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庫倫旗教體局公眾號獲悉,2021年秋季內蒙古通遼庫倫旗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已公布,請相關人員仔細閱讀,具體詳情如下:

根據(jù)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內教教師函〔2021〕96號)精神,結合全區(qū)2021年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有關要求,現(xiàn)將做好我旗2021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2021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
(一)網上注冊及報名時間:2021年11月8日—11月17日。
(二)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21年11月10日—11月19日12:00止,(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個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現(xiàn)場確認地點:庫倫旗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教育體育局窗口。(現(xiàn)場確認請做好個人防護,并出示健康碼)。
(四)體檢時間及地點:
體檢時間:2021年11月19日
地點:庫倫旗醫(yī)院
檢查科室:庫倫旗醫(yī)院二樓體檢科
咨詢電話:0475-6378615
體檢時請各位認定人員自覺遵守醫(yī)院疫情防控期間人員管理要求及辦法。
(五)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時間:
非師范類認定者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地點和具體時間在庫倫旗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和當期微信群推送通知。
(六)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非師范類人員,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的時間在“通遼教育”微信公眾號(TLJY266)推送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請現(xiàn)場確認合格的考生及時關注。
(七)公示認定結果時間:庫倫旗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和當期微信群推送通知。
(八)領取教師資格證時間:當期微信群另行通知。
備注:以上注意事項如有變動,當期微信群另行通知。
二、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
(一)戶籍在庫倫旗的人員;
(二)持有庫倫旗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非庫倫旗戶籍人員;
(三)持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庫倫旗現(xiàn)役軍人。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定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決定部署,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內教發(fā)〔2002〕64號)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執(zhí)行。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內,其它條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參加我區(qū)面試考核,其中,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3.通過內蒙古自治區(qū)統(tǒng)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兩科《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其中,使用民族語言授課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六)專業(yè)要求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學專業(yè)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四、報名流程和注意事項
2021年秋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請于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注冊和網上申報,逾期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要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五、政策要求
(一)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yōu)化服務的決策部署。取消申請教師資格證時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證件的復印件,其中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凡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不再提交紙質材料。
(二)認定機構認定工作結束后,30天內完成資格證書發(fā)放工作。
(三)認定機構在作出認定結論前,須與有關部門對接完成申請人違法犯罪情況核查。
(四)認定機構對提供居住證的非本地戶籍的申請人,在作出認定結論前必須函請同級公安部門核查居住證真?zhèn)巍=浐瞬榇_定為假居住證的,要取消其教師資格且必須錄入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限制庫”,5年內各地不允許認定教師資格。
六、材料要求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及時查閱所選認定機構發(fā)布的認定公告。須本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F(xiàn)場確認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以下身份證明材料: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和研究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2.學歷證明
(1)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通過系統(tǒng)驗證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在線申請)。
(2)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系統(tǒng)驗證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4.教育教學能力合格證明
非師范教育類畢業(yè)者,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經由系統(tǒng)驗證無需提交;“國考”僅筆試科目合格者,須提供筆試科目全部合格證明;參加內蒙古自治區(qū)統(tǒng)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提供兩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師范教育畢業(yè)者,應提供《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
5.體檢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檢查合格證明。具體的體檢醫(yī)院和時間安排咨詢本人所選認定機構或關注該認定機構發(fā)布的信息。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7.《2021年秋季通遼市教師資格認定信息采集表》一份,張貼報名時上傳照片相同版的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張(制證用)(附件二)。
五、疫情防控
目前,疫情跨區(qū)域傳播風險增大,防控形勢十分嚴峻,防控壓力持續(xù)增大。為進一步強化“外防輸入”防控策略,加強聯(lián)防聯(lián)控、群防群控,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具體有關事項按《庫倫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2021〕13號》執(zhí)行。(見附件3)
聯(lián)系電話:0475—4777430
附件:點擊查看
附件1:庫倫旗教育體育局公眾號
附件2:2021年秋季通遼市教師資格認定信息采集表
附件3:庫倫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2021〕13號令

根據(jù)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內教教師函〔2021〕96號)精神,結合全區(qū)2021年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有關要求,現(xiàn)將做好我旗2021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2021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
(一)網上注冊及報名時間:2021年11月8日—11月17日。
(二)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21年11月10日—11月19日12:00止,(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個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現(xiàn)場確認地點:庫倫旗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教育體育局窗口。(現(xiàn)場確認請做好個人防護,并出示健康碼)。
(四)體檢時間及地點:
體檢時間:2021年11月19日
地點:庫倫旗醫(yī)院
檢查科室:庫倫旗醫(yī)院二樓體檢科
咨詢電話:0475-6378615
體檢時請各位認定人員自覺遵守醫(yī)院疫情防控期間人員管理要求及辦法。
(五)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時間:
非師范類認定者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地點和具體時間在庫倫旗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和當期微信群推送通知。
(六)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非師范類人員,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的時間在“通遼教育”微信公眾號(TLJY266)推送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請現(xiàn)場確認合格的考生及時關注。
(七)公示認定結果時間:庫倫旗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和當期微信群推送通知。
(八)領取教師資格證時間:當期微信群另行通知。
備注:以上注意事項如有變動,當期微信群另行通知。
二、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
(一)戶籍在庫倫旗的人員;
(二)持有庫倫旗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非庫倫旗戶籍人員;
(三)持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庫倫旗現(xiàn)役軍人。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定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決定部署,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內教發(fā)〔2002〕64號)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執(zhí)行。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內,其它條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參加我區(qū)面試考核,其中,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3.通過內蒙古自治區(qū)統(tǒng)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兩科《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其中,使用民族語言授課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六)專業(yè)要求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學專業(yè)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四、報名流程和注意事項
2021年秋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請于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注冊和網上申報,逾期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要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五、政策要求
(一)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yōu)化服務的決策部署。取消申請教師資格證時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證件的復印件,其中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凡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不再提交紙質材料。
(二)認定機構認定工作結束后,30天內完成資格證書發(fā)放工作。
(三)認定機構在作出認定結論前,須與有關部門對接完成申請人違法犯罪情況核查。
(四)認定機構對提供居住證的非本地戶籍的申請人,在作出認定結論前必須函請同級公安部門核查居住證真?zhèn)巍=浐瞬榇_定為假居住證的,要取消其教師資格且必須錄入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限制庫”,5年內各地不允許認定教師資格。
六、材料要求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及時查閱所選認定機構發(fā)布的認定公告。須本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F(xiàn)場確認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以下身份證明材料: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和研究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2.學歷證明
(1)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通過系統(tǒng)驗證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在線申請)。
(2)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系統(tǒng)驗證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4.教育教學能力合格證明
非師范教育類畢業(yè)者,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經由系統(tǒng)驗證無需提交;“國考”僅筆試科目合格者,須提供筆試科目全部合格證明;參加內蒙古自治區(qū)統(tǒng)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提供兩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師范教育畢業(yè)者,應提供《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
5.體檢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檢查合格證明。具體的體檢醫(yī)院和時間安排咨詢本人所選認定機構或關注該認定機構發(fā)布的信息。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7.《2021年秋季通遼市教師資格認定信息采集表》一份,張貼報名時上傳照片相同版的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張(制證用)(附件二)。
五、疫情防控
目前,疫情跨區(qū)域傳播風險增大,防控形勢十分嚴峻,防控壓力持續(xù)增大。為進一步強化“外防輸入”防控策略,加強聯(lián)防聯(lián)控、群防群控,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具體有關事項按《庫倫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2021〕13號》執(zhí)行。(見附件3)
聯(lián)系電話:0475—4777430
附件:點擊查看
附件1:庫倫旗教育體育局公眾號
附件2:2021年秋季通遼市教師資格認定信息采集表
附件3:庫倫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2021〕13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