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市縣和調查點的選擇方法
為滿足計算全省(區(qū)、市)價格指數的需要,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應按照大中小兼顧以及地區(qū)分布合理原則,采用劃類選擇法抽選價格調查市縣和價格調查點。
1. 調查市、縣的抽選方法
(1) 城市的抽選:首先,將轄區(qū)內所有城市以年平均工資為標志從高到低排隊,其次,將各個城市的常住人口數累計起來,然后依據所需調查城市的數量進行等距抽樣。
(2) 縣的抽選:首先,將轄區(qū)內所有縣以年人均純收入為標志從高到低排隊,其次,將各個縣的人口數累計起來,然后,依據所需調查縣的數量進行等距抽樣。
2. 價格調查點的抽選方法
首先,將各種類型的商場(店)、農貿市場、服務網點分別以人均銷售額、成交額和經營規(guī)模為標志,從高到低排隊;其次,分別將銷售額、成交額和經營規(guī)模累計起來;然后,依據所需調查點的數量進行等距抽樣。
(五) 價格調查與平均價格的計算方法
1. 價格調查原則
(1) 同一規(guī)格品的價格必須同質可比
(2) 如果商品的掛牌價格與實際成交價格不一致,應調查采集實際成交價格。
(3) 對于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價格變動比較頻繁的商品,至少每5天調查一次價格;一般性商品每月調查采集2~3次價格。
2. 價格調查方法:定人、定點、定時直接調查,各地可以利用價格采集單位的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作為輔助性調查工具。
3. 平均價格的計算方法:代表規(guī)格品的平均價格采用簡單算術平均法計算。
為滿足計算全省(區(qū)、市)價格指數的需要,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應按照大中小兼顧以及地區(qū)分布合理原則,采用劃類選擇法抽選價格調查市縣和價格調查點。
1. 調查市、縣的抽選方法
(1) 城市的抽選:首先,將轄區(qū)內所有城市以年平均工資為標志從高到低排隊,其次,將各個城市的常住人口數累計起來,然后依據所需調查城市的數量進行等距抽樣。
(2) 縣的抽選:首先,將轄區(qū)內所有縣以年人均純收入為標志從高到低排隊,其次,將各個縣的人口數累計起來,然后,依據所需調查縣的數量進行等距抽樣。
2. 價格調查點的抽選方法
首先,將各種類型的商場(店)、農貿市場、服務網點分別以人均銷售額、成交額和經營規(guī)模為標志,從高到低排隊;其次,分別將銷售額、成交額和經營規(guī)模累計起來;然后,依據所需調查點的數量進行等距抽樣。
(五) 價格調查與平均價格的計算方法
1. 價格調查原則
(1) 同一規(guī)格品的價格必須同質可比
(2) 如果商品的掛牌價格與實際成交價格不一致,應調查采集實際成交價格。
(3) 對于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價格變動比較頻繁的商品,至少每5天調查一次價格;一般性商品每月調查采集2~3次價格。
2. 價格調查方法:定人、定點、定時直接調查,各地可以利用價格采集單位的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作為輔助性調查工具。
3. 平均價格的計算方法:代表規(guī)格品的平均價格采用簡單算術平均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