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金平縣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拉祜族、布朗族(莽人)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扶持力度,鑒于拉祜族、布朗族(莽人)受教育程度低下、就業(yè)難等實際問題,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紅人社復〔2011〕47號文件),面向全縣公開定向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及其以上學歷,拉祜族、布朗族(莽人),金平縣戶口,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1993年 10月10日—1976年 10月 10日期間出生),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詳見《金平縣2011年公開定向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參加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5年內的不得報名;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方法及領取準考證。
(一)報名時間:2011年10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金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
(三)報名方法: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需持戶口冊(或戶籍證明)、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認證報告和相關證明原件(縣民族事務局出具拉祜族資格證明)及近照免冠5分彩照2張到報名點報名。其中戶口冊、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認證報告和相關證明復印件各一份(要求用A4紙復印),并填寫《金平縣2011年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每人繳納報名費100元(云發(fā)改收費[2011]15號),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四)領取準考證時間: 2011年10月12日。
四、報名資格審核
民族由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審核;學歷由教育局負責審核。懂民族語言的有關人員對拉祜族、布朗族(莽人)語言進行測試。人力資源部門對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個人信息資料與招考條件要求進行審查,并對相關證件、證明進行驗證。報考者必須承諾所攜帶的證件及證明的真實性,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自報名起至聘用后的任何時間,均可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五、考試方式及科目設置
(一)考試方式。此次考試分為綜合素質考試(筆試)和面試。
(二)考試內容。
1、綜合素質考試(筆試)
綜合素質考試由金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原則上設置1:3的開考比例,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確需開考的,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考試科目為:《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工作招錄應試教程》。
2、面試
采取面試的方式,由金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綜合素質考試時間:2011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11:30分。綜合素質考試地點:金平縣第二小學。
面試時間:2011年10月25日。地點另行通知。
六、面試人員的確定
綜合素質考試成績出來后,不設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根據(jù)具體報考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七、擬錄(聘)用人員的確定
面試結束后,對各考生的總成績按報考崗位進行名次排序,按各崗位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1:1確定進入體檢、考核(政審)人選,體檢、考核(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進行公示。
1、總成績的計算:總成績=綜合素質考試成績(換算成100分制)40%+面試(換算成100分制)60%。
2、因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者,從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考生自動放棄體檢、考核(政審)的不再進行遞補。
3、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項在紅河人才網公示,由縣人力資源部門負責組織考生填寫《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體檢表》并統(tǒng)一帶隊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4、考核(政審)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嚴格按《紅河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考核(政審)的規(guī)定進行。
5、被確定為擬錄用的人員,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各階段的考試成績分階段在紅河人才網上公布。
八、錄用及錄用后的管理
1、公示期內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單位填寫《紅河州企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經金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手續(xù)。
2、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錄用后按紅政發(fā)〔2005〕40號文件管理,并實行人事代理。
九、紀律
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個招考過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邀請紀委、人大、保密部門的有關人員參與監(jiān)督,考生若發(fā)現(xiàn)影響公平、公正的行為可直接向縣紀委、人大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原國家人事部6號令《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處理。
十、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十一、本簡章由金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金平縣2011年事業(yè)單位定向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金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金平縣2011年事業(yè)單位定向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崗位代碼 | 主管部門 | 單位名稱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shù) | 崗位類別 | 招聘崗位條件 | 備注 | ||||||||||
性別 | 民族 | 戶口 | 年齡 | 學歷 | 學位 | 報到證或登記證 | 學歷類型 | 畢業(yè)年份 | 專業(yè) | 其他 | |||||||
B1 | 金平縣民政局 | 各鄉(xiāng)鎮(zhèn)低保管理站 | 管理員 | 3 | 專技 | 不限 | 拉祜族 | 金平 | 35歲及以下 | 中專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國家承認學歷 | 不限 | 不限 | 會說拉祜族語言。 | |
B2 | 金平縣民政局 | 各鄉(xiāng)鎮(zhèn)低保管理站 | 管理員 | 2 | 專技 | 不限 | 布朗族(莽人) | 金平 | 35歲及以下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國家承認學歷 | 不限 | 不限 | 會說布朗族(莽人)語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