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法》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我市召開貫徹實施工作會議
2006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就要正式實施。昨天上午,我市召開貫徹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會議,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黃笑影就我市如何貫徹實施《公務員法》進行了部署,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丁國炎主持會議并講話。
據(jù)了解,和1993年國務院頒布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相比,即將實施的《公務員法》調整了公務員的范圍,即把原《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guī)定公務員只限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擴大到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xié)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民主黨派機關的七類機關工作人員。建立了職務和級別相結合的制度,克服了職位設置單一化的不足,使公務員在不晉升職務的情況下也可以晉升級別,并通過晉升級別改善和提高待遇。對公務員部分職位實行聘任制,將有利于機關以靈活方式吸引高級專門人才,滿足公共管理對高新技術人才的需要。
黃笑影要求全市機關干部要認真學習領會、全面理解《公務員法》的基本精神,準確把握《公務員法》的核心內涵,結合我市工作實際,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務員制度,加強對公務員的管理監(jiān)督和激勵保障,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勤政廉政,著力于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yè)化的公務員隊伍,保證《公務員法》的貫徹實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丁國炎要求各級各部門全面準確把握實施《公務員法》的總體要求,把實施《公務員法》與我市新一輪跨越式發(fā)展結合起來,把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依法管理公務員結合起來,把實施《公務員法》與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結合起來,重點抓好《公務員法》的學習、培訓與宣傳,扎實做好實施《公務員法》的前期各項準備工作。(記者 黃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