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20分)
某溝槽長335.1m,底寬為3m,室外地坪設計標高為-0.3m,槽底標高為-3m,無地下水,放坡系數
為1:0.67,溝槽兩端不放坡,采用挖斗容量為0.5m3的反鏟挖掘機挖土,載重量為5t的自卸汽車將開挖
土方量的60%運走,運距為3km,其余土方量就地堆放。經現場測試的有關數據如下:
1.假設土的松散系數為1.2,松散狀態(tài)容重為1.65t/m3;
2.假設挖掘機的鏟斗充盈系數為1.0,每循環(huán)一次時間為2分鐘,機械時間利用系數為0.85;
3.自卸汽車每一次裝卸往返需24分鐘,時間利用系數為0.80。
注:“時間利用系數”僅限于計算臺班產量時使用。
問題:
1.該溝槽土方工程開挖量為多少?
2.所選挖掘機、自卸汽車的臺班產量是多少?
3.所需挖掘機、自卸汽車各多少個臺班?
4.如果要求在11天內土方工程完成,至少需要多少臺挖掘機和自卸汽車?
答案:(20分)
問題1:
解:溝槽土方工程開挖量
V=335.1m×[3m+0.67×(3m-0.3m)] ×(3m-0.3m)=4351.04m3
問題2:
解:1. 挖掘機臺班產量
每小時循環(huán)次數:60/2=30(次)
每小時生產率30×0.5×1=15(m3小時)
每臺班產量:15×8×0.85=102(m3/臺班)
2.自卸汽車臺班產量
每小時循環(huán)次數60/24=2.5(次)
每小時生產率:2.5×5/1.65=7.58(m3小時)
每臺班產量:7.58×8×0.80=48.51(m3/臺班)
或按自然狀態(tài)土體積計算每臺班產量:
(60×5×8×0.8)/(24×1.65×1.2)=40.40(m3/臺班)
問題3:
解:1. 挖掘機臺班數:4351m3÷102m3/臺班=42.66臺班
2.自卸汽車臺班數:4351m3×60%×1.2÷48.51m3/臺班=64.58臺班
或4351.04m3×60%÷40.40m3/臺班=64.62臺班
問題4:
解:1. 挖掘機臺數:42.66臺班/11天=3.88臺 為4臺
2.自卸汽車臺數:64.58臺班/11天=5.87臺 為6臺
或 64.62臺班/11天=5.87臺 為6臺
一、施工合同是發(fā)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安工程,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是工程建
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費用控制的主要依據。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fā)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是平等的民事
主體。施工合同必須是書面合同,一般應是格式合同
二、承發(fā)包人的工作
一) 發(fā)包人的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 (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xié)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承擔有關費用。
(9)其他約定工作。
發(fā)包人可以將上述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具體內容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賠償承包人的有關損失,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二)、承包人的工作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發(fā)包人的委托的設計工作,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
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tǒng)計報表。
(3)提供和維修需要的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wèi)。
(4)向發(fā)包人提供約定的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fā)生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guī)定,按管理規(guī)定辦理
有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fā)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
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追加合同價款,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符合有關規(guī)定。按約定交付現場。
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承包人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發(fā)包人損失的,應對發(fā)包人的損失給予賠償。
三、工期可以順延的原因
因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后,工期可以順延:
(1)發(fā)包人不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發(fā)包人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價款、進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1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等造成累計停工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對于其余情況,特別是由于承包人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應由承包人自己承擔送約責任。
四、質量檢驗
1、承包人隨時接受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導致
返工、修改的費用。如:無論工程師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人
應按要求進行剝露或者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者修復。檢驗合格,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全部追加合同
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2、試車。
(1)單機無負荷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由承包人組織試車。
(2)聯動無負荷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由發(fā)包人組織試車,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
工作和試車記錄。
3、材料設備供應。建筑材料,構配件生產及設備購買單位對其質量負責,對方應質量驗收。
五、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非自身的過錯,應該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
補償和時間補償的要求(不可抗力等風險由各方各負自責)。
施工索賠是索賠中的一種,是指由承包人向業(yè)主提出的、旨在為了取得經濟補償或工期延長的要求的索賠。
*施工索賠的內容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施工索賠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不利的自然條件與人為障礙引起的索賠
這里所提到的自然條件及人為因素主要是與招標文件及施工圖紙相比而言的。在處理此類索賠時,一個主要
掌握的原則就是所發(fā)生的事件應該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無法預見的,特別是對不利的氣候條件是否構成索賠
的處理上,更要把握住此條原則。
(二)工期延長和延誤的索賠
在處理這一類索賠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導致工期延長或延誤的影響因素屬于非承包人本身的原因;
(2)如果是由于客觀原因(如不可抗力、外部環(huán)境變化等)造成的工期延長或延誤,一般情況下業(yè)主可以批準承
包人延長工期,但不會給以費用補償;
(3)如果是屬于業(yè)主或工程師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長或延誤,則承包人除應得到工期補償外,還應得到費用補償;
(4)如果是根據網絡計劃(網絡圖)處理此類索賠,則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由于業(yè)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但如
果其延誤時間不在關鍵線路上,則承包人只能得到費用補償。
(三)因施工臨時中斷而引起的索賠
由于業(yè)主或工程師的不合理指令所造成的臨時停工或施工中斷,從而給承包人帶來的工期和費用上的損失,
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賠。
(四)因業(yè)主風險引起的索賠
這是指由于業(yè)主承擔的風險而導致承包人的費用損失增大時,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賠。此時要注意的問題有兩個:
一個是要明確哪些風險是由業(yè)主承擔的;另一個是在發(fā)生此類事項后,承包人除免除一切責任外,還可以得到由于
風險發(fā)生的損害而引起的任何永久性工程及其材料的付款及合理的利潤,以及一切修復費用、重建費用等。
六、總時差和自由時差
工作的總時差是指在不影響工期的前提下,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機動時間。自由時差是在不影響緊后工作最早開始的
前提下,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機動時間。
從總時差和自由時差的定義可知,對同一項工作而言,自由時差不會超過總時差。工作的總時差為零時,其自由時
差必然為零。
七、關鍵線路的確定
1.確定關鍵路線時應注意網絡計劃的具體內容和形式:
(1)一般網絡計劃中,總時差為零的工作稱為關鍵工作,由開始節(jié)點至終止節(jié)點所有關 鍵工作組成的線路為關鍵路線,
這條路線上各工作持續(xù)時間之和為,即為工程的計算工期。
(2)不計算時間參數的情況下,由開始節(jié)點到終點節(jié)點形成的路線上各項工作持續(xù)時間之和值所對應的路線稱為
關鍵路線。
(3)在早時標網絡圖中,由開始節(jié)點至終止節(jié)點的線路中各項工作的自由時差均為零的路線即為關鍵路線。
2.在一個網絡計劃中,至少存在一條關鍵線路。對于不同的關鍵路線,各條路線上各工作持續(xù)時間之和相同。
某溝槽長335.1m,底寬為3m,室外地坪設計標高為-0.3m,槽底標高為-3m,無地下水,放坡系數
為1:0.67,溝槽兩端不放坡,采用挖斗容量為0.5m3的反鏟挖掘機挖土,載重量為5t的自卸汽車將開挖
土方量的60%運走,運距為3km,其余土方量就地堆放。經現場測試的有關數據如下:
1.假設土的松散系數為1.2,松散狀態(tài)容重為1.65t/m3;
2.假設挖掘機的鏟斗充盈系數為1.0,每循環(huán)一次時間為2分鐘,機械時間利用系數為0.85;
3.自卸汽車每一次裝卸往返需24分鐘,時間利用系數為0.80。
注:“時間利用系數”僅限于計算臺班產量時使用。
問題:
1.該溝槽土方工程開挖量為多少?
2.所選挖掘機、自卸汽車的臺班產量是多少?
3.所需挖掘機、自卸汽車各多少個臺班?
4.如果要求在11天內土方工程完成,至少需要多少臺挖掘機和自卸汽車?
答案:(20分)
問題1:
解:溝槽土方工程開挖量
V=335.1m×[3m+0.67×(3m-0.3m)] ×(3m-0.3m)=4351.04m3
問題2:
解:1. 挖掘機臺班產量
每小時循環(huán)次數:60/2=30(次)
每小時生產率30×0.5×1=15(m3小時)
每臺班產量:15×8×0.85=102(m3/臺班)
2.自卸汽車臺班產量
每小時循環(huán)次數60/24=2.5(次)
每小時生產率:2.5×5/1.65=7.58(m3小時)
每臺班產量:7.58×8×0.80=48.51(m3/臺班)
或按自然狀態(tài)土體積計算每臺班產量:
(60×5×8×0.8)/(24×1.65×1.2)=40.40(m3/臺班)
問題3:
解:1. 挖掘機臺班數:4351m3÷102m3/臺班=42.66臺班
2.自卸汽車臺班數:4351m3×60%×1.2÷48.51m3/臺班=64.58臺班
或4351.04m3×60%÷40.40m3/臺班=64.62臺班
問題4:
解:1. 挖掘機臺數:42.66臺班/11天=3.88臺 為4臺
2.自卸汽車臺數:64.58臺班/11天=5.87臺 為6臺
或 64.62臺班/11天=5.87臺 為6臺
一、施工合同是發(fā)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安工程,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是工程建
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費用控制的主要依據。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fā)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是平等的民事
主體。施工合同必須是書面合同,一般應是格式合同
二、承發(fā)包人的工作
一) 發(fā)包人的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 (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xié)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承擔有關費用。
(9)其他約定工作。
發(fā)包人可以將上述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具體內容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賠償承包人的有關損失,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二)、承包人的工作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發(fā)包人的委托的設計工作,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
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tǒng)計報表。
(3)提供和維修需要的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wèi)。
(4)向發(fā)包人提供約定的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fā)生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guī)定,按管理規(guī)定辦理
有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fā)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
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追加合同價款,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符合有關規(guī)定。按約定交付現場。
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承包人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發(fā)包人損失的,應對發(fā)包人的損失給予賠償。
三、工期可以順延的原因
因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后,工期可以順延:
(1)發(fā)包人不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發(fā)包人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價款、進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1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等造成累計停工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對于其余情況,特別是由于承包人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應由承包人自己承擔送約責任。
四、質量檢驗
1、承包人隨時接受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導致
返工、修改的費用。如:無論工程師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人
應按要求進行剝露或者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者修復。檢驗合格,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全部追加合同
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2、試車。
(1)單機無負荷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由承包人組織試車。
(2)聯動無負荷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由發(fā)包人組織試車,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
工作和試車記錄。
3、材料設備供應。建筑材料,構配件生產及設備購買單位對其質量負責,對方應質量驗收。
五、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非自身的過錯,應該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
補償和時間補償的要求(不可抗力等風險由各方各負自責)。
施工索賠是索賠中的一種,是指由承包人向業(yè)主提出的、旨在為了取得經濟補償或工期延長的要求的索賠。
*施工索賠的內容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施工索賠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不利的自然條件與人為障礙引起的索賠
這里所提到的自然條件及人為因素主要是與招標文件及施工圖紙相比而言的。在處理此類索賠時,一個主要
掌握的原則就是所發(fā)生的事件應該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無法預見的,特別是對不利的氣候條件是否構成索賠
的處理上,更要把握住此條原則。
(二)工期延長和延誤的索賠
在處理這一類索賠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導致工期延長或延誤的影響因素屬于非承包人本身的原因;
(2)如果是由于客觀原因(如不可抗力、外部環(huán)境變化等)造成的工期延長或延誤,一般情況下業(yè)主可以批準承
包人延長工期,但不會給以費用補償;
(3)如果是屬于業(yè)主或工程師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長或延誤,則承包人除應得到工期補償外,還應得到費用補償;
(4)如果是根據網絡計劃(網絡圖)處理此類索賠,則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由于業(yè)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但如
果其延誤時間不在關鍵線路上,則承包人只能得到費用補償。
(三)因施工臨時中斷而引起的索賠
由于業(yè)主或工程師的不合理指令所造成的臨時停工或施工中斷,從而給承包人帶來的工期和費用上的損失,
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賠。
(四)因業(yè)主風險引起的索賠
這是指由于業(yè)主承擔的風險而導致承包人的費用損失增大時,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賠。此時要注意的問題有兩個:
一個是要明確哪些風險是由業(yè)主承擔的;另一個是在發(fā)生此類事項后,承包人除免除一切責任外,還可以得到由于
風險發(fā)生的損害而引起的任何永久性工程及其材料的付款及合理的利潤,以及一切修復費用、重建費用等。
六、總時差和自由時差
工作的總時差是指在不影響工期的前提下,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機動時間。自由時差是在不影響緊后工作最早開始的
前提下,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機動時間。
從總時差和自由時差的定義可知,對同一項工作而言,自由時差不會超過總時差。工作的總時差為零時,其自由時
差必然為零。
七、關鍵線路的確定
1.確定關鍵路線時應注意網絡計劃的具體內容和形式:
(1)一般網絡計劃中,總時差為零的工作稱為關鍵工作,由開始節(jié)點至終止節(jié)點所有關 鍵工作組成的線路為關鍵路線,
這條路線上各工作持續(xù)時間之和為,即為工程的計算工期。
(2)不計算時間參數的情況下,由開始節(jié)點到終點節(jié)點形成的路線上各項工作持續(xù)時間之和值所對應的路線稱為
關鍵路線。
(3)在早時標網絡圖中,由開始節(jié)點至終止節(jié)點的線路中各項工作的自由時差均為零的路線即為關鍵路線。
2.在一個網絡計劃中,至少存在一條關鍵線路。對于不同的關鍵路線,各條路線上各工作持續(xù)時間之和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