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事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3號),現(xiàn)將我省的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5月18日9:00—6月12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網站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事局考試機構決定后公布。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方式。考生全科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以手機短信方式提示各位考生。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科 目
11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 2:00-4: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11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shù)計算器)
下午 2:00-4: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三、考試方式
(一)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kszx.com.cn)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證書發(fā)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fā)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也可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四)收費
根據(jù)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試用書和考前培訓
考試用書征訂和考前指導(培訓)工作由廣東省地價評估中心負責。聯(lián)系人:肖婷、劉興云。聯(lián)系電話:(020)87607052、13922405520、13316151566。聯(lián)系地址:廣州市環(huán)市東路468號1棟823室。
各地級以上市人事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3號),現(xiàn)將我省的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5月18日9:00—6月12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網站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事局考試機構決定后公布。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方式。考生全科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以手機短信方式提示各位考生。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科 目
11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 2:00-4: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11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shù)計算器)
下午 2:00-4: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三、考試方式
(一)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kszx.com.cn)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證書發(fā)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fā)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也可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四)收費
根據(jù)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試用書和考前培訓
考試用書征訂和考前指導(培訓)工作由廣東省地價評估中心負責。聯(lián)系人:肖婷、劉興云。聯(lián)系電話:(020)87607052、13922405520、13316151566。聯(lián)系地址:廣州市環(huán)市東路468號1棟8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