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條件已公布,小編提示“2020年福州市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條件及選擇報名點要求”福州市屬單位及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五城區(qū)屬單位的考生請選擇“市直報名點”,各位考生可以提前做好準備,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報名要求。

根據(jù)全國會計考辦及福建省會計考辦有關通知精神,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20年9月5-7日舉行?,F(xiàn)就2020年度福州市考區(qū)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考生應在202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24:00期間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kzp.mof.gov.cn)進行注冊并填寫個人真實有效信息。
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qū)W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jīng)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2、高級資格。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qū)W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3)具備博士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fā)〔2019〕8號)、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委辦發(fā)〔2017〕52號),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符合條件的可以參加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但不得參加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評審。
本通知所述學歷或?qū)W位,是指經(jīng)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qū)W位。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選擇報名點
福州市屬單位及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五城區(qū)屬單位的考生請選擇“市直報名點”,其他各縣(市)區(qū)的考生請選擇相應報名點;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生,選擇其學籍所在地報名點;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選擇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點。

根據(jù)全國會計考辦及福建省會計考辦有關通知精神,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20年9月5-7日舉行?,F(xiàn)就2020年度福州市考區(qū)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考生應在202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24:00期間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kzp.mof.gov.cn)進行注冊并填寫個人真實有效信息。
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qū)W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jīng)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2、高級資格。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qū)W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3)具備博士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fā)〔2019〕8號)、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委辦發(fā)〔2017〕52號),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符合條件的可以參加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但不得參加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評審。
本通知所述學歷或?qū)W位,是指經(jīng)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qū)W位。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選擇報名點
福州市屬單位及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五城區(qū)屬單位的考生請選擇“市直報名點”,其他各縣(市)區(qū)的考生請選擇相應報名點;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生,選擇其學籍所在地報名點;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選擇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