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監(jiān)理考題
三、某工程項目開工之前,承包方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了施工進度計劃如下圖所示,該計劃滿足合同工期100天的要求。
在上述施工進度計劃中,由于工作E和工作G共用一臺塔吊(塔吊原計劃在開工第25天后進場投入使用)必須順序施工,使用的先后順序不受限制(其他工作不使用塔吊)。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業(yè)主要求變更設計圖紙,使工作E停工10天(其他工作持續(xù)時間不變),監(jiān)理工程師及時向承包方發(fā)出通知,要求承包方調(diào)整進度計劃,以保證該工程按合同工期完工。
承包方提出的調(diào)整方案及附加要求(以下各項費用數(shù)據(jù)均符合實際)如下:
(一)調(diào)整方案:將工作J的持續(xù)時間壓縮5天。
(二)費用補償要求:
1.工作J壓縮5天,增加趕工費25 000元;
2.塔吊閑置15天補償:600元/天(塔吊租賃費)X15天=9 000元;
3.由于工作E停工10天造成其他有關機械閑置、人員窩工等綜合損失45 000元。
問題:
1.如果在原計劃中先安排工作E,后安排工作G施工,塔吊應安排在第幾天(上班時刻)進場投入使用較為合理?為什么?
2.工作E停工10天后,承包方提出的進度計劃調(diào)整方案是否合理?該計劃如何調(diào)整更為合理?
3.承包方提出的各項費用補償要求是否合理?為什么?監(jiān)理工程師應批準補償多少元?
第三題 答案及評分標準(20分)
1.塔吊應安排在第31天(上班時刻)進場投入使用。(2.0分)塔吊在工作E與工作G之間沒有閑置。(2.0分)
2.不合理。(2.0分)先進行工作G,后進行工作E(圖示表達正確也可),(2.0分)因為工作E的總時差為30天,這樣安排不影響合同工期。(2.0分)
3.(1)補償趕工費不合理,(1.5分)因為工作合理安排后不需要趕工(或工作J的持續(xù)時間不需要壓縮):(2.0分)
(2)塔吊閑置補償9 000元不合理,(1.5分)因閑置時間不是15天;(1.0分)
(3)其他機械閑置補償合理,(1.0分)人員窩工損失補償合理。(1.0分)
塔吊閑置補償:600元/天X10天=6 000元;(1.0分)
監(jiān)理工程師應批準補償:6 000+45 000=51000(元)。(1.0分)、
三、某工程項目開工之前,承包方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了施工進度計劃如下圖所示,該計劃滿足合同工期100天的要求。
在上述施工進度計劃中,由于工作E和工作G共用一臺塔吊(塔吊原計劃在開工第25天后進場投入使用)必須順序施工,使用的先后順序不受限制(其他工作不使用塔吊)。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業(yè)主要求變更設計圖紙,使工作E停工10天(其他工作持續(xù)時間不變),監(jiān)理工程師及時向承包方發(fā)出通知,要求承包方調(diào)整進度計劃,以保證該工程按合同工期完工。
承包方提出的調(diào)整方案及附加要求(以下各項費用數(shù)據(jù)均符合實際)如下:
(一)調(diào)整方案:將工作J的持續(xù)時間壓縮5天。
(二)費用補償要求:
1.工作J壓縮5天,增加趕工費25 000元;
2.塔吊閑置15天補償:600元/天(塔吊租賃費)X15天=9 000元;
3.由于工作E停工10天造成其他有關機械閑置、人員窩工等綜合損失45 000元。
問題:
1.如果在原計劃中先安排工作E,后安排工作G施工,塔吊應安排在第幾天(上班時刻)進場投入使用較為合理?為什么?
2.工作E停工10天后,承包方提出的進度計劃調(diào)整方案是否合理?該計劃如何調(diào)整更為合理?
3.承包方提出的各項費用補償要求是否合理?為什么?監(jiān)理工程師應批準補償多少元?
第三題 答案及評分標準(20分)
1.塔吊應安排在第31天(上班時刻)進場投入使用。(2.0分)塔吊在工作E與工作G之間沒有閑置。(2.0分)
2.不合理。(2.0分)先進行工作G,后進行工作E(圖示表達正確也可),(2.0分)因為工作E的總時差為30天,這樣安排不影響合同工期。(2.0分)
3.(1)補償趕工費不合理,(1.5分)因為工作合理安排后不需要趕工(或工作J的持續(xù)時間不需要壓縮):(2.0分)
(2)塔吊閑置補償9 000元不合理,(1.5分)因閑置時間不是15天;(1.0分)
(3)其他機械閑置補償合理,(1.0分)人員窩工損失補償合理。(1.0分)
塔吊閑置補償:600元/天X10天=6 000元;(1.0分)
監(jiān)理工程師應批準補償:6 000+45 000=51000(元)。(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