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1.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其計稅價格由納稅人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款)和價外費用組成。
2.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以組成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jù)。
3.納稅人自產(chǎn)自用、受贈使用、獲獎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凡不能取得該型車輛的購置價格,或者低于最低計稅價格的,以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jù)計算征收車輛購置稅。
4.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按同類型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車輛購置稅。
5.對減稅、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納稅人應按現(xiàn)行規(guī)定,在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前或者辦理變更車輛登記手續(xù)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車輛購置稅。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1.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其計稅價格由納稅人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款)和價外費用組成。
2.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以組成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jù)。
3.納稅人自產(chǎn)自用、受贈使用、獲獎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凡不能取得該型車輛的購置價格,或者低于最低計稅價格的,以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jù)計算征收車輛購置稅。
4.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按同類型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車輛購置稅。
5.對減稅、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納稅人應按現(xiàn)行規(guī)定,在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前或者辦理變更車輛登記手續(xù)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