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滿足學校教育教學需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07名,其中高中20名、初中41名、小學27名、幼兒園19名。經甌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從事教育工作。
2. 具備與招聘學科崗位相適應的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專業(yè)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
3. 具有與招聘學科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yè)、資格等相關條件。
4. 具有學科崗位要求的戶籍條件,其中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憑生源地戶籍報名(生源地是指被高校錄取前戶口所在地)。
戶籍以網絡注冊報名時戶口所在地為準;報名資格條件中除年齡外涉及時間問題以網格注冊報名時的時間為計算節(jié)點。
二、招聘學科崗位和要求
招聘學科崗位和要求詳見《甌海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學科崗位和要求一覽表》(附件1)。
1.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學科崗位。
2. 報考中小學學科崗位須具有對應學段或高學段中小學教師資格,選報的學科崗位根據(jù)專業(yè)對口或相關的原則,以教師資格證或畢業(yè)專業(yè)為準(物理、化學、生物、科學等專業(yè)可報考科學學科崗位,政治、歷史、地理、社會等專業(yè)可報考社會學科崗位)。
3. 報考學前教育學科崗位的必須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
4. 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當?shù)亟M織人力社保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非甌海區(qū)戶籍屬甌海區(qū)中小學(幼兒園)人事代理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非甌海區(qū)戶籍在甌海區(qū)省三級及以上幼兒園連續(xù)任教滿3年的現(xiàn)任教師,須提供所在幼兒園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及連續(xù)任教的有效證明(工資冊)。以上人員在網絡報名時需上傳相關證明的照片或掃描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該證明原件,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采用網絡注冊報名,網址:http://rsks.ouhai.gov.cn/(甌海區(qū)人事考試錄用系統(tǒng))。
(一) 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7月11日0時—7月13日24時
報考人員登錄甌海區(qū)人事考試錄用系統(tǒng),點擊“在線報名”選擇相應的考試,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不作資格初審,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崗位。
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根據(jù)《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二) 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7月14日8時—7月14日24時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后選定的崗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在其個人網上報名表里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 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7年7月15日0時—7月15日17時
已報名人員點擊“在線報名”選擇相應的考試,登陸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
(四) 同一學科崗位初審符合條件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將按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或不開考,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或不開考學科崗位在甌海教育網上公告。招聘計劃取消的,允許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于2017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區(qū)教育局523辦公室(地址:婁橋行政新區(qū)8號樓)進行改報名,逾期視作放棄改報名。
(五) 下載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登錄甌海區(qū)人事考試錄用系統(tǒng),點擊“準考證打印”,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報考“中職專業(yè)課”學科崗位的考生打印技能測試準考證,打印時間:2017年7月23日9時—7月25日9時。
報考其他學科的考生打印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2017年7月20日9時—7月22日9時。
四、考試項目和分值
(一) 中職專業(yè)課
1. 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時間、地點見《“中職專業(yè)課”技能測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中職專業(yè)課”技能測試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中職專業(yè)課技能測試。測試內容見《甌海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技能測試要求》(附件3),滿分100分。
根據(jù)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學科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復審合格者確定為參加試課對象并在甌海教育網公布。若出現(xiàn)同分的,則同分者均確定為參加試課的對象。所有成績核算均精確到兩位小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下同)。
2. 現(xiàn)場資格復審
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需按照資格復審的通知要求進行資格復審。自愿放棄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相關崗位按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及要求另行通知。
3. 試課
試課采用模擬課堂的形式進行,準備60分鐘,試講時間為15分鐘,滿分100分??忌凑找?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試課。入圍試課的人員放棄試課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試課設合格分,合格分為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予入圍體檢。
試課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 計算成績
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50%+試課成績×50%。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如遇考試總成績同分的,以試課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遇各項成績均相同者,另行加試,加試方法另行確定,以成績高者入圍,下同)。
(二) 除中職專業(yè)課以外的其他學科
1. 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相關學科專業(yè)知識,不指定參考書目和范圍,滿分為100分。
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前教育”學科的考生,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學科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復審合格者確定為參加技能測試的對象。若出現(xiàn)同分的,則同分者均確定為參加技能測試的對象。
報考另外學科考生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學科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復審合格者確定為參加試課的對象。若出現(xiàn)同分的,則同分者均確定為參加試課的對象。
具體名單屆時在甌海教育網公布。
2. 現(xiàn)場資格復審。
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需按照資格復審的通知要求進行資格復審。自愿放棄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相關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 技能測試。
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前教育”學科的考生資格復審合格后參加技能測試。測試內容見《甌海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技能測試要求》(附件3),滿分100分??忌凑找?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技能測試。入圍技能測試的人員放棄技能測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前教育”學科的考生按“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根據(jù)各學科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確定參加試課的對象,若出現(xiàn)同分的,則同分者均確定為參加試課的對象。
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 試課。
試課采用模擬課堂的形式進行試講,準備60分鐘,試講時間中小學為15分鐘、學前教育為10分鐘。滿分為100分。考生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試課。入圍試課的人員放棄試課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試課設合格分,合格分為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予入圍體檢。
試課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 計算總成績。
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前教育等學科的總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40%+試課成績×30%;另外學科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試課成績×50%。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如遇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則分別按試課、技能測試、筆試成績的順序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如遇各項成績均相同者,另行加試)。
五、體檢
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通知在甌海教育網公布。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由甌海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費自理。考生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自愿放棄或者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如有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六、擇定崗位
1. 根據(jù)本次招聘學科崗位計劃數(shù),按照區(qū)編辦核準的各學校進人計劃,結合其學科需求,于擇崗前在甌海教育網上公布對應的學校崗位。
2. 為體現(xiàn)教育均衡發(fā)展的原則,凡招聘學科崗位計劃數(shù)在2個及以上的,對體檢合格者采用電腦隨機搖號的辦法,分學科擇定擬聘用學校。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搖號擇崗(除妊娠期不能確定體檢結論外)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其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七、考核政審
對擇定崗位者進行考核政審,考核政審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zhí)行。如有考核政審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其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聘用
1. 體檢、考核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名單在甌海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內存在異議,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在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2.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根據(jù)擇定的崗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同時聘用人員與聘用學校(幼兒園)簽訂五年服務期(含試用期)合同,在服務期內一般不得要求流動。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在一年試用期內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予延長試用期一年。
3. 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必須于2017年8月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等報名相關材料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不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xù)和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其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九、其他規(guī)定
1.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規(guī)范程序,嚴明紀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2. 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fā)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浙人社發(fā)〔2014〕15號)執(zhí)行。
3.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名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4. 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xiàn)役軍人不能報考。
5. 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yè)時間及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6. 根據(jù)《溫州市甌海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行公辦幼兒園混合制的實施意見》(溫甌政辦發(fā)〔2015〕161號)文件規(guī)定,今年將招聘部分非事業(yè)編制公辦幼兒園教師。本次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將作為下一步招聘非事業(yè)編制公辦幼兒園教師的依據(jù)之一,具體規(guī)定以招聘非事業(yè)編制公辦幼兒園教師公告為準。
7. 其他未盡事宜將及時在甌海教育網公布,請報考對象注意上網查閱。
8.本公告由甌海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甌海區(qū)教育局政工科88598287 88522647
監(jiān)督電話:甌海區(qū)紀委派駐第十紀檢組8852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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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甌海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學科崗位和要求一覽表.doc
2. 2017年甌海區(qū)公開招聘教師有關專業(yè)資格審查參考目錄.doc
3. 2017年甌海區(qū)公開招聘教師技能測試要求.docx
溫州市甌海區(qū)教育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