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關于2016年博士招生相關問題的重要通知
為提高我院博士生培養(yǎng)質量,經2015年5月11日院博士招生委員會會議集體討論通過,自2016年起,我院博士招生考試做出如下調整:
一、報名條件
1、音樂學(01-08)方向、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10、11、12方向)
要求在學術刊物上發(fā)表2篇文章,其中1篇必須是核心刊物(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與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均可)。
2、表演藝術研究(13、14方向)
要求在學術刊物上發(fā)表1篇文章。
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09方向)
要求提交本人創(chuàng)作的兩部作品,其中1部為管弦樂隊作品(15分鐘以上),并提交作品音響。
二、初試科目
中外音樂史考卷,增加傳統(tǒng)音樂的內容,調整為中外音樂史與傳統(tǒng)音樂基礎。
以上各項如有變化,以當年招生簡章公布內容為準。
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