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2016內蒙古鄂爾多斯烏審旗教師招聘公告
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通識知識約占20%、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約占20%,專業(yè)知識約占60%,滿分為100分。
2.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漢語授課專業(yè)必須選用漢文試卷并用漢文作答;蒙語授課專業(yè)必須選用蒙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4.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忌鷳{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5.烏審旗戶籍應聘人員報考漢語授課中小學教師、蒙語授課中學教師的在筆試成績上加3分。
同時符合以上兩項加分條件的,累計加分。
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50%。
6.筆試結束后,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7.從筆試成績達到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招聘計劃數5人以下的比例為1:3),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8.筆試成績達到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或經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2(招聘計劃數5人以下的比例為1:3)面試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所涉及崗位不開考面試,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通識知識約占20%、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約占20%,專業(yè)知識約占60%,滿分為100分。
2.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漢語授課專業(yè)必須選用漢文試卷并用漢文作答;蒙語授課專業(yè)必須選用蒙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4.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忌鷳{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5.烏審旗戶籍應聘人員報考漢語授課中小學教師、蒙語授課中學教師的在筆試成績上加3分。
同時符合以上兩項加分條件的,累計加分。
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50%。
6.筆試結束后,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7.從筆試成績達到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招聘計劃數5人以下的比例為1:3),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8.筆試成績達到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或經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2(招聘計劃數5人以下的比例為1:3)面試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所涉及崗位不開考面試,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