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面向社會公開引進地質工程專業(yè)碩士研究生1名。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的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引進人才條件、職位及名額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紀違法行為;
2、愛崗敬業(yè)、服從工作安排;
3、符合引進人才崗位所規(guī)定的學歷、專業(yè)、年齡和其他要求;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二)引進職位及要求
引進人才1名,地質工程專業(yè),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年齡35歲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引進辦法
(一)發(fā)布人才引進公告
引進公告在有關新聞媒體和網(wǎng)站上向社會公開發(fā)布。公告時間截止至報名之日止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2月26日至3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2、報名地點:婁底市水利局人事科。
3、聯(lián)系電話:0738-8387619
4、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5、報名要求:報名人員填寫《婁底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和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在有關網(wǎng)站上打印出的本人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材料、一張1寸近期彩照、本人工作學習主要成果證明材料,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介紹信,已婚者須攜帶縣級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
5、資格審查。由資格審查人員根據(jù)人才引進條件審查報名人員資格,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者,列為引進對象,報名人數(shù)超過2人的(含2人)組織考試,但報名人數(shù)只有1人的只組織考核。
(三)考試方法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
1、筆試(按60%折算總成績)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進入筆試,筆試內容按公共知識占30%、專業(yè)知識占70%(主要包括專業(yè)基礎知識)分別進行考試,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公共知識*30%+專業(yè)知識*70%)*60%。
⑴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⑵筆試成績公布。
2、面試(滿分100分,按40%折算總成績)
⑴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對象(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以專業(yè)知識成績確定面試人員),出現(xiàn)1:1的比例參加面試的,但其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
⑵面試評委設7人,不設單位評委。
⑶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
⑷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⑸面試成績公布。
3、綜合成績公布
將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計算出綜合成績后及時公布。
(四)體檢
根據(jù)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定,體檢標準按原省人事廳、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湘人發(fā)〔2007〕202號)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受檢對象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入圍對象放棄體檢的,可從報考同一職位參加了面試的考生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遞補不超過二次。
(五)考察
組成專門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際等方面進行考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聘用對象:
1、受紀律處分在處分期內的;
2、受刑事處罰的;
3、因犯錯誤曾被工作單位開除的;
4、違反計劃生育的;
5、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因違法違紀被政法機關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
如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按上述體檢遞補辦法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遞補為考察對象。
(六)公示
市水利局將擬聘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婁底市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婁底市水利網(wǎng)》進行為期7天公示。
(七)聘用
擬聘對象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市水利局黨組集體研究確定為擬聘對象,并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xù)。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原有單位的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解聘。
五、紀律要求
報名者要嚴格遵守報名紀律,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要真實準確,符合報名規(guī)定。凡在考試過程中作弊、弄虛作假、偽造學歷等,以及不服從安排和無理取鬧者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情節(jié)嚴重者,將依法依紀處理。凡參考人員有作弊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三年內不準參加市水利局公開招聘考試。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