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獨立學院拿母體學位的最后一年。明年起,獨立學院將“獨立”授學位(詳細)。
“事實上,這不是個新規(guī),但產生效應卻是在當下。”東北師大人文學院負責宣傳的解克兢老師說,它給了獨立學院4年的緩沖期。
2008年2月4日,教育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并于當年4月1日起施行。
同年4月8日,教育部下發(fā)了《關于審批獨立學院為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依據《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進行了調整和充實,達到學士學位授予單位條件并經各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的獨立學院,從2008年秋季入學的學生開始,以獨立學院的名稱頒發(fā)學士學位證書。
據了解,今年吉林省具有招生資格的三本獨立學院有9所:吉林建筑工程學院城建學院、長春大學光華學院、長春工業(yè)大學人文信息學院、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吉林財經大學信息經濟學院、吉林農業(yè)大學發(fā)展學院、東北師范大學人文學院、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長春大學旅游學院。
“事實上,這不是個新規(guī),但產生效應卻是在當下。”東北師大人文學院負責宣傳的解克兢老師說,它給了獨立學院4年的緩沖期。
2008年2月4日,教育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并于當年4月1日起施行。
同年4月8日,教育部下發(fā)了《關于審批獨立學院為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依據《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進行了調整和充實,達到學士學位授予單位條件并經各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的獨立學院,從2008年秋季入學的學生開始,以獨立學院的名稱頒發(fā)學士學位證書。
據了解,今年吉林省具有招生資格的三本獨立學院有9所:吉林建筑工程學院城建學院、長春大學光華學院、長春工業(yè)大學人文信息學院、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吉林財經大學信息經濟學院、吉林農業(yè)大學發(fā)展學院、東北師范大學人文學院、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長春大學旅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