 20 |
瑤琳鎮(zhèn) | 瑤琳所 | 5 |
鳳川街道 | 鳳川所 | 10 |
新合鄉(xiāng) | 鳳川所 | 3 |
三、招錄條件
(一)政治合格,品行良好,作風正派,無違法亂紀行為和不良記錄;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無傳染性疾病;
(三)熱愛公安工作,吃苦耐勞,能服從組織安排完成工作任務;
(四)本縣常住戶口,年齡20周歲至45周歲,男性;身高168cm以上,高中以上文化。
(五)復(退)伍軍人綜合素質好的,會電腦操作,以及具有3年以上的實際駕齡,且在2年內未發(fā)生過負同等責任以上的交通事故的可優(yōu)先招錄。
具體招錄工作由縣公安局政治處負責,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組織應聘人員面試、體檢、政審后,擇優(yōu)錄取。
四、報名
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招滿,報名時需提交1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兩張,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聯(lián)系方式:城南所羅警官64622610
城北所徐警官64602896
富春江所高警官64650282
分水所徐警官64314545
江南所費警官64291567
橫村所張警官64671299
瑤琳所孟警官15715758130
鳳川所金警官64263661
桐廬縣公安局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