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關系的概念和種類
(一)法律關系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關系是在法律規(guī)范調整社會關系的過程中所形成的人們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法律關系是合乎法律規(guī)范的社會關系。根據(jù)此一定義可以看出,法律關系具有如下特征:
1.法律關系是根據(jù)法律規(guī)范建立的一種社會關系,具有合法性;
2.法律關系是體現(xiàn)意志性的特種社會關系;
3.法律關系是特定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二)法律關系的種類
1.調整性法律關系和保護性法律關系(按照法律關系產(chǎn)生的依據(jù)、執(zhí)行的職能和實現(xiàn)規(guī)范的內容不同):前者基于人們的合法行為而產(chǎn)生,執(zhí)行法的調整職能的法律關系,不需要適用法律制裁;后者是由于違法行為產(chǎn)生的、旨在恢復被破壞的權利和秩序的法律關系,如刑事法律關系??荚嚧笳搲?BR> 2.縱向(隸屬)的法律關系和橫向(平權)的法律關系(按照法律主體在法律關系中的地位不同):前者為不平等的主體之間,如親權、上下級行政機關,此時主體之間權利與義務具有強制性,不能隨意轉讓和放棄;后者為平等法律主體之間。
3.單向(單務)法律關系、雙向(雙邊)法律關系和多向(多邊)法律關系(按照法律主體的多少及其權利義務是否一致):前者權利人僅享權利,義務人僅履行義務;中者為特定雙方法律主體之間,存在著兩個密不可分的單向權利義務關系,如買賣關系;后者為三個或三個以上相關法律關系的復合體,如人事調動關系,至少三方面,調出單位與被調動者,調出單位與調人單位,調人單位與被調動者。
4.第一性法律關系(主法律關系)和第二性法律關系(從法律關系)(按照相關的法律關系作用和地位不同)。如實體和程序法律關系中,實體為第一,程序為第二。
二、法律關系的主體
強調的是能夠參與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國家。法律關系的主體必須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三、法律關系的內容
(一)法律關系主體的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
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與作為法律規(guī)范內容的權利和義務(法律上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雖然都具有法律屬性,但它們所屬的領域、針對的法律主體以及它們的法律效力還是存在一定的差別。具體表現(xiàn)在三個方面:
(1)所屬的領域不同;
(2)針對的主體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
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權利能力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它們既有聯(lián)系也有區(qū)別。兩者的聯(lián)系表現(xiàn)在:權利以權利能力為前提,是權利能力這一法律資格在法律關系中的具體反映。兩者的區(qū)別是: 第一,任何人具有權利能力,并不必然表明他可以參與某種法律關系,《來源:考試大》而要能夠參與法律關系,就必須要有具體的權利。第二,權利能力包括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這兩方面的法律資格,而權利本身不包括義務在內。
(二)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的實現(xiàn) 采集者退散
權利和義務的實現(xiàn)最重要的是通過國家來保障。國家除了要不斷創(chuàng)造和改善物質條件、政治條件和文化條件以外,還必須建立和健全法治,通過法律手段的完善來保證兩者在社會生活和社會關系中的落實。
就權利本身來講,它在現(xiàn)實法律生活中總是表現(xiàn)為外在的行為,因此總歸有一個適度的范圍和限度。超出了這個限度,就不為法律所保護,甚至可能構成“越權”或“濫用權利”,屬于違法行為。來源:考試大
義務也是有限度的。而要求義務人作出超出“義務”范圍的行為,同樣是法律所禁止的。第一個主體資格的限制,農(nóng)村里說 “父債子還”,但在我們現(xiàn)在的法律里面、國家法律制度里說父債它以實際遺產(chǎn)為限;第二,時間的界限問題,如時效、追訴時效;第三個利益的界限問題,也就是說你在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時候,你要求別人義務承擔的時候你要考慮一個平衡問題,權利義務的平衡問題。
四、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包括物、人身、精神產(chǎn)品、行為結果。
(一)法律關系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關系是在法律規(guī)范調整社會關系的過程中所形成的人們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法律關系是合乎法律規(guī)范的社會關系。根據(jù)此一定義可以看出,法律關系具有如下特征:
1.法律關系是根據(jù)法律規(guī)范建立的一種社會關系,具有合法性;
2.法律關系是體現(xiàn)意志性的特種社會關系;
3.法律關系是特定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二)法律關系的種類
1.調整性法律關系和保護性法律關系(按照法律關系產(chǎn)生的依據(jù)、執(zhí)行的職能和實現(xiàn)規(guī)范的內容不同):前者基于人們的合法行為而產(chǎn)生,執(zhí)行法的調整職能的法律關系,不需要適用法律制裁;后者是由于違法行為產(chǎn)生的、旨在恢復被破壞的權利和秩序的法律關系,如刑事法律關系??荚嚧笳搲?BR> 2.縱向(隸屬)的法律關系和橫向(平權)的法律關系(按照法律主體在法律關系中的地位不同):前者為不平等的主體之間,如親權、上下級行政機關,此時主體之間權利與義務具有強制性,不能隨意轉讓和放棄;后者為平等法律主體之間。
3.單向(單務)法律關系、雙向(雙邊)法律關系和多向(多邊)法律關系(按照法律主體的多少及其權利義務是否一致):前者權利人僅享權利,義務人僅履行義務;中者為特定雙方法律主體之間,存在著兩個密不可分的單向權利義務關系,如買賣關系;后者為三個或三個以上相關法律關系的復合體,如人事調動關系,至少三方面,調出單位與被調動者,調出單位與調人單位,調人單位與被調動者。
4.第一性法律關系(主法律關系)和第二性法律關系(從法律關系)(按照相關的法律關系作用和地位不同)。如實體和程序法律關系中,實體為第一,程序為第二。
二、法律關系的主體
強調的是能夠參與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國家。法律關系的主體必須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三、法律關系的內容
(一)法律關系主體的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
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與作為法律規(guī)范內容的權利和義務(法律上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雖然都具有法律屬性,但它們所屬的領域、針對的法律主體以及它們的法律效力還是存在一定的差別。具體表現(xiàn)在三個方面:
(1)所屬的領域不同;
(2)針對的主體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
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權利能力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它們既有聯(lián)系也有區(qū)別。兩者的聯(lián)系表現(xiàn)在:權利以權利能力為前提,是權利能力這一法律資格在法律關系中的具體反映。兩者的區(qū)別是: 第一,任何人具有權利能力,并不必然表明他可以參與某種法律關系,《來源:考試大》而要能夠參與法律關系,就必須要有具體的權利。第二,權利能力包括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這兩方面的法律資格,而權利本身不包括義務在內。
(二)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的實現(xiàn) 采集者退散
權利和義務的實現(xiàn)最重要的是通過國家來保障。國家除了要不斷創(chuàng)造和改善物質條件、政治條件和文化條件以外,還必須建立和健全法治,通過法律手段的完善來保證兩者在社會生活和社會關系中的落實。
就權利本身來講,它在現(xiàn)實法律生活中總是表現(xiàn)為外在的行為,因此總歸有一個適度的范圍和限度。超出了這個限度,就不為法律所保護,甚至可能構成“越權”或“濫用權利”,屬于違法行為。來源:考試大
義務也是有限度的。而要求義務人作出超出“義務”范圍的行為,同樣是法律所禁止的。第一個主體資格的限制,農(nóng)村里說 “父債子還”,但在我們現(xiàn)在的法律里面、國家法律制度里說父債它以實際遺產(chǎn)為限;第二,時間的界限問題,如時效、追訴時效;第三個利益的界限問題,也就是說你在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時候,你要求別人義務承擔的時候你要考慮一個平衡問題,權利義務的平衡問題。
四、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包括物、人身、精神產(chǎn)品、行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