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題
1、答案:
(1)借款合同約定借款利息預先從借款本金中扣除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借款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2)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借款期間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在本題中由于借款期間為3年8個月,所以甲公司應當每屆滿1年時向建行支付利息,最后8個月的利息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3)建行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建行與丙公司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根據(jù)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定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在本題中,建行于2006年9月1日和丙公司簽訂的買賣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但權利人乙公司明確反對后則屬于無效合同。
(5)乙公司向丁公司轉讓廠房的行為無效。根據(jù)規(guī)定,在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為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之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6)工行可以向乙公司行使抵押權。根據(jù)規(guī)定,債權轉讓主權利時,附屬于主權利的從權利也一并轉讓,受讓人在取得主債權時,也取得與主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在本題中,建行向工行轉讓其對甲公司的主債權時,從權利即建行與乙公司廠房的抵押權也一并轉讓,因此工行在取得對甲公司的主債權時,也取得對乙公司廠房的抵押權
1、答案:
(1)借款合同約定借款利息預先從借款本金中扣除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借款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2)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借款期間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在本題中由于借款期間為3年8個月,所以甲公司應當每屆滿1年時向建行支付利息,最后8個月的利息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3)建行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建行與丙公司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根據(jù)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定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在本題中,建行于2006年9月1日和丙公司簽訂的買賣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但權利人乙公司明確反對后則屬于無效合同。
(5)乙公司向丁公司轉讓廠房的行為無效。根據(jù)規(guī)定,在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為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之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6)工行可以向乙公司行使抵押權。根據(jù)規(guī)定,債權轉讓主權利時,附屬于主權利的從權利也一并轉讓,受讓人在取得主債權時,也取得與主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在本題中,建行向工行轉讓其對甲公司的主債權時,從權利即建行與乙公司廠房的抵押權也一并轉讓,因此工行在取得對甲公司的主債權時,也取得對乙公司廠房的抵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