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金昌市教育局獲悉,2023年甘肅金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通知已公布,10月19日-31日個人申報,具體詳情如下:

縣、區(qū)教育局,市直各學校:
根據(jù)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教師〔2013〕9號)《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甘教廳〔2015〕56號)《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工作方案》(甘教廳〔2015〕85號)和《甘肅省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公告》要求,現(xiàn)就做好金昌市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冊對象
全市各中小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含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其他教育機構在編在崗教師,國家“特崗教師”“三支一扶”招考教師以及甘肅省政府“民生實事”招考教師,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
全市各中小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其中,未進行教師資格注冊的中小學教師,須參加首次注冊和定期注冊。
二、注冊條件
(一)申請教師資格首次注冊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教師義務,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具備良好的師德表現(xiàn),師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新入職的教師須試用期滿,完成崗前培訓任務且考核合格。
經首次注冊后,每5年進行定期注冊。
(二)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者(第二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教師義務,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具備良好的師德表現(xiàn),師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身心健康,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標準,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上次注冊有效期限(2017年7月31日—2022年7月31日共計5年)內,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360學時教師繼續(xù)教育培訓,且培訓考核合格。
(三)對“一人多證”“高段低聘”“低段高聘”“科證不一”等情形的人員,按下列辦法注冊:
1.對“一人多證”的,即對于持有兩種及以上(小學、初中、高中)教師資格證書者,且現(xiàn)在中小學任教的,按照現(xiàn)任教學段、學科申請注冊。
2.對“高段低聘”的,即對于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在低學段任教者,在獨立建制的中小學任教的,按照現(xiàn)任教學段、學科申請注冊;在九年一貫制學?;蛲耆袑W任教的,原則上按照現(xiàn)任教學學段、學科申請注冊。
3.對“低段高聘”的,即對于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在高學段任教者,原則上屬于不符合持證上崗要求,應調整到與資格種類一致的教育教學崗位,或重新申請到與任教學段相一致的教師資格才能申請注冊,否則不予注冊。
新入職教師申請首次注冊時,對“低段高聘”的不予注冊。
4.對“科證不一”的,即現(xiàn)任教學學科與所持教師資格證書上任教學科不一致者,現(xiàn)不予要求,可以申請注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緩定期注冊,待情形消失或改正補齊后,方可重新申請定期注冊,注冊后重新上崗,注冊時間按年度順延:
1.因自身原因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的,但經所在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進修學習、外出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2.經縣級及以上指定醫(yī)院體檢,身體健康狀況暫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
3.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有效期內沒有完成國家規(guī)定的教師繼續(xù)教育培訓學時,或者雖然完成培訓學時但培訓考核不合格的;
4.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逾期未申請定期注冊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注冊不合格: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師德考核不合格;
2.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
3.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累計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時間安排
(一)個人申報(2023年10月19日—10月31日)
學校統(tǒng)一組織本校符合定期注冊條件的教師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點擊右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進入網上申報系統(tǒng),遵循網上申報流程填寫個人信息后下載、打印《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連同定期注冊要求的其他材料交任教學校。
(二)學校初審(2023年11月1日-11月24日)
縣區(qū)教育局和市直各級各類學校對申報教師提交的定期注冊申請材料進行確認核實,給出初審結論并公示無異議后,提交教育主管部門審核??h區(qū)所屬中小學教師報當?shù)乜h區(qū)教育局審核和市直各學校報市教育局審核。
(三)市級復審(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
市教育局對縣區(qū)教育局所屬學校和市直各學校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初審合格者的材料進行網上復核,給出復核結論。
(四)省級終審(2023年12月6日-12月20日)
省教育廳對全省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材料進行終審,給出注冊結論。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教師資格首次注冊,須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3.申請人所在學?;蛑鞴懿块T聘用合同復印件;
4.任教學校出具的近5年內師德表現(xiàn)證明;
5.縣級及以上指定醫(y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
其中,第1、2項需要提供原件,3、4、5項可由任教學校統(tǒng)一出具《金昌市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證明材料》(詳見附件1)。
(二)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須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3.申請人所在學?;蛑鞴懿块T聘用合同復印件;
4.任教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xiàn)證明;
5.任教學校出具的注冊期內近5年的年度考核證明;
6.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證明(繼續(xù)教育證書);
7.縣級及以上指定醫(y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
其中,第1、2項需要提供原件,3、4、5、6、7項可由任教學校統(tǒng)一出具《金昌市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證明材料》
五、有關要求
(一)明確職責,科學規(guī)劃??h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教師管理權限,負責本地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組織、管理、監(jiān)督和實施。要根據(jù)全市定期注冊工作各時間段安排,合理設置本縣區(qū)網報及審核時間,指導轄區(qū)學校(單位)做好定期注冊工作,定期注冊網報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二)加強領導,做好政策宣傳。學校要成立教師資格注冊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教師注冊信息的錄入、上報和信息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并及時將文件精神傳達至每一名教師,使廣大教師充分認識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的重要意義。
(三)嚴密組織,加強管理。注冊工作由個人申報、學校初審、市(縣、區(qū))級教育行政部門復審、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終審等四個環(huán)節(jié)組成。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保質保量完成注冊每個階段的工作,及時解釋和處理好注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矛盾,確保教師隊伍穩(wěn)定。
(四)認真審核,強化責任。在定期注冊周期內,各單位務必認真核查注冊材料,杜絕錯誤信息審核通過和虛假證書信息注冊,確保定期注冊工作的順利開展。如果虛假教師資格證書信息通過注冊進入到教育部數(shù)據(jù)庫,通過后期審核和數(shù)據(jù)比對,認定為虛假信息的,將追究當事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專人負責,及時報送。各學校要據(jù)實核查出具聘用證明、年度考核證明、師德考核證明、教師培訓證明等材料(附件1)一式2份、《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在線填寫完成)《金昌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花名冊》一式1份(附件2)《金昌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統(tǒng)計表》一式1份(附件3),核對無誤后下載、打印,并按照時間節(jié)點及時完成報送。教師資格證書需提供原件,若無原件,可以用《教師資格認定(過渡)申請表》復印件(加蓋公章、標注“與原件一致”)代替。
聯(lián)系人:閆龍龍 聯(lián)系方式:0935-8213295
附件:1:金昌市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證明材料.doc
2:金昌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花名冊.xlsx
3:金昌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統(tǒng)計表.xls

縣、區(qū)教育局,市直各學校:
根據(jù)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教師〔2013〕9號)《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甘教廳〔2015〕56號)《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工作方案》(甘教廳〔2015〕85號)和《甘肅省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公告》要求,現(xiàn)就做好金昌市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冊對象
全市各中小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含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其他教育機構在編在崗教師,國家“特崗教師”“三支一扶”招考教師以及甘肅省政府“民生實事”招考教師,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
全市各中小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其中,未進行教師資格注冊的中小學教師,須參加首次注冊和定期注冊。
二、注冊條件
(一)申請教師資格首次注冊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教師義務,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具備良好的師德表現(xiàn),師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新入職的教師須試用期滿,完成崗前培訓任務且考核合格。
經首次注冊后,每5年進行定期注冊。
(二)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者(第二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教師義務,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具備良好的師德表現(xiàn),師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身心健康,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標準,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上次注冊有效期限(2017年7月31日—2022年7月31日共計5年)內,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360學時教師繼續(xù)教育培訓,且培訓考核合格。
(三)對“一人多證”“高段低聘”“低段高聘”“科證不一”等情形的人員,按下列辦法注冊:
1.對“一人多證”的,即對于持有兩種及以上(小學、初中、高中)教師資格證書者,且現(xiàn)在中小學任教的,按照現(xiàn)任教學段、學科申請注冊。
2.對“高段低聘”的,即對于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在低學段任教者,在獨立建制的中小學任教的,按照現(xiàn)任教學段、學科申請注冊;在九年一貫制學?;蛲耆袑W任教的,原則上按照現(xiàn)任教學學段、學科申請注冊。
3.對“低段高聘”的,即對于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在高學段任教者,原則上屬于不符合持證上崗要求,應調整到與資格種類一致的教育教學崗位,或重新申請到與任教學段相一致的教師資格才能申請注冊,否則不予注冊。
新入職教師申請首次注冊時,對“低段高聘”的不予注冊。
4.對“科證不一”的,即現(xiàn)任教學學科與所持教師資格證書上任教學科不一致者,現(xiàn)不予要求,可以申請注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緩定期注冊,待情形消失或改正補齊后,方可重新申請定期注冊,注冊后重新上崗,注冊時間按年度順延:
1.因自身原因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的,但經所在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進修學習、外出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2.經縣級及以上指定醫(yī)院體檢,身體健康狀況暫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
3.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有效期內沒有完成國家規(guī)定的教師繼續(xù)教育培訓學時,或者雖然完成培訓學時但培訓考核不合格的;
4.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逾期未申請定期注冊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注冊不合格: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師德考核不合格;
2.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
3.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累計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時間安排
(一)個人申報(2023年10月19日—10月31日)
學校統(tǒng)一組織本校符合定期注冊條件的教師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點擊右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進入網上申報系統(tǒng),遵循網上申報流程填寫個人信息后下載、打印《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連同定期注冊要求的其他材料交任教學校。
(二)學校初審(2023年11月1日-11月24日)
縣區(qū)教育局和市直各級各類學校對申報教師提交的定期注冊申請材料進行確認核實,給出初審結論并公示無異議后,提交教育主管部門審核??h區(qū)所屬中小學教師報當?shù)乜h區(qū)教育局審核和市直各學校報市教育局審核。
(三)市級復審(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
市教育局對縣區(qū)教育局所屬學校和市直各學校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初審合格者的材料進行網上復核,給出復核結論。
(四)省級終審(2023年12月6日-12月20日)
省教育廳對全省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材料進行終審,給出注冊結論。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教師資格首次注冊,須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3.申請人所在學?;蛑鞴懿块T聘用合同復印件;
4.任教學校出具的近5年內師德表現(xiàn)證明;
5.縣級及以上指定醫(y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
其中,第1、2項需要提供原件,3、4、5項可由任教學校統(tǒng)一出具《金昌市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證明材料》(詳見附件1)。
(二)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須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3.申請人所在學?;蛑鞴懿块T聘用合同復印件;
4.任教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xiàn)證明;
5.任教學校出具的注冊期內近5年的年度考核證明;
6.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證明(繼續(xù)教育證書);
7.縣級及以上指定醫(y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
其中,第1、2項需要提供原件,3、4、5、6、7項可由任教學校統(tǒng)一出具《金昌市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證明材料》
五、有關要求
(一)明確職責,科學規(guī)劃??h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教師管理權限,負責本地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組織、管理、監(jiān)督和實施。要根據(jù)全市定期注冊工作各時間段安排,合理設置本縣區(qū)網報及審核時間,指導轄區(qū)學校(單位)做好定期注冊工作,定期注冊網報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二)加強領導,做好政策宣傳。學校要成立教師資格注冊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教師注冊信息的錄入、上報和信息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并及時將文件精神傳達至每一名教師,使廣大教師充分認識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的重要意義。
(三)嚴密組織,加強管理。注冊工作由個人申報、學校初審、市(縣、區(qū))級教育行政部門復審、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終審等四個環(huán)節(jié)組成。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保質保量完成注冊每個階段的工作,及時解釋和處理好注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矛盾,確保教師隊伍穩(wěn)定。
(四)認真審核,強化責任。在定期注冊周期內,各單位務必認真核查注冊材料,杜絕錯誤信息審核通過和虛假證書信息注冊,確保定期注冊工作的順利開展。如果虛假教師資格證書信息通過注冊進入到教育部數(shù)據(jù)庫,通過后期審核和數(shù)據(jù)比對,認定為虛假信息的,將追究當事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專人負責,及時報送。各學校要據(jù)實核查出具聘用證明、年度考核證明、師德考核證明、教師培訓證明等材料(附件1)一式2份、《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在線填寫完成)《金昌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花名冊》一式1份(附件2)《金昌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統(tǒng)計表》一式1份(附件3),核對無誤后下載、打印,并按照時間節(jié)點及時完成報送。教師資格證書需提供原件,若無原件,可以用《教師資格認定(過渡)申請表》復印件(加蓋公章、標注“與原件一致”)代替。
聯(lián)系人:閆龍龍 聯(lián)系方式:0935-8213295
附件:1:金昌市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證明材料.doc
2:金昌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花名冊.xlsx
3:金昌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統(tǒng)計表.xls