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2015年中考實驗操作考試注意事項已整理如下,請各位考生及時查看,盡請關注!
一、關于準考證
1、準考證由攀枝花市電化教育(技術裝備)中心統(tǒng)一印發(fā)。
2、準考證要貼學生 1 寸照片,填寫學生的“學校名稱”、“班級”、“準考證號”、“姓名”等信息。
3、 參加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考試的學生在“考試科目”相關欄目后的括號內劃“√”。
4、“實驗操作考試題號”在考試當天學生抽簽后,由負責抽簽的老師當場填寫。高中通用技術實踐考查試題由學生自行選擇。
二、關于準考證號
初中已落實中考報名號的學校, 以中考號報名作為實驗操作考試考號。 若在實驗操作考試報名時未落實中考報名號, 則按照以下編號規(guī)則制定學生的考號:實驗操作考試(查)準考號為 9位代碼:區(qū)縣代碼(1 位)+學校代碼(2 位)+年級代碼(2 位)+學生代碼(4 位)。(區(qū)縣代碼:東區(qū) 1、西區(qū) 2,仁和區(qū) 3、鹽邊縣 4、米易縣 5、 直屬學校 6; 學校代碼由各縣區(qū)自行規(guī)定; 年級代碼:初二年級 12,初三年級 13;直屬學校代碼:市外國語學校 01,市二中 02,市三中 03,市四中 04,市實驗學校 08,市九中 09,市十一中小 11,體育中學 12,金江中小學 13。
高中實驗(通用技術實踐)操作考查以會考號作為準考證號。
三、關于參考學校
各縣(區(qū))教育局應負責組織本轄區(qū)內所有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參加此次實驗(通用技術實踐)操作考試(查),轄區(qū)內的民辦或私立學校均應納入考試 (查) 范圍。 希望各單位切實做好此項工作,確保參考面達 100%。
四、關于分數的統(tǒng)計與上報
1、各縣(區(qū))教育局裝備部門應派專人負責實驗(通用技術實踐)操作考試 (查) 分數的錄入。 高中實考(通用技術實踐)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初中實考成績每科滿分 10 分,保留一位小數,不允許四舍五入。
2、考點的考試結束后, 由專人負責收集整理學生的評分表,并及時將考生的成績錄入、 備份, 上報考試 (查) 組總負責人處。
由于初中物理、 化學、生物的實考成績需要計入初中畢業(yè)及升學考試成績,為了與招辦的工作對接,各縣(區(qū))教育局裝備部門應將學生的實驗考試成績保存, 待中考報名號確定之后, 將學生的實驗考試成績與中考報名號相對應,然后再上報到市電化教育(技術裝備)中心(注:上報的文件可以是數據庫文件,也可以是電子表格文件, 文件中應包括“學生姓名”、 “實驗操作考試 (查)準考證號”、“中考報名號”、各科分數等數據) 。
3、成績上報截止時間:高中和初中實驗考試(查)成績上報時間為 2015 年 5 月 20 日前, 高中通用技術實踐操作考查成績上報時間為 6 月 20 日前,補考成績上報時間為 9 月 25 日前。
4、責任分工:各縣(區(qū))教育局負責地區(qū)實驗(通用技術實踐)操作考試(查)成績的統(tǒng)計和上報工作,并對地區(qū)成績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市電化教育(技術裝備)中心負責直屬學校的實驗(通用技術實踐)操作考試(查)成績的統(tǒng)計和上報工作,并對成績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注:成績錄入、統(tǒng)計后,應進行抽查,檢查率不得低于 50%)
五、 關于實驗(通用技術實踐)操作考核題目及評分標準的下發(fā):
1、考試題目:各縣(區(qū))教育局一套,各考點一套,參考學校一套,每個學生一份。
2、評分標準:各縣(區(qū))教育局二套,每個學生一份(考試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