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社會科學院2011年公開招聘公告
一、單位簡介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是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政府負責社會科學研究的正廳級事業(yè)單位?,F(xiàn)設有經(jīng)濟、歷史、哲學、社會、人口、法學、文化等近20個研究部門和中心,研究人員占在職人員總數(shù)的70%以上。長期以來,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立足廣東、服務全國、面向世界,致力于打造服務省委、省政府及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的有實力的創(chuàng)新學習型智庫,已成為以科研為中心,集科研、教學、傳播、咨詢和決策服務為一體的多功能科研基地。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公開招聘10人,其中專業(yè)技術崗位5個,管理崗位5個。具體崗位及條件見附件1(《廣東省社會科學院2011年公開招聘崗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認真負責,團結協(xié)作,身體健康,積極向上;
(2)所獲得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資格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為35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有相關工作經(jīng)歷者可適當放寬至45周歲。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和其它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應聘。
2、報名方式
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須注明,否則不予受理。請有意應聘者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將個人簡歷、身份證以及學歷、學位(應屆生學歷學位可等學校正式簽發(fā)后補)、職稱、其它技術資格、科研成果證書等掃描件一并發(fā)送至電子郵箱:gdskyrsc163@163.com。
聯(lián)系電話:020-38816487,38803081;
聯(lián)系人: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人事處
3、報名時間
從2011年6月1日到2011年 6月5日截止。
(二)資格審查
1、初審
按照報名條件,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請申報者于6月10日登陸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主頁(http://www.gdass.gov.cn)公告欄中查看初審通過人員名單。
2、復審
通過初審的報名者,請于2011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到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面試書面通知。
復審提交的資料如下:(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學校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3)學歷、學位、職稱、外語水平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4)獲獎證明、成果鑒定原件及復印件;(5)近兩年發(fā)表的論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權頁復印件;(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7)《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一份。
(三)考試方式
1、考試范圍
本專業(yè)基本知識,包括與從事應用課題研究相關的社會調查、數(shù)據(jù)分析、研究設計、各類綜合分析理能力和數(shù)字資料的運用能力、中英文表達能力等。
2、考試辦法:面試
3、考試時間:2011年6月28日~30日
4、面試評委由院招聘領導小組部分成員及用人部門人員組成,人數(shù)不少于5人,且為奇數(shù)。面試內容包括崗位能力測試及現(xiàn)場問答等。
5、計分辦法按100分計算,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考生成績。成績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四)體檢
已確定的崗位候選人在指定時間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實施。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實施。
應聘人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重新推薦人選。
(六)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的候選人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http://www.gdrst.gov.cn)、廣東省社會科學院門戶網(wǎng)站(http://www. gdass.gov.cn)公示7天。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將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經(jīng)公示無異議者,由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協(xié)議無效,取消聘用資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1、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按時參加面試、體檢的,擬聘用人員未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的;
2、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3、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三)本公告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和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網(wǎng)同時發(fā)布。
(四)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人事處地址:廣州市天河北369號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二號樓3樓。
附件:
1、廣東省社會科學院2011年公開招聘崗位
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
2011年5月16日
一、單位簡介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是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政府負責社會科學研究的正廳級事業(yè)單位?,F(xiàn)設有經(jīng)濟、歷史、哲學、社會、人口、法學、文化等近20個研究部門和中心,研究人員占在職人員總數(shù)的70%以上。長期以來,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立足廣東、服務全國、面向世界,致力于打造服務省委、省政府及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的有實力的創(chuàng)新學習型智庫,已成為以科研為中心,集科研、教學、傳播、咨詢和決策服務為一體的多功能科研基地。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公開招聘10人,其中專業(yè)技術崗位5個,管理崗位5個。具體崗位及條件見附件1(《廣東省社會科學院2011年公開招聘崗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認真負責,團結協(xié)作,身體健康,積極向上;
(2)所獲得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資格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為35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有相關工作經(jīng)歷者可適當放寬至45周歲。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和其它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應聘。
2、報名方式
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須注明,否則不予受理。請有意應聘者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將個人簡歷、身份證以及學歷、學位(應屆生學歷學位可等學校正式簽發(fā)后補)、職稱、其它技術資格、科研成果證書等掃描件一并發(fā)送至電子郵箱:gdskyrsc163@163.com。
聯(lián)系電話:020-38816487,38803081;
聯(lián)系人: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人事處
3、報名時間
從2011年6月1日到2011年 6月5日截止。
(二)資格審查
1、初審
按照報名條件,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請申報者于6月10日登陸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主頁(http://www.gdass.gov.cn)公告欄中查看初審通過人員名單。
2、復審
通過初審的報名者,請于2011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到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面試書面通知。
復審提交的資料如下:(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學校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3)學歷、學位、職稱、外語水平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4)獲獎證明、成果鑒定原件及復印件;(5)近兩年發(fā)表的論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權頁復印件;(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7)《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一份。
(三)考試方式
1、考試范圍
本專業(yè)基本知識,包括與從事應用課題研究相關的社會調查、數(shù)據(jù)分析、研究設計、各類綜合分析理能力和數(shù)字資料的運用能力、中英文表達能力等。
2、考試辦法:面試
3、考試時間:2011年6月28日~30日
4、面試評委由院招聘領導小組部分成員及用人部門人員組成,人數(shù)不少于5人,且為奇數(shù)。面試內容包括崗位能力測試及現(xiàn)場問答等。
5、計分辦法按100分計算,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考生成績。成績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四)體檢
已確定的崗位候選人在指定時間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實施。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實施。
應聘人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重新推薦人選。
(六)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的候選人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http://www.gdrst.gov.cn)、廣東省社會科學院門戶網(wǎng)站(http://www. gdass.gov.cn)公示7天。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將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經(jīng)公示無異議者,由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協(xié)議無效,取消聘用資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1、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按時參加面試、體檢的,擬聘用人員未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的;
2、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3、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三)本公告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和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網(wǎng)同時發(fā)布。
(四)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人事處地址:廣州市天河北369號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二號樓3樓。
附件:
1、廣東省社會科學院2011年公開招聘崗位
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
201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