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警察學院(濟南)2009年公開招聘5名工作人員簡章 6月23日至25日報名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省屬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發(fā)[2007]22號)、《關于2009年度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辦發(fā)[2009]62號)要求,結合山東警察學院實際情況,制定2009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招聘方案。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專業(yè)
按照上級批準的本年度增人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09年學院計劃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5名。
具體招聘崗位為:訴訟法學(偵查學、經偵、國保、訊問學方向)、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方向)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英語語言文學、體育教育訓練學專任教師各1人;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崗位工作人員1人,專業(yè)要求為人力資源管理。具體見《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統計表》。
二、招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應聘專任教師崗位的,應為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yè)研究生;應聘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崗位的,應為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大學本科以上畢業(yè)生。應聘人員還應符合應聘崗位所需專業(yè)要求。
(四)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應聘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6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五)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要求和警察院校特點,應聘者還應符合下列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非特體,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眼視力均在4.8以上,或*眼視力均在4.6以上且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體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體重不低于45公斤。
(六)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其他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人員,或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人員,不能應聘。
三、招聘的組織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工作由山東警察學院組織實施。學院按上級要求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等工作。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就業(yè)推薦表或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身份證、個人簡歷、資格證書等。并如實填寫《山東警察學院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報名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在應聘者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可參加筆試。
報名時間:2009年6月23日—25日。
報名地點:濟南市文化東路54號山東警察學院實驗樓一樓大廳。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應聘人員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公共管理、公文寫作等基礎性知識,綜合一份試卷,滿分為100分。筆試的命題、考試、閱卷工作,由學院嚴格按照保密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筆試設定60分為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予以公布。
時間:2009年7月8日,上午9:00——11:00。
地點:濟南市歷下區(qū)文化東路54號山東警察學院院內。
2、面試。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后,由學院張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試采取試講與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學能力素養(yǎng)和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反應應變、言語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
試講環(huán)節(jié),應聘者根據所學專業(yè)和應聘職位情況,自定某一個課題進行講授,時間限定在20分鐘以內。
答辯環(huán)節(jié),考官根據試講情況和應聘者所學專業(yè)提問2至3個問題,應聘者進行答辯,時間限定在10分鐘以內。
其中,應聘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崗位的人員,只進行面試答辯,時間為20分鐘。
面試考官由學院根據參加面試人數,選調熟悉相關專業(yè)知識、具有面試實踐經驗的專家擔任,每個測評組考官不少于7人。
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應聘教師崗位的試講部分占60分、答辯部分占40分,面試時由考官當場進行量化評價打分,確定面試成績,并在面試結束后予以當場公布。
時間:2009年7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地點:濟南市歷下區(qū)文化東路54號山東警察學院院內。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核政審、體檢范圍人選。
(三)考核政審、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核政審、體檢范圍。
考核政審、體檢按崗位招聘人數和面試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進行。如考核政審、體檢合格,則不再對其他人員進行考核政審和體檢;如因考核政審、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空缺,可從本崗位其他進入范圍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考核政審和體檢,由學院按照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組織實施。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時間:2009年7月20日—22日。
(四)聘用
經考核政審和體檢合格者,報學院黨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對確定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無異議的,由學院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省人事廳審核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省人事廳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guī)定簽訂就業(yè)協議書,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根據有關規(guī)定,受聘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監(jiān)督檢查
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正、透明,學院設立招聘工作紀檢監(jiān)察小組,負責對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公布舉報電話(0531-82606028),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jiān)督。
四、招聘信息發(fā)布的渠道
招聘方案經省人事廳批準后,通過山東人事信息網、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山東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信息網和山東警察學院網站等媒體,發(fā)布有關招聘信息。
五、招聘工作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招聘工作聯系人:趙立軍;
聯系電話:0531-82606020。
附件: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統計表
山東警察學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省屬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發(fā)[2007]22號)、《關于2009年度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辦發(fā)[2009]62號)要求,結合山東警察學院實際情況,制定2009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招聘方案。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專業(yè)
按照上級批準的本年度增人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09年學院計劃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5名。
具體招聘崗位為:訴訟法學(偵查學、經偵、國保、訊問學方向)、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方向)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英語語言文學、體育教育訓練學專任教師各1人;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崗位工作人員1人,專業(yè)要求為人力資源管理。具體見《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統計表》。
二、招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應聘專任教師崗位的,應為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yè)研究生;應聘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崗位的,應為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大學本科以上畢業(yè)生。應聘人員還應符合應聘崗位所需專業(yè)要求。
(四)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應聘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6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五)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要求和警察院校特點,應聘者還應符合下列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非特體,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眼視力均在4.8以上,或*眼視力均在4.6以上且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體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體重不低于45公斤。
(六)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其他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人員,或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人員,不能應聘。
三、招聘的組織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工作由山東警察學院組織實施。學院按上級要求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等工作。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就業(yè)推薦表或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身份證、個人簡歷、資格證書等。并如實填寫《山東警察學院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報名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在應聘者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可參加筆試。
報名時間:2009年6月23日—25日。
報名地點:濟南市文化東路54號山東警察學院實驗樓一樓大廳。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應聘人員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公共管理、公文寫作等基礎性知識,綜合一份試卷,滿分為100分。筆試的命題、考試、閱卷工作,由學院嚴格按照保密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筆試設定60分為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予以公布。
時間:2009年7月8日,上午9:00——11:00。
地點:濟南市歷下區(qū)文化東路54號山東警察學院院內。
2、面試。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后,由學院張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試采取試講與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學能力素養(yǎng)和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反應應變、言語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
試講環(huán)節(jié),應聘者根據所學專業(yè)和應聘職位情況,自定某一個課題進行講授,時間限定在20分鐘以內。
答辯環(huán)節(jié),考官根據試講情況和應聘者所學專業(yè)提問2至3個問題,應聘者進行答辯,時間限定在10分鐘以內。
其中,應聘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崗位的人員,只進行面試答辯,時間為20分鐘。
面試考官由學院根據參加面試人數,選調熟悉相關專業(yè)知識、具有面試實踐經驗的專家擔任,每個測評組考官不少于7人。
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應聘教師崗位的試講部分占60分、答辯部分占40分,面試時由考官當場進行量化評價打分,確定面試成績,并在面試結束后予以當場公布。
時間:2009年7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地點:濟南市歷下區(qū)文化東路54號山東警察學院院內。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核政審、體檢范圍人選。
(三)考核政審、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核政審、體檢范圍。
考核政審、體檢按崗位招聘人數和面試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進行。如考核政審、體檢合格,則不再對其他人員進行考核政審和體檢;如因考核政審、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空缺,可從本崗位其他進入范圍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考核政審和體檢,由學院按照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組織實施。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時間:2009年7月20日—22日。
(四)聘用
經考核政審和體檢合格者,報學院黨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對確定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無異議的,由學院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省人事廳審核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省人事廳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guī)定簽訂就業(yè)協議書,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根據有關規(guī)定,受聘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監(jiān)督檢查
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正、透明,學院設立招聘工作紀檢監(jiān)察小組,負責對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公布舉報電話(0531-82606028),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jiān)督。
四、招聘信息發(fā)布的渠道
招聘方案經省人事廳批準后,通過山東人事信息網、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山東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信息網和山東警察學院網站等媒體,發(fā)布有關招聘信息。
五、招聘工作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招聘工作聯系人:趙立軍;
聯系電話:0531-82606020。
附件: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統計表
山東警察學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