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國人民大學統計學院2011碩士生復試名單與辦法
為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以下簡稱復試)工作,規(guī)范復試過程與方式,按學校研究生院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 復試工作要自始至終貫徹合法、公正、公平、公開、有效的原則。
第二條 復試工作在院復試領導小組的組織下進行,領導小組由六人組成,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任組長。復試工作的成員由復試領導小組確定。
第三條 每個復試小組導師人數一般不少于五人,組長一人,組員三人或三人以上,另安排記錄員一名。
第四條 復試對象為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報考本院的考生中初試成績達到我院規(guī)定的標準者。實行差額復試,差額復試比例為120%以上。
第五條 復試包括專業(yè)綜合筆試、外語筆試、專業(yè)課面試、綜合素質面試、外語聽力水平和口語水平測試五項。復試成績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總成績的30%。
第六條 復試依照如下程序進行:
1.通知:參加復試的考生自行從研究生院網站上下載《復試通知書》。復試名單在我院網站上查詢。
2.《復試通知書》內容包括考生在本院具體參加的復試科目名稱、復試形式(筆試、口試),復試日期、時間、地點,需攜帶的物品以及體檢事宜等。
3.筆試復試:專業(yè)綜合課筆試試卷由院分專業(yè)復試小組命制試題,滿分100分,60分(含)以上為及格。外語筆試試卷由學校命制,滿分50分,30分(含)以上為及格。按照學校統一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所有的考生閉卷考試,考試時間共為3小時。答卷密封后評閱。
4.面試(專業(yè)課及綜合素質、外語口試):由院分專業(yè)復試小組命制本專業(yè)面試試題庫,分專業(yè)組成每組教師不少于五人的面試小組,其中一人為組長??忌嬖嚂r隨機抽取試題進行口答,全部問題回答結束后,面試教師可以就題目涉及的范圍補充提問。復試秘書同時以筆錄形式記錄每位考生的面試情況。考生回答問題完畢,由面試小組教師通過逐項賦分方式獨立給出各自的成績。兩項面試合并進行,分別計分。
專業(yè)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50分(30分以上為合格),時間一般為30分鐘。
外語聽力水平和口語水平測試滿分50分(30分以上為合格),其中聽力測試20分,時間一般為20分鐘(全體考生統一測試,時間安排在專業(yè)課筆試之前),口語水平測試30分,時間一般為10分鐘(分小組進行)。
第七條 復試成績的計算:專業(yè)綜合筆試成績60分以上,專業(yè)課口試成績60分以上,綜合素質面試成績30分以上,外語成績30分以上,即為復試合格。將復試合格考生的筆試成績、專業(yè)面試成績、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外語口試成績相加,得出復試總成績。
第八條 復試合格的,將復試總成績(30%)與初試成績(70%)加權求和,計算總成績。
第九條 復試題目的命制要有利于實現考試功能,有利于給考生提供表現基本能力的機會和條件,有利于使具備繼續(xù)學習深造潛能、潛力的學生脫穎而出。
1.筆試題目:測試內容涉及本專業(yè)的學科基本知識,重點測試考生綜合運用該學科基本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以檢測學生是否具備繼續(xù)學習深造的學科基礎和能力為主。
2.面試題目:專業(yè)面試測試內容涉及本專業(yè)的基本知識,重點測試考生綜合運用專業(yè)基本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檢測考生是否具備繼續(xù)學習深造的專業(yè)基礎和能力;綜合素質面試重點測試考生的基本素質、基本能力,檢測考生是否具備學習深造所需要的一般素養(yǎng)(與具體學科專業(yè)知識無直接關聯的一般修養(yǎng)和能力)。兩項面試合并進行,分別計分。
3.外語聽力水平和口語水平測試題目:測試考生基本的聽說能力,重點檢測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語工具。
第十條 在網上公布復試成績后一周內,如考生對復試成績有異議,可提出查閱原始復試成績記錄的書面申請,經院復試領導小組組長批準,由教務秘書代為查閱復核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本人。
第十一條 考生復試報到時,應提供復試通知書上注明的相關材料。
第十二條 參加復試的考生統一在中國人民大學校醫(yī)院參加體檢。
第十三條 復試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記錄全部由教務秘書保存在院保密室;任何人查閱上述文件記錄均需經院復試領導小組組長批準;不經學校研究生院批準,文件記錄一律不得調離院保密室。
第十四條 本實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解釋權由院復試領導小組負責。
統計學院復試基本要求
6434 | 黃瑋 | 6518 | 關若冰 | 6607 | 何靜 | 6685 | 李存 | 6727 | 雷少梅 | 6744 | 劉潔 |
6435 | 于陳群 | 6535 | 牛翠珍 | 6618 | 黃雅麗 | 6695 | 修磊 | 6728 | 王慧 | 6746 | 葉雨時 |
6441 | 和治臣 | 6536 | 吳艷萍 | 6628 | 陳文 | 6706 | 韓聰 | 6730 | 孟輝 | 6749 | 孫玉茗 |
6449 | 范卓瓊 | 6559 | 錢誠 | 6638 | 劉深 | 6708 | 呂爽 | 6731 | 武明善 | 6752 | 陳超 |
6458 | 楊治宇 | 6560 | 張晉松 | 6658 | 王玉翠 | 6709 | 吳艷 | 6733 | 吳碩堂 | 6755 | 朱婷 |
6480 | 孫宇 | 6577 | 朱倩倩 | 6664 | 蔣永平 | 6713 | 劉甦倩 | 6736 | 李玥 | 6756 | 郭蘭華 |
6482 | 吳騰 | 6603 | 李傳芬 | 6671 | 何竹亭 | 6714 | 陳麗彬 | 6737 | 蘇建沖 | 6765 | 胡亞南 |
6490 | 王芯 | 6604 | 張靜 | 6675 | 馮婭 | 6721 | 周宣宇 | 6740 | 索慧茹 | 6766 | 楊宗舉 |
6510 | 王甜 | 6606 | 倪蘋 | 6682 | 孫文翔 | 6722 | 黃秋瑩 | 6743 | 裴亞蕾 |
為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以下簡稱復試)工作,規(guī)范復試過程與方式,按學校研究生院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 復試工作要自始至終貫徹合法、公正、公平、公開、有效的原則。
第二條 復試工作在院復試領導小組的組織下進行,領導小組由六人組成,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任組長。復試工作的成員由復試領導小組確定。
第三條 每個復試小組導師人數一般不少于五人,組長一人,組員三人或三人以上,另安排記錄員一名。
第四條 復試對象為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報考本院的考生中初試成績達到我院規(guī)定的標準者。實行差額復試,差額復試比例為120%以上。
第五條 復試包括專業(yè)綜合筆試、外語筆試、專業(yè)課面試、綜合素質面試、外語聽力水平和口語水平測試五項。復試成績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總成績的30%。
第六條 復試依照如下程序進行:
1.通知:參加復試的考生自行從研究生院網站上下載《復試通知書》。復試名單在我院網站上查詢。
2.《復試通知書》內容包括考生在本院具體參加的復試科目名稱、復試形式(筆試、口試),復試日期、時間、地點,需攜帶的物品以及體檢事宜等。
3.筆試復試:專業(yè)綜合課筆試試卷由院分專業(yè)復試小組命制試題,滿分100分,60分(含)以上為及格。外語筆試試卷由學校命制,滿分50分,30分(含)以上為及格。按照學校統一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所有的考生閉卷考試,考試時間共為3小時。答卷密封后評閱。
4.面試(專業(yè)課及綜合素質、外語口試):由院分專業(yè)復試小組命制本專業(yè)面試試題庫,分專業(yè)組成每組教師不少于五人的面試小組,其中一人為組長??忌嬖嚂r隨機抽取試題進行口答,全部問題回答結束后,面試教師可以就題目涉及的范圍補充提問。復試秘書同時以筆錄形式記錄每位考生的面試情況。考生回答問題完畢,由面試小組教師通過逐項賦分方式獨立給出各自的成績。兩項面試合并進行,分別計分。
專業(yè)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50分(30分以上為合格),時間一般為30分鐘。
外語聽力水平和口語水平測試滿分50分(30分以上為合格),其中聽力測試20分,時間一般為20分鐘(全體考生統一測試,時間安排在專業(yè)課筆試之前),口語水平測試30分,時間一般為10分鐘(分小組進行)。
第七條 復試成績的計算:專業(yè)綜合筆試成績60分以上,專業(yè)課口試成績60分以上,綜合素質面試成績30分以上,外語成績30分以上,即為復試合格。將復試合格考生的筆試成績、專業(yè)面試成績、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外語口試成績相加,得出復試總成績。
第八條 復試合格的,將復試總成績(30%)與初試成績(70%)加權求和,計算總成績。
第九條 復試題目的命制要有利于實現考試功能,有利于給考生提供表現基本能力的機會和條件,有利于使具備繼續(xù)學習深造潛能、潛力的學生脫穎而出。
1.筆試題目:測試內容涉及本專業(yè)的學科基本知識,重點測試考生綜合運用該學科基本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以檢測學生是否具備繼續(xù)學習深造的學科基礎和能力為主。
2.面試題目:專業(yè)面試測試內容涉及本專業(yè)的基本知識,重點測試考生綜合運用專業(yè)基本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檢測考生是否具備繼續(xù)學習深造的專業(yè)基礎和能力;綜合素質面試重點測試考生的基本素質、基本能力,檢測考生是否具備學習深造所需要的一般素養(yǎng)(與具體學科專業(yè)知識無直接關聯的一般修養(yǎng)和能力)。兩項面試合并進行,分別計分。
3.外語聽力水平和口語水平測試題目:測試考生基本的聽說能力,重點檢測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語工具。
第十條 在網上公布復試成績后一周內,如考生對復試成績有異議,可提出查閱原始復試成績記錄的書面申請,經院復試領導小組組長批準,由教務秘書代為查閱復核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本人。
第十一條 考生復試報到時,應提供復試通知書上注明的相關材料。
第十二條 參加復試的考生統一在中國人民大學校醫(yī)院參加體檢。
第十三條 復試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記錄全部由教務秘書保存在院保密室;任何人查閱上述文件記錄均需經院復試領導小組組長批準;不經學校研究生院批準,文件記錄一律不得調離院保密室。
第十四條 本實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解釋權由院復試領導小組負責。
統計學院復試基本要求
專業(yè)名稱 | 政治 | 外語 | 專業(yè)一 | 專業(yè)二 | 總分 |
統計學 | 60 | 60 | 90 | 90 | 389 |
風險管理與精算學 | 60 | 60 | 90 | 90 | 385 |
專業(yè)碩士學位 | 50 | 50 | 90 | 90 | 343 |
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 45 | 45 | 90 | 90 | 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