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單證冊既是貨物報關文件,也是進口各稅及其他費用的擔保憑證。當ATA單證冊項下貨物在暫準進口國被賣、被贈、被竊或因其他原因沒有復出口,需要支付進口稅費時,ATA單證冊擔保商會需要承擔向進口國海關交納稅款的義務。因此,申請人需要向簽證機構提供貨物進口稅費的擔保。
擔保形式可以是押金、銀行或保險公司保函或者中國貿促會認可的書面保證。擔保金額為貨物進口各稅總額的110%。擔保期限最長為自ATA單證冊簽發(fā)之日起33個日歷月。考試大編輯整理
擔保形式可以是押金、銀行或保險公司保函或者中國貿促會認可的書面保證。擔保金額為貨物進口各稅總額的110%。擔保期限最長為自ATA單證冊簽發(fā)之日起33個日歷月。考試大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