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學校研究同意,浙江工商大學計劃財務處公開招聘人事代理人員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勝任本崗位職責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責任心強;
2.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本科或研究生階段為全日制會計、審計或財務管理專業(yè),其中有計算機專業(yè)背景者優(yōu)先;
4.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和溝通能力。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應聘人員報名
符合應聘條件和要求的應聘者需填寫應聘申請表(見附件)并提供個人簡歷、身份證、職稱及相關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若應聘人員為在校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若應聘人員為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復印件。
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11月30日。
2.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學校人事處和計劃財務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者接筆試通知后需攜帶所提交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到筆試現(xiàn)場確認并參加筆試。
3.招聘考試內容及形式
招聘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由浙江工商大學人事處組織,計劃財務處及相關專業(yè)專家參與。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荚嚱Y束后根據綜合確定擬聘人選。
4.公示招聘結果
擬聘人選有關材料及招聘面試情況報學校審定后,由學校人事處通知辦理政審和體檢手續(xù)。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經政審和體檢合格后,將在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照《浙江工商大學人事代理管理辦法》,由人事處辦理調動或畢業(yè)生接收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辦理人事代理等相關手續(xù)。
(三)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依據《浙江工商大學人事代理管理辦法》(浙商大人〔2008〕321號),擬聘人員聘用后人事檔案在杭州市人才開發(fā)中心浙江工商大學工作站實行人事代理,學校人事處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包含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如發(fā)現(xiàn)不適合應聘崗位,將解除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在合同期間工資和校內津貼參照事業(yè)編制同等人員標準發(fā)放,學校負責辦理基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和工傷保險。
(四)聯(lián)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qū)學正街18號浙江工商大學計劃財務處
郵政編碼:310018
計劃財務處聯(lián)系人:楊頤
聯(lián)系電話:13588037041;28877301
電子郵箱:cwgl@zjgsu.edu.cn
人事處聯(lián)系人:王婭昕、王小穎
聯(lián)系電話:0571-28877288、28877289
電子郵箱:sheliawang@mail.zjgsu.edu.cn
附件:人事代理人員(工作人員)應聘申請表.doc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勝任本崗位職責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責任心強;
2.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本科或研究生階段為全日制會計、審計或財務管理專業(yè),其中有計算機專業(yè)背景者優(yōu)先;
4.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和溝通能力。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應聘人員報名
符合應聘條件和要求的應聘者需填寫應聘申請表(見附件)并提供個人簡歷、身份證、職稱及相關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若應聘人員為在校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若應聘人員為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復印件。
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11月30日。
2.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學校人事處和計劃財務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者接筆試通知后需攜帶所提交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到筆試現(xiàn)場確認并參加筆試。
3.招聘考試內容及形式
招聘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由浙江工商大學人事處組織,計劃財務處及相關專業(yè)專家參與。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荚嚱Y束后根據綜合確定擬聘人選。
4.公示招聘結果
擬聘人選有關材料及招聘面試情況報學校審定后,由學校人事處通知辦理政審和體檢手續(xù)。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經政審和體檢合格后,將在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照《浙江工商大學人事代理管理辦法》,由人事處辦理調動或畢業(yè)生接收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辦理人事代理等相關手續(xù)。
(三)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依據《浙江工商大學人事代理管理辦法》(浙商大人〔2008〕321號),擬聘人員聘用后人事檔案在杭州市人才開發(fā)中心浙江工商大學工作站實行人事代理,學校人事處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包含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如發(fā)現(xiàn)不適合應聘崗位,將解除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在合同期間工資和校內津貼參照事業(yè)編制同等人員標準發(fā)放,學校負責辦理基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和工傷保險。
(四)聯(lián)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qū)學正街18號浙江工商大學計劃財務處
郵政編碼:310018
計劃財務處聯(lián)系人:楊頤
聯(lián)系電話:13588037041;28877301
電子郵箱:cwgl@zjgsu.edu.cn
人事處聯(lián)系人:王婭昕、王小穎
聯(lián)系電話:0571-28877288、28877289
電子郵箱:sheliawang@mail.zjgsu.edu.cn
附件:人事代理人員(工作人員)應聘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