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常熟市2016年第二批次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通知》得知,常熟市2016年第二批次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8日17:00。相關信息如下:
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第八條基本條件∶(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guī);(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三)具備會計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以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報名時間和報名網址
(一)報名時間: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8日17:00。
(二)報名網址:
1、訪問江蘇全省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統(tǒng)一入口,http://kj.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
2、也可訪問江蘇省財政廳網站(www.jscz.gov.cn)及常熟財政局網站(www.cscz.gov.cn),通過鏈接登錄“江蘇省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點擊進入報名系統(tǒng)。
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第八條基本條件∶(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guī);(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三)具備會計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以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報名時間和報名網址
(一)報名時間: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8日17:00。
(二)報名網址:
1、訪問江蘇全省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統(tǒng)一入口,http://kj.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
2、也可訪問江蘇省財政廳網站(www.jscz.gov.cn)及常熟財政局網站(www.cscz.gov.cn),通過鏈接登錄“江蘇省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點擊進入報名系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