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樣位置的布設
在海灣中取樣位置的布設原則上應盡量覆蓋相應評價等級的調查范圍,并且切實反映海灣的水質和水文特點。取樣位置可以采用以建設項目的排放口為中心,沿放射線布設的方法或方格網布點的方法。
每個取樣位置的間隔可參考下列數字:
2.取樣位置上的取樣點
*在水深小于等于10 m時,只在水面下0.5 m處取一個水樣,此點與海底 的距離不小于0.5 m;
*在水深大于10 m時,在水面下0.5處和水深10 m,并距海底不小于0.5 m處分別設取樣點。
3.水樣的對待
每個取樣位置一般只有一個水樣,即在水深大于lO m時,將兩個水深所取的水樣混合成一個水樣,但在上下層水質差距較大時,可以不進行混合。
在海灣中取樣位置的布設原則上應盡量覆蓋相應評價等級的調查范圍,并且切實反映海灣的水質和水文特點。取樣位置可以采用以建設項目的排放口為中心,沿放射線布設的方法或方格網布點的方法。
每個取樣位置的間隔可參考下列數字:
2.取樣位置上的取樣點
*在水深小于等于10 m時,只在水面下0.5 m處取一個水樣,此點與海底 的距離不小于0.5 m;
*在水深大于10 m時,在水面下0.5處和水深10 m,并距海底不小于0.5 m處分別設取樣點。
3.水樣的對待
每個取樣位置一般只有一個水樣,即在水深大于lO m時,將兩個水深所取的水樣混合成一個水樣,但在上下層水質差距較大時,可以不進行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