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被告人王某對甲有仇,遂出資5萬元雇使張某去除掉甲,張同意,并將欲殺甲的情況告訴其妻陳某,陳某不僅不加制止,而且積極為其出謀劃策,幫張買來一把尖刀用于殺甲。在陳某的幫助下,張某作了充分準備,于某晚潛入甲的家中,當時甲不在家,見甲妻乙正在床上睡覺,頓起歹意,就把乙給強*了。等到甲回家,又把甲給殺死。
問題:對王某、張某和陳某應當如何量刑?
(二)共同犯罪量刑的原則
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共同犯罪人應當根據(jù)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
(三)共同犯罪人的分類及其刑事責任
1.主犯及其處罰
(1)主犯的概念:刑法第26條規(guī)定:“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BR> (2)主犯的處罰原則:刑法第26條第3款規(guī)定:“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BR> 刑法第26條第4款規(guī)定:“對于第3款規(guī)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BR> 2.從犯及其處罰
(1)從犯的概念:刑法第27條規(guī)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BR> (2)從犯的處罰原則:刑法第27條第2款規(guī)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BR> 3.脅從犯及其處罰
(1)脅從犯的概念:刑法第28條規(guī)定: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是脅從犯。
(2)脅從犯的處罰原則:刑法第28條規(guī)定,對于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jié)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教唆犯及其處罰
(1)教唆犯的概念:刑法第29條第1款規(guī)定: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
(2)教唆犯的處罰原則:①對于教唆犯,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②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③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四)案例分析
本案是一起較為復雜的共同犯罪案件,其中王某屬于教唆犯,應當按照他所教唆的犯罪處罰,應定主犯。陳某是幫助犯,應當按照她所幫助的犯罪處罰,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王某與陳某對于張某的強*犯罪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呢?強*罪是張某臨時起意所犯,屬于實行過限,王某與陳某教唆與幫助張某犯的是故意殺人罪,對強*罪既未教唆亦未幫助,對此不應負刑事責任。對于張某應當按照故意殺人罪與強*罪實行數(shù)罪并罰。在故意殺人的共同犯罪中,張某是正犯,直接實施了殺人行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應以主犯論處。
被告人王某對甲有仇,遂出資5萬元雇使張某去除掉甲,張同意,并將欲殺甲的情況告訴其妻陳某,陳某不僅不加制止,而且積極為其出謀劃策,幫張買來一把尖刀用于殺甲。在陳某的幫助下,張某作了充分準備,于某晚潛入甲的家中,當時甲不在家,見甲妻乙正在床上睡覺,頓起歹意,就把乙給強*了。等到甲回家,又把甲給殺死。
問題:對王某、張某和陳某應當如何量刑?
(二)共同犯罪量刑的原則
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共同犯罪人應當根據(jù)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
(三)共同犯罪人的分類及其刑事責任
1.主犯及其處罰
(1)主犯的概念:刑法第26條規(guī)定:“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BR> (2)主犯的處罰原則:刑法第26條第3款規(guī)定:“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BR> 刑法第26條第4款規(guī)定:“對于第3款規(guī)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BR> 2.從犯及其處罰
(1)從犯的概念:刑法第27條規(guī)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BR> (2)從犯的處罰原則:刑法第27條第2款規(guī)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BR> 3.脅從犯及其處罰
(1)脅從犯的概念:刑法第28條規(guī)定: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是脅從犯。
(2)脅從犯的處罰原則:刑法第28條規(guī)定,對于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jié)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教唆犯及其處罰
(1)教唆犯的概念:刑法第29條第1款規(guī)定: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
(2)教唆犯的處罰原則:①對于教唆犯,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②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③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四)案例分析
本案是一起較為復雜的共同犯罪案件,其中王某屬于教唆犯,應當按照他所教唆的犯罪處罰,應定主犯。陳某是幫助犯,應當按照她所幫助的犯罪處罰,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王某與陳某對于張某的強*犯罪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呢?強*罪是張某臨時起意所犯,屬于實行過限,王某與陳某教唆與幫助張某犯的是故意殺人罪,對強*罪既未教唆亦未幫助,對此不應負刑事責任。對于張某應當按照故意殺人罪與強*罪實行數(shù)罪并罰。在故意殺人的共同犯罪中,張某是正犯,直接實施了殺人行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應以主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