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縣編委同意,東至縣人社局下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醫(yī)療保險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名。現(xiàn)就選調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縣內全額預算事業(yè)單位選調。
二、選調對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jīng)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選調。
三、選調人員資格條件
單位 |
單位性質 |
學歷及年齡條件 |
崗位所需條件 |
選調人數(shù) |
東至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
全額預算單位 |
大學??埔陨蠈W歷,40周歲以下(1973.9.30以后出生) |
熟悉計算機網(wǎng)絡,具有一定文字綜合能力 |
1 |
東至縣醫(yī)療保險服務中心 |
全額預算單位 |
大學專科以上學歷,40周歲以下(1973.9.30以后出生) |
熟悉計算機網(wǎng)絡,具有一定文字綜合能力 |
1 |
醫(yī)藥專業(yè)知識 |
1 |
四、選調程序及時間安排
此次選調工作人員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縣編辦參與,縣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
1、信息發(fā)布:東至縣人民政府網(wǎng),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東至縣電視臺。
2、報名時間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節(jié)假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東至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原縣委綜合樓五樓);,聯(lián)系人:方芳;聯(lián)系電話:0566—7016873.
(3)報名所需材料: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符合選調條件人員須提供有效身份證,3張同底近期2寸免冠照片,所在單位(主管部門驗印)介紹信。
(4)資格審查:縣人社局會同縣編辦、縣監(jiān)察局對報名參加選調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通知領取準考證。
3、考試
(1)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選調人員協(xié)調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臨場應變、語言組織等方面能力;
(2)面試實行100分制,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采取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再將剩下的5位評委打分計算平均分,為考生面試得分,當場宣布。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與考察
以面試成績高低按單位選調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執(zhí)行。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者由縣人社局組織考察。體檢對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的取消體檢資格,取消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的,在參加同職位面試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公示與選調
經(jīng)考察合格后,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不影響選調的,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至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東至縣監(jiān)察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