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規(guī)定的具體要求是:1.各單位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建立檔案。會計檔案是在會計核算活動中形成的,其產(chǎn)生的直接目的和主要原因是作為一種核算的手段,是為了處理某些會計事項的需要。同時,作為會計信息載體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不是隨意保留下來就可以作為會計檔案,而是必須按照一定的程序集中保管起來,才會形成會計檔案。所以會計法規(guī)定各單位應當建立會計檔案。2.各單位應當對會計檔案妥善保管。各單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財務會計部門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并按照規(guī)定移交檔案部門管理。檔案部門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會同原財務會計部門和經(jīng)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