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須本人持本人身份證和繳費收據(jù)到指定地點領取。確需他人代領的,須代領人持代領人身份證和考生繳費收據(jù)等領取。
二、考生領到準考證后,須認真核對準考證的有關信息是否與本人所報信息等一致。如有異議,請當場提出或于5月23日下午5:00前與諸城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聯(lián)系電話:0536-6111160)或諸城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聯(lián)系電話:0536-6062524)聯(lián)系修改。
三、考生領取準考證后,須認真閱讀《考生須知》,按時、按要求參加考試。
四、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
綜合類、衛(wèi)生類:5月23日上午(9:00-12:00):諸城市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原報名點;5月23日下午(2:30-5:30):諸城市人社局五樓公務員管理科。
教育類:5月23日上午(9:00-12:00):諸城市教育局原報名點;5月23日下午(2:30—5:30):諸城市教育局四樓組織人事科。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