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司法部、安徽省司法廳通知精神,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全國合格分數(shù)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shù)線為315分。
應試人員達到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于2010年12月1日—12月20日(星期六、日正常休息)向合肥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申請?,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授予2010年法律職業(yè)資格人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
(二)《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一式3份(表見附件,可自行下載打印也可現(xiàn)場領取); 要求填寫時一律使用黑色簽字筆,字跡要工整、清晰、不能漏項。
(三) 有效身份證原件(審驗后退回)及復印件(二代身份證須復印正反面)。
(四) 符合放寬報考學歷條件、并達到放寬合格分數(shù)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打印版)原件(審驗后退回)及復印件;
(五)學歷證書原件(審驗后退回)及復印件;
(六)本人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結果”(或者是“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式3份,具體請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進行操作打印。
(七)持軍隊院校畢業(yè)證書的以及未在教育部網(wǎng)站電子注冊的學歷證書,除需提交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審驗后退回)及復印件,同時還須提交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針對該學歷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八) 近期同一底片2寸(具體大小為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照片背后須用鉛筆或圓珠筆注明姓名及準考證號碼,其中3張貼在申請表上,1張用于制作證書;
(九) 已取得B類或C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在申請本人2010年A類或B類法律職業(yè)資格時,須將B類或C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正、副本交回。
(十)以上要求提交的復印件均一式3份,紙張大小為A4紙,由本人于2010年12月20日前提交。
(十一)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在我市報考、戶籍在外地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符合放寬合格分數(shù)人員,請自12月1日起持身份證、準考證,7日內到我局領取成績通知書,并辦理報名資料調轉至戶籍所在地的確認手續(xù),然后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申請。
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考生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資格申請,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三、普通高等學校2011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參加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在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四、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注意事項
(一)資格申請手續(xù)須由本人前來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二)申請資格時不能提交學歷查詢結果或認證報告而影響資格申請受理,責任由申請人自負。
(三)學歷證書、身份證須復印在同一張A4紙的同一面上。
(四)分數(shù)核查結果和《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頒發(fā)時間,將在合肥市司法局網(wǎng)站上公告(網(wǎng)址:http://ssfj.hefei.gov.cn/)。
互動提醒:
為優(yōu)化辦事流程,避免受理時人多擁擠,確保申請工作有序、準確、高效,我局將按準考證號碼分區(qū)段相對集中受理資格申請,具體時間與區(qū)段為:
12月1日 1034010100001------1034010100230
12月2日 1034010100231------1034010100460
12月3日 1034010100461------1034010100690
12月6日 1034010100691------1034010100920
12月7日 1034010100921------1034010101150
12月8日 1034010101151------1034010101380
12月9日 1034010101381------1034010101610
12月10日 1034010101611-----1034010101840
12月13日 1034010101841-----1034010102070
12月14日 1034010102071-----1034010102300
12月15日 1034010102301-----1034010102600
12月16日 1034010102601-----1034010102900
12月17日 1034010102901-----1034010103130
12月20日 1034010103131-----1034010103623
聯(lián)系電話:
0551-5626238、5626358
附件. 2010年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