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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縣公安局屏山縣就業(yè)服務管理局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加強公安機關輔警力量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自愿報名方式,通過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政審程序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名額、崗位、性質和條件。
(一)招聘名額:
警務輔助人員6名(限女性)。
(二)聘用崗位:
屏山縣公安局輔助人員6名。
(三)本次招聘人員屬單位臨聘人員,適用《勞動合同法》管理。
(四)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行為,具有良好的品行。
2.屏山縣戶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計算機特長的可以放寬到初中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顏面等身體暴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癲癇、精神病史;身高1.58米以上,裸眼視力4.8以上。
4.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及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人事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現(xiàn)役軍人。
6.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7.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紀律規(guī)定被解聘的。
8.其他不宜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3日(節(jié)假日不報名)。
2.報名地點:屏山縣公安局(新縣城)指揮中心大樓六樓613室政工監(jiān)督室(電話:0831-5721741)。
3.報名要求: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及1寸免冠近期正面照片1張并同時進行身高初檢。查驗以上證件原件時,考生均須交復印件1份。
四、面試及考察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者全部進入面試,采取結構化形式面試。面試成績前6名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自理。
五、體檢、政審和使用:
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政審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國家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政審合格者予以聘用。因體檢、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身份、待遇和管理
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jiān)督下,協(xié)助人民警察從事輔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社會保險等待遇。
由用人單位與被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一年一簽,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為聘用人員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合格轉正后,實行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制度。
因違法違紀、不服從管理或不能勝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預見因素,不能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合同終止,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計發(fā)經濟補償。
本公告由屏山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電話:0831-5721741)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屏山縣公安局
屏山縣就業(yè)服務管理局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