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學條件
1、凡年滿6周歲(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就讀過小學的適齡兒童。
2、具有豐臺區(qū)戶籍或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長期居住在豐臺區(qū)的(以房屋產權證明為準)本市其它區(qū)縣戶籍的適齡兒童。
二、申請程序
1、5月1日至5月31日登錄系統(tǒng),選擇“豐臺區(qū)”后,點擊“小學入學服務系統(tǒng)”,進行信息采集。待系統(tǒng)審核通過后,打印《信息采集表》。
2、6月14—15日,適齡兒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帶領,持全家戶口簿、家庭實際居住地有關證明(房屋產權證明)、《信息采集表》,到區(qū)教委劃定的學校審核入學信息(具體時間及要求于6月初見學校通知)。
三、重要提示
1、適齡兒童父母需在5月3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成功,學校才能審核入學信息。
2、因身體原因未在當年入學的,需持全家戶口簿、家庭實際居住地有關證明(房屋產權證明)和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開具的證明,于5月31日前(每周三下午2:00-4:00)到豐臺區(qū)招生考試中心(望園西里4號)進行審核;再進行信息采集。
3、適齡兒童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教委劃定的學校審核入學信息。如未按時到校審核,教委劃定的學校因學位已滿接收有困難的,由教委協調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入學。
4、適齡兒童入學信息一經學校審核通過、系統(tǒng)提交成功,將無法撤銷或修改。
5、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需承擔由于填寫虛假信息或錯誤信息產生的相應責任和后果。
1、凡年滿6周歲(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就讀過小學的適齡兒童。
2、具有豐臺區(qū)戶籍或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長期居住在豐臺區(qū)的(以房屋產權證明為準)本市其它區(qū)縣戶籍的適齡兒童。
二、申請程序
1、5月1日至5月31日登錄系統(tǒng),選擇“豐臺區(qū)”后,點擊“小學入學服務系統(tǒng)”,進行信息采集。待系統(tǒng)審核通過后,打印《信息采集表》。
2、6月14—15日,適齡兒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帶領,持全家戶口簿、家庭實際居住地有關證明(房屋產權證明)、《信息采集表》,到區(qū)教委劃定的學校審核入學信息(具體時間及要求于6月初見學校通知)。
三、重要提示
1、適齡兒童父母需在5月3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成功,學校才能審核入學信息。
2、因身體原因未在當年入學的,需持全家戶口簿、家庭實際居住地有關證明(房屋產權證明)和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開具的證明,于5月31日前(每周三下午2:00-4:00)到豐臺區(qū)招生考試中心(望園西里4號)進行審核;再進行信息采集。
3、適齡兒童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教委劃定的學校審核入學信息。如未按時到校審核,教委劃定的學校因學位已滿接收有困難的,由教委協調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入學。
4、適齡兒童入學信息一經學校審核通過、系統(tǒng)提交成功,將無法撤銷或修改。
5、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需承擔由于填寫虛假信息或錯誤信息產生的相應責任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